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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实施方案13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5-27 15:30:05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13篇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1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xxxxx)。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xx);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2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__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__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3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4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维护校园稳定的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大家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四、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领导小组

  成立某市某某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xxx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负责统筹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副组长

  副校长

  负责校园卫生、消毒措施的落实。

  副校长

  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排查措施的落实以及每天2点前的零报告工作。

  副校长

  负责对教职工、家长、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应急物资的采买;值班、带班工作的检查。

  成员各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

  负责进行防控措施宣传到班级、学生工作,以及班级学生及其亲属是否到过疫区,是否仍然在培训学校或家庭式的培训场所学习的核查工作。

  (二)指挥小组

  组长xxx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全面工作

  副组长xxxx协助校长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工作

  成员xxx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工作

  (三)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xxx负责疫情报告全面工作

  副组长xxx(兼疫情联系人)协助校长负责疫情报告全面工作

  成员xxx(疫情报告员)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各班疫情报告

  上报电话***********

  (四)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工作

  副组长xxxx协助校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成员xxxx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xxx负责疫情预防宣传全面工作

  副组长xxx协助校长负责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成员xxx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后勤保障工作

  副组长xxxx协助校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xxxx突发疫情各项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成立领导机构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做好值班值守

  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校医院、国际汉学院、各人才培养单位)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掌握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和监测留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留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及时报告至校医院;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加强与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校团委、各人才培养单位)

  4.全面了解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责任单位人事处及其他各单位)

  5.认真统计湖北籍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信息报送学生管理部门、校医院备案。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及时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情况,表达学校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五)加强管控大型活动

  全校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六)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做好家属区外地来XX人员摸排工作;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责任单位保卫处)

  2.督促物业对家属区严格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居民凭有效证件进出家属区;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家属区。(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

  3.暂时关闭校内和家属区教职工活动中心。(责任单位离退休工作处)

  (七)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开封市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有关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科研攻关,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责任单位校医院、医学院、XX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八)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确定新学期开学时间;

  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提前安排好延期期间的值班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及其他各单位)

  2.通知假期返乡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应及时调整返程安排;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症状消失前14日禁止返校。(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3.假期期间,提醒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方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预检分诊处,做好门诊记录,对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跟踪负责制,及时了解发热师生员工病情转归,必要时学校统一设立隔离区。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按开封市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责任单位总务处、校医院)

  5.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在春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九)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校医院按要进行相应的跟踪指导。(责任单位校医院及其他各单位)

  2.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责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各人才培养单位)

  (十)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等,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责任单位财务处、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十一)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校医院设疫情处置专员1名,各单位至少设疫情联络专员1名,各年级设疫情报告专员1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1500电话报告至学校总值班室;

  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至校医院和学校总值班室。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

  校医院值班电话***********。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四、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5

  近期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会议要求,在做好疫情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手硬、两促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围绕保用工、保复工、保产能,印发了《领导包抓重点企业的通知》,落实领导包抓重点企业,成立了企业复工工作专班,建立了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分级负责机制,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和“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围绕“复工前有准备、复工中有预案、复工后有监管”,逐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确保企业平稳过度、有序生产。召开企业复工复产调度会,全面部署防疫管控、人员返岗、物资转运等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二、强化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联防联控、人员筛查、防护措施、日常管理等“六个坚决”要求,把牢复工报批、消毒安全、生产运行、货物出入、职工就餐、疫情应急、集体活动、职工防护等“九个关口”,印发了《加强疫情防控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建立企业复工审核制度,引导企业有序、稳妥、错峰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扎实做好物资配备、厂区消杀和隔离防护等工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成立企业复工复产专项督导小组,对各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现复工企业全覆盖督导、复工人员按比例筛查、复工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筑牢了企业抗疫防线。

  三、强化调研指导,__发展难题。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相关单位向企业通报行业发展形势,深入宣传中省市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等政策举措,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展规划等进行全面研判会诊,找准制约企业发展瓶颈的突破口,指导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五个聚焦”的思路,精准施策__发展瓶颈。聚焦发展环境优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一站式审批和并联审批。聚焦科技支撑,重点解决企业技术改造、科技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问题。聚焦产销对接,重点解决企业产销和原料购进难题。聚焦融资支持,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重点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聚焦企业管理,重点解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联络员制度,向各复工复产企业分别派驻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运营难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夯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镇办属地管控责任,鼓励企业创新生产运营模式,确保企业人员管理、生产组织、物资调运有序科学开展。

  二是持续开展跟踪监测。按照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机制,持续加强各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警,严格实行企业防疫复产日报告制度,每日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确保停产企业尽快复产、复产企业满负荷生产。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百人包百企”活动,研究出台减费、免租、稳岗、贴息、降薪等扶持政策,全力解决企业生产、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资金保障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奖补资金,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目标任务。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6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xxxxx)。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xx);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7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8

