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优公文网 - www.hanzhu666.com 2024年05月22日 06:55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10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5-02 11:30:06

篇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近年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在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土地以及其他资源都是由集体所有和管理的,而农民只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缺乏土地的流转和交易权利,这限制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土地资源的良性循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开始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二是实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制度,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

  首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之一。在新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民拥有土地的权益更加明确,可以将土地流转给有需要的人,增加了农民的创收渠道。同时,政府也通过流转市场发挥了土地资源的优势,提升了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此外,土地流转还有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升乡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实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制度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另一个关键点。通过建立农村多元化经营主体,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使农民以集体的形式进行经济活动,更好地发挥集体经济的效益。此外,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制度还可以帮助农民提高谷物种植水平、拓宽经济发展渠道、优化经营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合作社自身发展困境。

  总的来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改革的关键和难点之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建设新型农村。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强制度创新,完善政策体系,打好战胜发展瓶颈的攻坚战。

篇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方案设计及其实施牵动着亿万农民的心。当前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聚焦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与产权制度三个重大问题,这些问题对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到农民长远利益的事情,事关农民权益能否、如何实现,因而也事关农民能否通过这一改革增收,能否像以往土地承包改革一样得到实际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只能做好、必须做好的改革。

  毫无疑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设计和实施,而是面临着十分复杂的情况,方方面面都牵涉到各方的利益,一举一动都伴随着利益格局的变动。更重要的是,在几十年集体所有制体制下,人们对产权的认识、对产权所关联利益的认识、对与产权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其法律关系的认识都需要提升。这也就是说,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这项改革的利益关联方和参与者乃至设计者,都需要在改革过程当中提高对农村集体产权的认知程度,并不断调整和校正改革方案,确保中国农民从这项改革中获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为改革而改革,而是为了使农民彻底摆脱在现有社会分层中的定位,获得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的权利,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从而持续稳定地将收入以及社会分层定位在中产阶级,壮大社会的中产阶层,进而实现社会关系良性和正向调节,从根本上扩张社会发展的基础。亦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一项产权制度改革,同时也并不局限在经济改革的范畴内,而是真真正正的社会政治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就要明晰产权。产权明晰,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产权明晰,市场主体才明晰,交易的损益或增益才能对主体形成激励,从而实现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产权是财产的处置权,这个权利如何实现,如何让农民通过这个权利获取收益,这都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所要解决的问题。2015年以来,中国已经先后开展了3个批次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要深化,这样才能从整体上盘活农村资产,创新农村经济体制机制,开创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有哪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是建设单位申请、拟定补偿方案、政府核准方案、拨付发证。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

  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所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一主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仅仅属于某级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等;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s

篇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就长城镇

  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村级集体资产和人口概况

  截止至

  年

  月

  日,属本村管理的农业人口

  户,人,其中:常驻农业人口

  户人,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

  万元,非经营性资产

  万元,负债

  万元。资源性资产

  平方米,土地总面积

  亩,其中:村庄

  亩。

  二、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以成员权利股份化为手段,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分配制度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本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的经济组织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营职能。改制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资源)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二)基本原则

  坚持明晰产权、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原则;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兼顾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体现对村集体贡献大小的原则;坚持广泛协商、民主决策、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坚持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和谐稳定相统一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1、界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完成成员的确认登记。2、对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3、将村集体全部资产以股权的形式明晰到户、量化到人,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农民凭股权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承担经营风险,实现资产变股权,农-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当股东。

  4、设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终止村委会代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名化、实体化、法人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共

  人组成。下设宣传资料组、清产核资组、成员界定组三个专业小组。领导小组及专业小组人员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讨论举手表决通过。

  四、实施步骤

  (一)改制基准日:

  年

  月

  日

  时。

  资产量化范围内方式

  1、在各类资产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区分经营性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各类投资、应收及预付款、经营性用房、厂房、机械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道路、桥梁、办公用房、学校、卫生所、敬老院、公益设施等)和资源性资产(包括耕地、水面、四荒地、宅基地、-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益事业占地、经营性单位用地及林木资源等),分别登记造册。

