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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11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4-01-17 16:16:02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11篇,供大家参考。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11篇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1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2

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

20xx年7月1日起实行的、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各资质类别。

二、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三、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业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P268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3

承包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4)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

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8)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9)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1)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_____。发包人已经办理的_____视为承包人办理的"_____。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每月的施工计划,有阶段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_____,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0)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_____,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_____,支付_____费用。

第四条、承包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_____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_____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担保

1、__________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罚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或无效,________仍应依担保约定继续承担担保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2、保证人_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个工程项下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税款;拖欠的人工工资;拖欠的材料∕设备款;拖欠的施工机械∕模板、钢管租赁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款项、违约责任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_____费、_____、鉴定费、差旅费等)。

3、_________保证期间自签订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满两年时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以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_____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制作安装等。工程地点、毕节学院工程内容、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及骨架。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檐口封包及骨架,檐口封包内容所有骨架及铝单板安装制作及防锈处理以及工程所需的脚手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20xx年10月24日,完工时间:20xx年12月31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相关图子及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因此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五、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计算

单价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实验,成品半成品焊缝及测费、综合措施费,材料损耗费,油漆费、施工水电费。所用材料按每平方米800元计算。所用钢骨架材料为:方管50×50×0.4㎝厚,铝单板采用2.5㎝厚氟碳漆。

六、结算

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乘以包单价为准。

七、付款方式

1.材料预付款30%定金,材料到场补80%材料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的80%扣减支付的材料款后支付余款。.备注:檐口脚手架以包干价(220xx0.00)元(贰拾贰万元正)含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根据乙方提供方案搭架完工,甲方支付乙方(176000.00)(壹拾柒万陆仟元正)。所剩余款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本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结算办理完成,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作为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照价的"100%。

九、甲方责任

甲方配合协调现场各方关系,协调现场用水用电。

十一、乙方责任

负责施工前、中、后期的资料准备搜集调理及施工当中的材料报验,检验、设计变更签证和质量安全工作,若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原因造成返工或延期,有乙方全权代表甲方行驶签证责任,签证所得由乙方收益(或承担),做到文明施工,遵守业主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和做好施工当中隐蔽工程的验收和保护工作,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样品。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擅自违约,违者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十三、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1、未尽事项,参照毕节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2、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试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材料供给及施工发包与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工作过程中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

  二、分包的劳务工作内容:

1、地下室防水材料为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厚度3mm(实量不低于3mm),品牌要求“xxxx”,执行国标为GB23441-20xx,材料检测合格,资料齐全;

2、分包形式:采用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含辅材)、包卸置堆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综合治理、包人工上涨之任何差额因素、包自负盈亏。

3、分包工作期限:严格按照甲方项目部书面交底时间施工,确保下道工序按实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最终追诉权。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江苏省扬子杯要求;

2、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3、本工程要求达到江苏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四、双方驻工地代表、职责

(一)甲方代表姓名和职务:

(现场经理)电话

(分段负责)电话

(安全总负责)电话

甲方驻现场所有人员有权督促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检查和验收乙方所做工程的质量,对乙方的不合格工程提出返工要求,同时都有资金审核权。

(二)乙方代表责任人:姓名手机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内部及甲方的联系和本合同工程的一切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治安等。

  五、双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交底;

2、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严禁使用童工、弱智及体残人员;

3、乙方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4、施工现场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现场严禁抽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工期延误、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甲方综合治理管理条例罚款;

5、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交底、施工图、规范施工,必须满足甲方的进度安排。乙方如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所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材料费;如甲方、监理、业主要求的变更,所造成的损失,凭甲方现场施工员的书面签证,进行结算。

6、乙方施工完毕须自检合格后方能通知甲方验收,并一起参加验收,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返工,并不得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措施,因此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遵守项目部的管理制度、材料进场必须经项目部材料人员验收签字认可,避免不合格材料进场,材料进场必须要有标识、标牌、合格证书;

8、乙方需加强成品的保护,竣工验收前如应乙方保护不当,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再转或变相分包给他人

  六、工程量的初步预算及价格

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面积约;单价:元/㎡(实际铺贴展开双层面积单价,含税金)。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整体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上报工程量,甲方收到上报工程量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结算单出具的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60%款项;本工程主体封顶后付至结算工程款的80%款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款项;余款作为此项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五年,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终止协议的决定,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作为最终结算款

