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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实施方案3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5-27 11:36:02

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实施方案3篇

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实施方案篇1

  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实施。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要在2020年6-12月开展的“‘大棚房’‘重点区域’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回头看’”、今年5月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的工作基础上,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此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妥善处置。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从2021年5月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用好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清理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果,做到资源共享。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并于7月14日前,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明细表》(附件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汇总表》(附件3),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6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汇总后形成明细表和汇总表,经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坚决整治阶段。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村、社区、场镇部门按照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大棚房”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8月10日前,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清理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包括清理排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和有关政策建议等),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7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撰写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属地责任,迅速制定本辖区落实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精准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并指导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虚假瞒报和整改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加大耕地保护管理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合法合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下午16点前上报本部门清理整治信息,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实施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节水优先,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导向,以打造人文之城、生态之城为目标,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城镇节水步伐,调水价、改体制、降定额、控总量、补短板、强监管,为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xx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节水工作的统领,加快编制节水专项规划,完善城镇节水基础设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制度和措施,确保城镇节水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循环循序,提高用水效率。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转变用水方式,将城镇社会水循环对自然水循环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分质配水、优水优用”,优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园林绿化、景观生态等领域鼓励多用再生水,少用地表水,禁用地下水。

  坚持科学管理,完善节水体系。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快城镇节水工程建设,依法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监督管理,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重视城市雨水收集利用,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坚持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城镇居民节约用水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用水管理,倡导节水行为,推动形成自觉节水,营造全社会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综合利用,依靠制度完善、科技进步、科学管理推动节水减排和再生水利用,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完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实现人水和谐、可持续利用。扎实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xx、xx、xx三县县城同创同建,城乡一体推进。到xxxx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xx%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xx%以上,新建建筑全部使用高效节水器具,宾馆、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全面换装高效节水器具,全面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xx市顺利通过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考核,成功创建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四、重点任务

  (一)编制节水规划,完善节水制度。xxxx年前编制完成《xx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xx市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批准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供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城市节水奖惩制度。明确城市节水管理机构,依法对城市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加强城市节水日常培训和管理,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建立生活节水器具财政补贴机制,以节水型水嘴、坐便器、沐浴器为主要补贴对象,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补贴。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募集资本、集成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推动形成市场化节水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城镇供水计量管理,全面配套完善市政公共建筑单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供水计量设施,实现“一户一表”计量收费,计量器具受检率达xxx%。推进节水型单位、小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使创建工作常态化。按照《xx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逐项推进工作落实,按时报送考核资料,准备现场考评,迎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考核验收。

  责任单位:xx区政府,市住建局,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责任单位

  (三)开展园林绿化节水。根据本地气候、土壤、光照、海拔等自然因素,选种国槐、馒头柳等耐旱型树种,间植沙枣树、红柳等地方特色树种。以城市绿地的养护单位为用水户,严格记录各阶段的用水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节水情况抽查检查,确保节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优化传统园林绿地灌溉方式,采用微喷灌、滴灌、小管出流等方式为主,人工浇灌为辅,水车浇灌为补充的综合浇灌模式,设专人管理喷灌设施,按照天气、绿地失水率对喷灌进行调节,做到按需灌溉、按时灌溉。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灌溉,杜绝开采使用地下自备水源,提高雨水收集效率,及时补给园林植物用水。天马湖景观工程、海藏湖湿地公园等园林绿地灌溉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合理控制公园水域面积,杜绝扩大水体景观、娱乐水域面积。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

  (四)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加强管网维修和漏水监测,完善管网检漏制度,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检漏、补漏、堵漏水平。推广应用新型管材和先进施工技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面改造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以及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到xxxx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xx%以内。xxxx年,全市城市(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xx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xx公里,其中,xx城区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公里;xx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x公里;xx县城计划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x公里;xx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公里。xxxx年,全市城市(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x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x公里,其中,xx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公里;xx县城计划改造供水管网x.x公里;xx县城计划新建供水管网x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xx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五)推进节水器具换装。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开展用水器具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xx%以上,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xxx%。xx城区和三县县城制定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换装年度计划,xxxx年前全面完成换装任务,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xxx%。加快餐饮、娱乐、洗浴、洗车、清洗、保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机关事务局

  (六)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鼓励并积极发展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管理。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再生水厂、深度处理车间运行正常,实施xx区北片区园林绿化中水浇灌供水工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xx%以上。xx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成投运,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xx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xx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投运,拟定中水利用项目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推进城市(县城)中水利用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领域的中水利用水平。制定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持续政策并逐步推广实施。推进下凹式绿地、渗透管沟、渗透井、绿色屋面、屋面集水沟等雨水利用工程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七)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出台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均征收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征收率不低于xx%,污水处理费收费率不低于xx%,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八)关闭城镇自备水源。排查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驻武各单位自备水源井产权单位、数量、位置、供水范围、供水性质、年取水量及取水许可等情况。加强水政执法监督,xxxx年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禁止取用地下水,确需保留的,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