  2、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按清产核资后的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只明确股份,不明确股值。

  (三)成员资格界定及登记

  1、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村委会进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登记及界定工作。2、改制基准日健在的户籍关系在本村的下列人员应当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户籍在本村,且享有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权,常年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

  (2)截止股权界定基准日,未分得承包地,但与符合第1项条件的成员形成合法婚姻关系而婚入人员以及合法生育(包括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按规定交纳了社会抚养费、获得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的人员)、合法收养的人员,且取得本村户籍,常年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

  (3)符合第1、2项条件的成员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毕业后未取得固定工作的人员,现役义务兵和三级以下士官,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人员;

  (4)符合第1、2项条件的成员中,离婚、丧偶的女性成员及其子女仍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

  -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7)其他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已明确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的。

  下列人员不能被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虽户口未迁出,但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且享受财政供养,具有稳定生活保障的。

  (2)回村退养,享受离、退休待遇的。

  (3)因上学、投靠亲友等需要,未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外来“空挂户”人员及其子女。

  (4)已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5)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6)其他不能明确认定成员资格,经已明确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未通过的。

  (四)股权设置及配置

  1、不设集体股权,只设个人股权。

  2、个人股权,凡确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每人配-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置1个基本股。

  3、配股情况实行七天一榜,三榜定案,置备股东名册。

  (五)股权管理

  1、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人)的股份确定后,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农户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2、“资产股权”可内部馈赠和转让,但不得抵押、不得抽资退股、不得抵顶债务。村居股份合作社向本组织外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股份的49%,单个主体受让股权不得超过总股份的5%。馈赠和转让时,必须经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3、股东所持股份,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增减和发展情况升值或贬值。股权实行静态管理,即股权享受对象和股份不随人口变动而增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包括直系子孙落户、合法婚姻落户、依法收养落户、政策性移民落户等),可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4、收益分配

  当年发生亏损,不得分红。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当年亏损可以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也可留以后年份用-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净收益弥补。当年取得的净收益,根据章程和有关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加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

  在没有以前年度亏损的条件下,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加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以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

  (2)、提取公积公益金

  按可分配收益的20%-30%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开展生产经营和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3)、提取福利费

  按可分配收益的10%-20%提取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日常开支,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成员因公伤亡的医疗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

  (4)、对持股者分利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福利费后的余额,用于对持股者分配红利。

  五、组织机构设置

  1、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事会、监事会。

  2、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表决权、且户口属本村管理的全体股东组成,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大会由股东推选产生的股东代表组成,讨论决定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本村设股东代表人,首届股东代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

  3、理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执行机构和管理机构,成员

  名,首届理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为股份经济合作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协商推荐产生。

  4、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成员

  名,设监事长1名,监事事长由监事会协商推荐产生,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理事、财会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不得担任监事。

  长城镇

  村

  年

  月

  日

  -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修改-

篇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顾吾浩

  【期刊名称】《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2(000)006【摘

  要】Theaimoftheruralcollectivepropertyfightreformistoestablishthepropertysystemfortheruralcollectiveeconomyorganizations,thatis"clearownership;welldefinedpowerandresponsibility;sharinginter-essts;strictprotection;flowstandard;powerfulsupervision",andattempttoexplorethenewimplementformfortheruralcollectivieeconomicorganizations,andtransform"thejointownership"ofthecollectivepropertyintothe"haveaccordingtotheshares",endowfarmersthelong-termpropertyusufruct.Duringtheprocessoftheruralcollectivepropertyrightreform,wemuststrictlygraspseveralkeysasfollows:theassetandcapitalverifi-cation;thedefinitionofpropertyfight,definemembers;statisticsofagriculturalage;equitysetting;quantitativestock;andsoon.%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的实现形式。把“共同共有”的集体资产变为“按份共有”,赋予农民长期的财产收益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严格哥巴握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界定成员、统计农龄;股权设置、量化股份等关键性问题。

  【总页数】7页(P51-57)

  【作

  者】顾吾浩

  【作者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200335【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321.42【相关文献】