2、以上约定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严格遵照执行,未及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该工程所在地法院。该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后自动失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1套。

  四、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五、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一次性验收合格__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

单价(元)

施工面积(㎡)

材料品牌

14.合同总价暂定157830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龙井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_70_%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七、质量保证期为5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八、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九、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一、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7

甲方(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面积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类别:

5、分包范围:

6、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7、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个日历天。

10、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总包合同文件(除合同价款以外);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

1、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按时开工

(2)按双方的协商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4)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5)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7)按时交付工程价款。

(8)甲方派驻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2、乙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

(1)乙方订立合同时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_____,其费用自担;

(6)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须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更换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7)按期完成项目,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_____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_____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负责乌兰木伦湖南岸住宅小区A-18-01#、04#、06#、07#、09#、10#、11#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除水泥、砂子、水、电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发泡剂、防裂剂、外加剂等,人工,专用机械,工机具等,还包括发泡混凝土加工制作、运输、浇筑、地面找平)。

4、甲方应提前对需要施工的楼面进行地面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测量放线等,且应保证乙方施工的连续性。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施工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7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合同工期:9#楼于20年6月18日早开工。至20__年6月26日竣工,共8个日历天。各方核验、验收、签字的时间不包括在工期内。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分包工程总价的2‰计算,按天累计。

4、如遇有下列情况,乙方报请甲方按停工时间延长工期:每报停24小时延期一天。

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或原材料供应不上造成停工时间累计24小时以上;

D、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F、因甲方施工工作面保证不了乙方连续施工所造成的停工,累计24小时以上。

  第三条:质量

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2、主要技术要求:

A、楼地面垫层厚度40mm-60mm面层进行平整,表面平整度正负5mm,建筑标高1m线至泡沫混凝土完成面为1.04m;

B、密度等级:B07,干表观密度≤730-800㎏/m,抗压强度≥3.0mpa

C、施工范围: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以外的所有房间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现场交底为准)

D、乙方所做的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成品后不得有空鼓、开裂、起砂现象;打垫层时粘在墙面上的污染物乙方必须铲除干净。

E、乙方所做的垫层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必须按400Kg水泥配400Kg砂子的配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增减水泥用量或随意增减砂子用量,材料超出预算材料量的2%以上由乙方赔偿。

3、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5、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四条:环境安全

1、本工程乙方巡查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2、乙方应识别施工工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由乙方自己施工造成的自身施工人员或其他班组施工人员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发泡混凝土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安全交底。

6、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7、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五条:工程价款

1、本合同单价:元/㎡,施工面积按计算。注:扣除墙体、卫生间、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积。

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单价包死,如调整施工方式、质量标准或增加合同以外的原材料调整合同价款。

3、上述计价方式中不包括工程税金。

4、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除水泥、砂子、水、电外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5、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

6、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水泥、砂子、水、电以外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原则

按实际施工部位的图纸计算面积结算,单价按/㎡计算。(扣除墙体、卫生间、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积。)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1、整体工程完成总量的50%时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10日内办理结算。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1、甲方任命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它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比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3、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4、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6、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部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8、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9、乙方任命(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0、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付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不负连带责任。

11、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

12、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收到后生效。

13、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等进行技术复核。

14、乙方应按规定制作发泡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

15、乙方应全面贯彻,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16、甲方将A-18-01#、04#、06#、07#、09#、10#、11#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进度要求,即甲方具备两栋或两栋以上楼施工条件时乙方则必须具备两套设备和两个班组在两栋楼上同时做发泡混凝土垫层的条件,如果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其它施工单位或增加其它单位施工;如果乙方对此不满意拒绝继续施工,则甲方对乙方结算时只能按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60%结算。

17、在施工工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修复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停工退场,甲方应结清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工程款。

18、如果在9#、11#楼用发泡混凝土施工完后发现用发泡混凝土打楼垫层有质量缺陷,甲方改用细石混凝土施工楼垫层,则甲方和乙方的合同(1#、4#、6#、7#、10#楼部分)自动解除,乙方退场,甲方重新安排做细石混凝土的施工队伍。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9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临时设施:现场不提供工人生活、居住用房及所需场地 。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分包单价及计量方法

