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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卫健委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11-25 10:00:0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宝应县卫健委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宝应县卫健委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宝应县卫健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0年,宝应县卫健委贯彻落实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紧紧围绕市、县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立足部门实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依法治理,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1、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成立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委机关内设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工作,每月办公会议听取政策法规工作汇报。制定《2020年全县卫健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按时间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在系统综合考核中将依法治理、依法执业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的考核。

2、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以制度建立推进法治建设,“十三五”期间,先后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容期整改等30多项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制度;
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完善了《宝应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约谈工作制度》、《宝应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调解制度》、《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基本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制度体系。

3、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建立县卫健委行政权力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根据县编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通知,进一步梳理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执法依据,将县卫健委权力事项调整为276项,其中: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许可8项(子项13)、行政给付7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事项13项,做到名称、类型、依据、编码与省市相统一,确保清单以外无权力。

4、梳理执法依据目录。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行使适用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每年我委组织人员对卫生健康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列出目录,确保合法行使权力,2020年,我委根据立改废情况,共梳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189部。

5、组织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按照宝委法办〔2020〕8号文件要求,召开委机关各科室碰头会,对照《宝应县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任务分解表》认真排查,上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县司法局要求,制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年初征求各科室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20年我委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对提请县政府出台和委机关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评估,2020年9月结合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委规范性文件1件,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文件内容无须修改,予以保留,清理结果在委网站进行公示。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卫健委由县政府统一配备法律顾问,委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重要合同、信访回复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方面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法律建议等方式,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据。在系统内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参考样式)》,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和聘任方式、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和权利义务,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聘用法律顾问。

3、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定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卫健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部门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业务、机构职能、双随机抽查、饮用水监则、资金使用等情况。12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相关部门举行“健康宝应”年度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参加,向社会发布年度工作情况和便民惠民措施,积极回应公众,正确引导舆论。

4、推进信用信息公示。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流程和标准,我委明确责任科室和报送人员,按时间节点及时向县信用办报送我委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由县信用办统一导入信用平台进行公示。我委同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委网站进行公示。2020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77条、行政处罚信息29条。推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加强医生、护士人员资质信息的推送,2020年共向县信用办推送医生、护士人员资质信息429条。

5、规范“两法衔接”。我委先后出台《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机关间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制定《宝应县卫生计生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操作指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机关间案件移送工作,2016年、2018、2019各有一起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2020年没有移送案件。

6、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文件清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依据《县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人员对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文件和2020年制定的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委未出台过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文件。相关清理清况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

7、深化“放管服改革”。73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江苏政务网”工作平台,其中36项行政许可项目100%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了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一站式”办理。根据主管部门规定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承诺,承接护士注册权力下放工作,对部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卫健委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事项达100%。认领“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编写实施清单,并报送监管数据达标。

8、加强卫生监督执法。2020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省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及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学校等各类单位、重点场所5913户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双随机”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协调县疾控中心共同开展了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今年我县国家、省“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数共262家,监督完成数262家,监督完结率为100%。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至目前实施各类行政处罚89件,其中疫情期间查处与疫情防控相关案件5件。一般程序28件,其中医疗20件,公共场所8件。简易程序61件,其中医疗22件,公共场所9件,职业卫生30件。今年累计结案缴纳罚没款52.0216万元。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根据行政执法证办证规定,依据岗位、编制、学习考试情况,做好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换证年审工作。2020年新一轮行政执法证件办理《行政执法证》81人,《行政执法监督证》3人,持证人员情况录入《江苏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并在委网站公示。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国家卫健委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限定处罚裁量自由度,处罚幅度均经合议讨论后确定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自由裁量确当,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参加市卫健委、县司法局开展的案卷评查,开展委机关自评活动,根据检查情况,我委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总体良好,对在评查中发现的不足,进行对接和整改。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追究制度,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责任追究。

2、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定卫健委《行政执法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宝应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加强事前公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
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9类276项和13个子项行政权力清单,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实施依据、程序、需要的相关资料及监督方式等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公开;
对委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法律法规规章)等通过委网站进行公示。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统一着装,持证亮证,规范执法,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相关告知义务,以先普法后执法的方式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公开。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办理事权事项、法律依据、审批标准、办理程序、申报手续、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实行窗口服务“八公开”。推动事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通过委网站进行公开,目前除专项行动外,卫生健康监督检查主要以“双随机”抽查为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正常运行,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执法结果根据具体要求进行不同方式公示。