  1.上海市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调研[J],土地学会青年分会课题组;马佳;谷晓坤;吴冠岑;张孝宇;李福能;张彬;刘俊;刘珺;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难点[J],闫建花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赵子贞

  4.推进新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路径与对策[J],王科强;刘维忠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及措施探析[J],王前存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篇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沙河镇

  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和不同地区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实行“一村一策”,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既鼓励大胆创新,又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做到稳慎有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注重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吉安村、五丰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由点及面推进,2018年9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6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个试点村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2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6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推改革、建组织、促发展”五项任务,把住关键环节,推动全面实施。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1.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滩涂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是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2.规范清查程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确保产权归属明晰。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明确登记主体,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对集体所有的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

  1.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结合下都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

  2.严格确认程序。各村应在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模式。

  2.建立股份权能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

  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阶段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

  2.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五)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采取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发展混合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出租等流转交易。同时,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5月)

  1.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福新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晓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并由郑德英同志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成立由镇村干部、财务人员、农业、林业、水利及村民代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村级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干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各村工作小组名单5月底前报送下都镇经管站。

  (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2018年5月)

  经管站五月底前组织召开辖区内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三)宣传发动(2018年5月)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四)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6-9月)

  1.镇村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在分类清查核实各类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年10月-2019年12月)

  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镇里的指导意见,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决议。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农民逐人进行甄别界定,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资格;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六)依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0年1-2月)

  1.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股所占比例不超过30%。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设置具体形式由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拟订,报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股权确定。对成员股采取只确定股份数量不确定股份股值的方式,保障成员股股值随集体资产的增值而增值。

  4.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以备发放。

  (七)完善股份权能(2020年2-3月)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八)构建治理机制(2020年3-4月)

  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为依法登记法人组织,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九)探索多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2020年4-5月)

  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

  知》(岩委办发〔2017〕41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发〔2018〕8号),多种形式发展,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十)总结和完善(2020年6月)

  1.档案整理。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探讨经验。对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好的做法,以提高水平、推广施行。

  5.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向镇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统筹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实施。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要全程参与并督促指导所挂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对镇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各村两委、各包村工作队要扎扎实实工作、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每月27日前要向镇权改办报送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卫计、金融、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广播电视、发放《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封信》、墙报、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组

  织干部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农村基层干部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让他们既当好“宣讲员”,又要当好“辅导员”。要加强专项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权改办、党政办、效能办要通过联合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督促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村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进度缓慢的,要重点督查,通过点名通报、效能告诫、组织约谈等方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六)确保社会稳定

  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和少数人说了算。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安

  定稳定,对因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镇、村干部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由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农民变股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种创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经济发达地区,起步早,进展慢。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都加大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农民开始享有稳定的分红收益。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

  从现实情况看重要性:这项改革的背景是农村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及其成员都出现了新的变化。

  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增多,流动人口进入较富裕地区增多,部分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日趋复杂。

  同时,原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在集体成员中的分配问题、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权益及份额等问题都不断凸现。

  加之,城市化进程较快地区和城镇周边的一些地区乡村行政体制作了相应调整,实行了撤乡并村和“村改居”,迫切需要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来加以明晰及妥善解决。

  1/从进展情况看紧迫性:至XX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村级总资产1.84万亿元,2.32万个村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占全国总村数的3.8%。

  按地区分析,东部、中西部地区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分别为148个、2381个,占完成村数的比重分别为85.6%和14.4%。按省市分析,北京、广东、苏和浙4省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占全国完成村数的75.5%。上海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近郊××区长征镇红旗村、××区虹桥镇虹五村等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

  从法律制度看必要性:我国至今尚未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如何管理、处置进行统一的规范。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不明晰,产权归属不清,处置规范程序缺乏,集体资产处于“人人所有、人人无份”的状态,是透明的“玻璃缸”,看得见,摸不着。法律规范的缺失使各地政府对农村集体资产问题的处理千差万别,也极易引发各类矛盾。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创新,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

  因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要由城市化地区为主向面上推进,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主向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联动及多方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推进。

  改革的内涵不仅涉及经营性资产,而且包括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不仅包括存量资产,而且包括增量资产;不仅要明晰产权,还要促进产权有序流动。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题是城市化过程中如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在这一主题下,鼓励支持创新改革。