基础机械成孔桩部分工程,工程总价暂定价定 元。

1、分包内容:单包人工、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综合单价。

2、综合单价包含内容:机械成孔、协助下钢筋笼、混凝土灌柱、机械进出场费、税金。桩直径(m) 单位 综合单价(元)

1. 1.5米以下元/米

2 .2.0米元/米

3 . 人工已挖孔桩含未挖砂卵石和2米以内密实花岗岩部分按元/米,人工已挖桩中2米以上不含2米密实花岗岩部分 元/米。

3、工程量计算方法:根据设计及现场实际机械成孔长度计量。如出现二次冲孔时或地质情况异常时,按现场办理签证计算,综专业施工分包合同

第三条 工期

1、本工程工期按结束时间不得次于日。

2、因不可抗拒原因(指中雨、持续五天以上大雪、洪灾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地震)、地质情况异常或甲方、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以及供电部门一天累计停电8小时以上,引起工期延误书面报告办理工期顺延确认手续,但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乙方应保证进场设备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所需工期不予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责任

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用水用电接入点位置50M以内(费用由甲方承担);

3、向乙方提供大型号挖掘机就位,挖泥浆池,并协助施工中一切作业(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负责现场泥浆及渣土外运处理及清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提供成孔需的毛石及红粘土(费用由甲方承担);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及时对乙方报送的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确认、签证。

乙方责任

1、按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并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专业施工分包合同底;

2、终孔后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协助安装钢筋笼、安装导管进行水下砼灌注、灌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防断桩事故发生;

3、严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接收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甲方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5、进场费、退场费及自身的材料机具保管、材料丢失等费用及因施工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施工,若拖延工期,每日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

7、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后,应当无条件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设备、材料、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机具、施工用电设施设施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购买配置完善与乙方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9、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甲方按乙方每个月的工程量付 %,剩余 %按桩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已内一次性付清,款项支付时乙专业施工分包合同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第六条 安全与文明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自有进场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真正落实到每个人,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4、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全部承担发生的费用,单次事故赔偿费用在 元之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单次事故赔偿费用超过 元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 %;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订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应急预案等措施,按所在市级相关部门的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报甲方审批,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若由乙方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等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工程财产损失,该事故不论是乙方自有管理人员和工人,还是甲方的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该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所在市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必须遵守所在地区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规

专业施工分包合同

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双方若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待甲方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不整改擅自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 其它

1、工期延迟超过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若此种情况发生,乙方必须在 天内完成清场工作,逾期清场,乙方必须承担 元/天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拒不退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清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任何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或依法向乙方追偿;

2、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桩芯检测声测等未通过质监站评定验收,由乙方全部承担补救处理的全部费用;

3、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乙方必须按程序办理顺延确认手续。工期顺延时间发生后 14 天内,乙方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 ,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3 天内予以确认,预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10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___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_______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合同份数

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

承包人_______份,

分包人_______份。

3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篇篇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范围、内容。

1、按甲方规定的施工量及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作为合同附件另附。

2、乙方代表甲方,按甲方与建设方所签的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竣工验收与资料编制。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按工程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要求执行。

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结算约定及工程量计算。

1、本工程施工分包费用暂定价为

2、分包费支付方式:

(1)、开工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的约 为预付款;

(2)、现场施工完毕,系统进入试运行,初验通过后一周内,付总价的约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完毕,系统交付建设方正常使用,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结算完毕收齐款(不包括质保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款项。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与工程建设方的商务沟通。

2、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代表甲方按合同要求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其他施工或协作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工作。

2、代表甲方参加日常的施工协调会,编写和上报各类施工资料,包括竣工资料。

3、工程进度: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施工,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3、按工程建设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包括质量和数量)的设备和材料。

5、负责教育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相关劳动纪律的.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乙方进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自带施工机具,有关机具的耗材由乙方负责。

7、工程竣工后,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已竣工工程未办理移交和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其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严禁破坏或有意触动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及设备,否则损坏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未履行以上各项义务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甲方发现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三方任一方确认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返修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以顺延。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补救,直致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防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侧》和其它的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加强管理,施工中由乙方原因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全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第九条: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二年的现场免费保修服务。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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