  (九)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意见》《xx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制定高耗水项目负面清单,明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严禁高耗水项目用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取用水计量设施,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质量监管,对取用水计量设施开展抽样校核和定期检验。提高城市供排水检测监测和信息化水平,打通信息壁垒,促进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加快推进城市供排水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进程,提升便民惠民水平,为实施城镇节水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和支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十)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强城市水环境保护力度,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xxx%。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节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城镇节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结合《xx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城镇节水各项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城镇节约用水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研究,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履职尽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本县区城镇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做好配合协作。城镇节水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城镇节水工作。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要扎实做好城镇节水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对领导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严重影响节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及时推广,以点带面,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日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采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宣传上级有关节水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实施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清除农村历史积存生活垃圾,推动完善设备设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快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xx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负责,依靠群众。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各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切实依靠农民群众,集中清理历史积存的农村生活垃圾,建设干净、整洁、卫生的美丽家园。

  因地制宜,科学整治。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合理确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彻底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实现对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治理成本。

  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建立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文明乡风,营造农村清洁卫生的良好氛围。

  二、治理范围和时间

  (一)集中治理范围。村庄(含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及周边区域;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

  (二)集中治理时间。xxxx年x月xx日前,综合执法、美丽乡村办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x月底前,完成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清理铁路沿线垃圾。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辖区铁路沿线垃圾的勘察力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迅速开展清理行动,x月x日前,我市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及垃圾堆放点彻底清理,裸露的地面要进行绿化,仓库、厂房内堆放的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废品收购站关停并取消,垃圾填埋场要进行平整素土覆盖消杀后进行生态修复处理,确保铁路沿线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同时,铁路沿线要设立严格管控区,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境内铁路沿线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彻底清理积存垃圾。集中对两县交界、城乡结合部、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消灭环境盲区和死角,治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现象。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绿化、硬化,防止出现反弹。村庄及周边无零散垃圾积存,村庄主要街道整洁干净、无杂物堆放,其他街道干净、通畅。积极引导农民对庭院、房前屋后杂物进行整治,绿化、美化环境,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

  (三)全面做好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力度,落实人员、养护经费、清扫设备,做好路面保洁和路界内垃圾清理工作,实现清洁常态化。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时清理垃圾,同时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严厉查处超限车辆抛洒或不按规定遮盖篷布、渣土运输车辆未采用箱式密闭防护措施等行为。对城市出入口、穿越重要城镇路段,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强日常管护清扫,确保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基本无浮土。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对农村公路进一步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田土上路。对过村镇路段,重点治理随意倾倒垃圾、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集中规范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化、规范化处理模式,按照“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理”的规范化处理方式,谋划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加强建筑垃圾整治,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实行全过程监管、源头治理。根据城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地势地貌等因素,至少规划建设x个建筑垃圾处理场,年内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五)加快完善设备设施。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市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转运站,未建成或不符合条件的,抓紧进行建设或改造。各乡镇要配齐收运车辆,乡镇转运站到垃圾处理场应配备密闭式车辆运输,村到乡镇转运站可用密闭式简易车辆运输。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对垃圾进行简易填埋,但不能造成二次污染,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掩埋垃圾。同时,根据当地生活垃圾产生量,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项目作出安排,并尽快组织建设。实行简易填埋的生活垃圾,要在具备处理能力后安排再处理。推广采用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热降解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快解决处理设施规模小、可持续能力不强的问题,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清管并重,建立及时清扫、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和完善集中行动成果。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原则上每xxx户配备x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乡镇转运站运行规范、整洁有序,严禁使用露天收集池,无站外堆放垃圾现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七)健全监管体系。综合执法局、美丽乡村办、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指导各村完善村规民约和维护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严禁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农村转移、倾倒或填埋。

  四、明确责任

  (一)强化主体责任。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明确集中治理行动的主体责任。市综合执法局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作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是一线中坚力量,要发动和带领群众积极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

  (二)实行部门协调联动。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美丽乡村办负责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环保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中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工作,督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理工作;交运局负责督导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铁路、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水务局负责督导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工作;文广新局负责督导旅游景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理工作;教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卫计局负责指导农村卫生院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集中治理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力推进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谋划,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电视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开展明察暗访,并曝光一批不认真进行集中治理、乱堆乱放及随地倾倒垃圾的行为。综合执法局、美丽乡村办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纳入督查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督查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乡、村都要规范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台账,明确掌握情况、操作熟练、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乡级、村级台账要每周更新,综合执法局、美丽乡村办要每半月汇总市级台账并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未完成集中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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