  2/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按改制时间来分类,可分撤销行政村后改制和不撤销行政村建制直接改制两类。按资产构成来分类,可分存量折股型和增量配股型两类。

  近年来,产权制度改革形式也不断创新。

  在改制形式上,由存量折股型为主,逐步丰富为存量折股型、增量配股型、土地入股型等多种形式。在登记形式上,由有限责任公司为主,逐步发展到社区股份合作社,并正在探索经济合作社等登记形式。

  在改制层面上,由村级集体经济改制为主,逐步拓展为村联合改制、镇村共同改制、镇级改制等多层面改制。

  从各地的实践看,股权设置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劳动的时间为主要依据,股权量化的范围和对象参照有关撤制村、队时处置集体资产的政策确定。

  改制后,为确保农民保留长期的集体资产收益权,各地规定股权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

  上海产权制度改革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各区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XX年底,全市已有7个区21个镇(含街道、工业区)的69个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65个公司或社区股份合作社,占总村数的4%。

  截至XX年底,松区新桥镇、中山街道和新浜镇还探索完成了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今年,闵行、松两区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区列入了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区已启动了60个村的改革,松区积极开展镇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从总体看,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试点工作起步较早。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近郊××区长征镇红旗村、××区虹桥

  3/镇虹五村等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人,并按股进行收益分配。

  此外,上海也在全国较早实行以农龄(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劳动时间)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资产处置、入股及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是改革形式不断拓展。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集体经济的发展,产权制度改革形式也不断创新。

  三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农村集体经济组产权制度改革不仅促进了集体经济不断发展,而且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全市改制后的村级新集体经济组织,XX年分红3.38亿元,人均分红4240元,有效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

  近年来,上海采取多管齐下、系统推进的方式,通过制定文件、理顺体制,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建设平台、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下一阶段上海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当前上海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基层干部存在怕乱、怕烦、怕难、怕失权、怕失利的意识,改革的意识有待增强;基层反映,改制后反而增加了税费负担,改革政策还有待配套;改制后的新集体经济组织还承担了大量的社区管理职能,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待探索和研究。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六个原则:

  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在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因地制宜的基础上,由效益决定分配,促进持续发展。

  (一)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二)维护农民利益。农村集体资产归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通过改革发展,明晰股权或份额,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城市化成果,努力使农民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三)促进持续发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以经营不动产为主,确保集体资产有稳定收益,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效益决定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的是成员的集体资产股份或享受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份额,在确保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了效益才能进行分红,没有效益不能透支分红。

  (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改革工作的重点放在村级,镇级实行试点。

  要通过不同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坚持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

  苏省在实践中形成了存量折股型、增量扩股型、资产保护型三种不同的改革类型。

  ××市根据近××区、远郊平原地区、山区以及城乡接合部地区集体资产不同发展状况,目前已形成了整建制转居模式、林权+产权联动改革模式、乡村联动改革模式等九种改革模式。

  (六)公开公正透明。改革的各项程序,都要坚持在阳光下运作,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呼唤法律支撑

  农民对自身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担心和忧虑,是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的瓶颈。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确立法人地位,目前各地办法不一。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需要有法律体系的支撑。

  如何确立法人地位至关重要。

  上世纪90年代,大多数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都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5/XX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由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新的企业主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法规、规章或文件被废止。

  因此,XX年之后改制的村都依据《公司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股东登记人数为2-50人,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都有上千人,在操作中只能采取隐性股东的办法,将几十甚至上百个股东合并为一个股东,农民认为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对改革心存忧虑。这是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的瓶颈。

  对改制后究竟如何确立法人地位,各地办法不一。

  浙省XX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浙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免费向村经济合作社颁发证明书,村经济合作社凭证明书办理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并规定村经济合作社也可向工商部门申领法人营业执照。

  苏省XX年11月出台《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赋予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法律地位。广东省XX年7月通过颁布省长令《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对法人地位予以确认。