  近期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会议要求,在做好疫情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手硬、两促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围绕保用工、保复工、保产能,印发了《领导包抓重点企业的通知》,落实领导包抓重点企业,成立了企业复工工作专班,建立了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分级负责机制,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和“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围绕“复工前有准备、复工中有预案、复工后有监管”,逐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确保企业平稳过度、有序生产。召开企业复工复产调度会,全面部署防疫管控、人员返岗、物资转运等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二、强化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联防联控、人员筛查、防护措施、日常管理等“六个坚决”要求,把牢复工报批、消毒安全、生产运行、货物出入、职工就餐、疫情应急、集体活动、职工防护等“九个关口”,印发了《加强疫情防控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建立企业复工审核制度,引导企业有序、稳妥、错峰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扎实做好物资配备、厂区消杀和隔离防护等工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成立企业复工复产专项督导小组,对各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现复工企业全覆盖督导、复工人员按比例筛查、复工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筑牢了企业抗疫防线。

  三、强化调研指导,__发展难题。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相关单位向企业通报行业发展形势,深入宣传中省市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等政策举措,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展规划等进行全面研判会诊,找准制约企业发展瓶颈的突破口,指导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五个聚焦”的思路,精准施策__发展瓶颈。聚焦发展环境优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一站式审批和并联审批。聚焦科技支撑,重点解决企业技术改造、科技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问题。聚焦产销对接,重点解决企业产销和原料购进难题。聚焦融资支持,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重点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聚焦企业管理,重点解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联络员制度,向各复工复产企业分别派驻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运营难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夯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镇办属地管控责任,鼓励企业创新生产运营模式,确保企业人员管理、生产组织、物资调运有序科学开展。

  二是持续开展跟踪监测。按照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机制,持续加强各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警,严格实行企业防疫复产日报告制度,每日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确保停产企业尽快复产、复产企业满负荷生产。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百人包百企”活动,研究出台减费、免租、稳岗、贴息、降薪等扶持政策,全力解决企业生产、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资金保障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奖补资金,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目标任务。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9

  近期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会议要求,在做好疫情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手硬、两促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围绕保用工、保复工、保产能,印发了《领导包抓重点企业的通知》,落实领导包抓重点企业,成立了企业复工工作专班,建立了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分级负责机制,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和“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围绕“复工前有准备、复工中有预案、复工后有监管”,逐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确保企业平稳过度、有序生产。召开企业复工复产调度会,全面部署防疫管控、人员返岗、物资转运等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二、强化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联防联控、人员筛查、防护措施、日常管理等“六个坚决”要求,把牢复工报批、消毒安全、生产运行、货物出入、职工就餐、疫情应急、集体活动、职工防护等“九个关口”,印发了《加强疫情防控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建立企业复工审核制度,引导企业有序、稳妥、错峰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扎实做好物资配备、厂区消杀和隔离防护等工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成立企业复工复产专项督导小组,对各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现复工企业全覆盖督导、复工人员按比例筛查、复工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筑牢了企业抗疫防线。

  三、强化调研指导,__发展难题。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相关单位向企业通报行业发展形势,深入宣传中省市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等政策举措,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展规划等进行全面研判会诊,找准制约企业发展瓶颈的突破口,指导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五个聚焦”的思路,精准施策__发展瓶颈。聚焦发展环境优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一站式审批和并联审批。聚焦科技支撑,重点解决企业技术改造、科技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问题。聚焦产销对接,重点解决企业产销和原料购进难题。聚焦融资支持,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重点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聚焦企业管理,重点解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联络员制度,向各复工复产企业分别派驻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运营难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夯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镇办属地管控责任,鼓励企业创新生产运营模式,确保企业人员管理、生产组织、物资调运有序科学开展。

  二是持续开展跟踪监测。按照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机制,持续加强各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警,严格实行企业防疫复产日报告制度,每日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确保停产企业尽快复产、复产企业满负荷生产。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百人包百企”活动,研究出台减费、免租、稳岗、贴息、降薪等扶持政策,全力解决企业生产、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资金保障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奖补资金,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目标任务。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10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11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1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篇13

  一、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

  企业要依据相关情况确定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场所或重点人员,其中集中办公、生产或经营区域、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和进出人员、车辆、物流是重点防控环节。

  在疫情排查上,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员工每天要报告健康情况、工作和生活行动路线,落实“健康码”应用,同时报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企业对外出工作人员、设施、车辆以及就医、临时采购生活用品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准确登记。

  在企业的人员、货物出入口,要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查,电子健康码查看,健康登记,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向企业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6人

  企业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要环境清洁,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需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在消杀防控措施方面,预案提出,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电梯、升降机、安全通道、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同时,提倡网上办公,尽量减少会议;室内工作场所每天要至少通风2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单个岗位人员间隔距离应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

  三、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

  预案强调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加强疫情排查和消杀防控,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场所、人员准备,并做好应急预案演练。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做好生活交通、经费物资保障,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为便于企业学习掌握应对措施,预案还附有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点、突发疫情应急响应流程示意图等简明扼要说明。

  企业出现病例或疫情传播,应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经营区域等工作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出现1例病例,企业应视情况依法轮休或局部停工停产,并与其它场所、单元封闭隔开,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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