3、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了《宝应县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统一使用国家或省执法文书格式,编制宝应县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完善基本设施,设置了3间询问调查室,1间询问指挥调度室,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施,新添置了3台全过程执法记录仪、3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移动执法终端,卫生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有关记载信息及时上传到所数据采集站、省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省平台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实现实时在线审批,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已基本实现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下阶段,将按照规范要求不断推进全县卫生监督工作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4、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宝应县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委政法科2名同志负责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做到法制审核与执法承担机构分开设立。目前,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均须由委政法科进行法制审核通过才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重大行政处罚严格集体讨论制度,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备案。

四、重视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1、做好建议提案答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委始终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与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重点目标任务落实紧密结合,坚持整体谋划,全局把握,局部推进,重点突破。2020年,我委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10件,其中主办件9件(纳入年度重点办理建议1件)、协办件1件,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共21件,其中主办17件、协办4件。我委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与提出建议和提案的代表、委员取得联系,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制订解决方案,保障建议、提案办理取得实效。针对建议和提案,我委采取系列措施,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积极贯彻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2、强化司法监督落实。2020年县检察院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和保障医保资金方面,给我委提出检察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同时制定《宝应县卫健系统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责任书》,与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签订责任书,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内容和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奖惩措施,将各医疗卫生单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在保障医保资金方面,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下发《关于深化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协同县医保局共同保障医保资金安全。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落实卫健委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好答辩和相关证据提交,1起行政诉讼案件,目前高邮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3、构建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信访工作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重要信访领导批示制度。对所有来信和上级卫健委及县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都坚持作为重要信访进行办理,由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并督办,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科室联合办理制度,委设立专人专职处理日常信访事项,年我委办理各类信访件66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在县政法委、司法局领导下,参与成立医调委,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做好医疗纠纷调处,2020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完成医疗纠纷38件。委建立行政调解制度,委医政科负责行政调解工作,2020年没有行政调解件。

4、依法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建立投诉、举报、回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24小时信访举报制度,全体卫生执法人员轮流24小时值班,每月公布值班安排表,公布举报电话,明确科室专门承担投诉举报受理,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事项21起,查实后依法立案处罚4起,累计罚没款6.4048万元,依法查处率100%。

五、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健全组织体系。调整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建立县卫生健康委“七五”普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目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学法内容及要求。

2、在委机关开展学法活动。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制定年度卫健委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活动中,2020年组织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等学法活动。制定年度委机关学法计划,组织《十九大报告中依法治国的新看点》、《***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主要篇目介绍》、《传染病防治法》等11次学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除参加委统一组织的学法活动外,同时在卫生监督平台上完成30小时的在线学习,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30小时的在线学习。

3、加强重点法律的学习宣传。根据年度普法重点,《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大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全员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线学习讲座,组织民营医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座谈会,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暨守法经营会议和个体诊所培训会,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4、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一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专业法培训。今年共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预防接种、疫情防控等各类培训班20多次。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今年,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在传统戗牌、标语、横幅、广播的基础上,大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防病知识,拓宽了普法渠道。三是借势媒体开展宣传。今年以来,共制作消毒产品、公共场所、爱国卫生、医疗卫生等电视新闻宣传4期,在本级媒体宣传报道108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各类宣传稿件77篇,通过“宝应卫监”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宣传稿件84篇。四是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单位液晶显示屏不间断动态显示“宪法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组织宪法学习集中培训,参加“宪法日”广场集中宣传,组织江苏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和县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微信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五是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开展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联合相关部门、镇区印发宣传文件,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宣传,展示职业健康宣传资料,在宝应县工业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派发宣传折页200多份、宣传小海报80多张、职业病宣传手册80多份;
在广洋湖镇成人教育中心举办“职业健康防护知识进社区”;
走进宝楠国际学校及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开展“职业健康保护我先行”主题宣传的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相关单位卫生安全和责任意识。

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仍有很多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宝应县卫健委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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