  借鉴成功经验,应加大法律保障。

  首先,应在法律上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在国家现有立法尚没有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体法律地位明确的情况下,可通过地方立法,为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创设一个法律主体,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应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职能。必须使村社会管理职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职能分离。可通过立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范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议事规则、责任财产范围和责任形式等内容,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名化、实体化、法人化。

  6/另外,如何处理好改制新集体经济组织与加强社区管理关系也十分重要。

  已改制地区普遍反映,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村党支部、村经济组织与村自治组织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改制新集体经济组织应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集中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村民委员会主要行使社区管理职能,并逐步向居民委员会过渡。

  但事实上,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往往承担了社区管理职能和开支,政企不分,长此以往既影响甚至拖累改制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发展,又易引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的矛盾,也需要立法加以明确。■

  7/7

篇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民土地所有权、承包地经营权、土地流转等问题,使农村集体经济更加市场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民收益。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历程、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处于一种半社会主义半自然经济的状态,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是集体所有的,但由于土地流转困难,农村经济长期处于萎缩状态。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全民所有,集体所有权与农民承包经营权相分离,并提出了实现农村土地所有制多元化的目标。随后,各级政府对该政策进行了落实,修改了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促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取得的成果:

  1、解决了土地流转问题。通过改革,农民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自由流转,农村集体土地的有形无形资产变得有了一定的流动性,极大地刺激了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了农民收益。

  2、优化了农村土地利用模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促进了土地利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土地入股、土地流转等措施的推行,使农村的土地利用模式开始向多元化转变,从而提升了农村生产潜力和经济效益。

  3、有效提高了农村集体的组织能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强化了村委会的组织力量,实现了农村自治的有效展开,还增强了农民的组织能力和意识,促进了集体自治和民主决策的发展,为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产权主体不稳定。虽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中的成员数量众多,而且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因此有些产权主体并不稳定,从而影响了土地流转和利用。

  2、盲目追求规模效益。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些地区因为盲目追求规模效益,而忽略了农业的节约性和可持续性,导致土地生产力的下降和农民收益的减少。

  3、监管不到位。由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大量的土地、资金和人员,而且农村监管机构相对薄弱,容易存在违规和失职行为,从而导致产权转让的风险和问题。

  总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监管和引导等方面的措施,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结合××工作实际,就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通过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晰确定集体产权关系,落实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工作原则

  -1-

  (一)把握改革方向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权不动摇,坚持××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执行法律和政策不动摇,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止改弱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尊重农民意愿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公正、公平、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改革的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维护群众利益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责,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正当利益,尤其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益。

  (四)有序推进改革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通过××会,确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实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五)坚持××的领导

  坚持××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

  -2-

  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工作开展方向

  (一)确员

  划定政策边界定股东,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导意见》,对照“五取得”、“五保留”、“五丧失”资格界定标准,通过“六步三榜”工作流程,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清册,成员在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时全部转变为股东。

  (二)确权

  清理集体资源定资产,根据《××清理农村集体资产工作指导意见》,清理登记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金,通过“八步一公示”工作流程,形成××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和××不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三)确股量

  以资产股份定归属,根据《××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意见》,按照“确权确股不确资”的要求,选举××股东代表,制定××股改实施方案,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核发××股权证书。

  (四)确管

  健全管理制度定经营,根据《××农村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按照“政经分离”要求,建立健全股权管理、收益分配、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票据管理、财务预决算、经费开支审批、财务公开、工程招投标、财产物资管理、档案管理等十一项制度,保障经营与管理规范运行。

  -3-

  (五)搭建平台,促进产权合理交易

  建设交易平台定市场,按照××的要求,利用××的服务场所,整合国土、农业、水利等单位,建立“××有服务站点、××有管理服务中心,一个场所、多个窗口、多品种产权交易”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根据××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各类产权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流转和交易,同时加强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在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探索完善有偿转让、赎回办法。

  四、改革主要内容

  (一)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范围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指导××对未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山塘、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机器机具、设施设备、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大棚、烘干设备、冷冻库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科、教、文、卫、体等方面的集体公益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集体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摸清农村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各类集体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的权属、类别、数量、来源、边界、使用现状及其管理情况等,公益性资产原则上只进行初

  -4-

  步统计,不精确量化,待转为经营性资产时再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同时,要将清产核资结果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报××备案,并张榜公示。通过清产核资,着力构建权属清晰、档案健全、管理规范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体系。

  (二)

  探索改革发展路径

  加强与农村“三变”改革的融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和农村集中供水等公益性有偿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

  (三)

  资产资源量化

  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原则,量化后的资产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从实际出发,通过民主协商、××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的方式,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对未

  -5-

  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要根据群众意愿进行折股量化。对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对资源性资产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外,其余的将土地面积或实物量化记录在股权中,明确股权,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对未投入生产经营的闲置资产,可暂时采取“确权确股不确资”的办法明确其产权归属,待投入生产经营时再评估资产价值。

  (四)

  开展股份改革

  折股量化工作结束后,通过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种类设置、股权分配对象、股权配置比例并张榜公布,制定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方案,并报××批准、××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提倡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管理方式,保持股权的长期稳定,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的新增人口,可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方式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股份收益分配时要合理确定集体收益分配中公益金、公积金的比例。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成员身份确认和资产股份量化等,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本集体内无人承接的由本集体赎作为集体机动股。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年×月),××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领

  -6-

  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四确一建”指导意见,搞好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

  2、实施阶段(×年×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理登记、确定权属、确定成员、组建集体经济组织、确定股权股份管理等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年×月),××总结改革工作,收集资料,清理档案,组织评估,撰写评估报告,上报改革成果。

  4、迎接验收阶段(×年×月),迎接××的中期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并成立工作专班,从××、××、××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办公,开展改革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服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要亲自挂帅,作为改革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加强人员统筹调配,搭建组织机构,加强问题的组织协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改革日常工作,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

  落实包保责任制

  全面建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保责任制,实行××包保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和推进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工作。

  -7-

  (三)

  精心组织实施

  1、制定工作方案

  ××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机构、改革步骤、时间节点,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制定的工作方案以××的名义报××改革办备案;

  2、做好政策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把改革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内容和步骤宣传到广大干部和千家万户;

  3、要切实加强培训

  ××业务部门,要认真领会并掌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本轮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规定和流程,做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4、要下移工作重心

  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相关人员的重要作用,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相关部门指导下,改革具体实施人员主要由××、××、××等构成,注重发挥好农村基层堡垒组织的作用;

  5、要与农村扶贫和“三变”改革结合

  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三变”改革的基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落脚点是改善农村经营体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做到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扶贫、农村“三变”改革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6、要建立健全档案

  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等重要数据及相关资料,-8-

  除××留存外,同时以××为单位报××改革办和××归档。

  (四)

  强化政策支持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制定完善有关意见、方案、办法等。

  (五)

  强化经费保障

  ××财政要预算工作经费×万元,用于会议、培训、颁证、办公、档案资料及用于清产核资及股份制改革工作的群众务工补贴等。

  (六)

  强化督促指导

  ××改革办、××纪委要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重要督查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有关部门严格追责问责;××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工作进行面上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每季度末向××改革办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面上指导工作情况;××改革办每月向××改革办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2篇以上,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情况。

  -9-

  -10-

篇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五篇范文

  第一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

  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含个人现金入股),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测定的基本原则。测定集体股比例,一是以前

  3年平均村办公经费占该年限平均收益的比例测算应提公益金的比例;二是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测算出应提公积金比例。

  (四)、量化配股股东资格认定及时限。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人的范围,统一限定为

  2000年

  1月

  1日起,到

  2009年8月30日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分配关系,并还健在的人员内。

  (五)、个人股配置与构成。本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贡献大小和购股配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基本股、劳力股两种股份一次性配股。配股之后,新生、新落户一律不再配股,只能购置现金股;此次配股持股人,不论其今后身份变化,是否居住在本地,其本人股东身份不变和收益权不变。一律不再对原始股东进行增股扩股,可在新上项目时,吸纳成员现金入股。

  具体配股办法:

  1、基本股:是指本村社区配股范围及时限内零岁(含零岁)以上的所有组织成员均享有的股份,基本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配股总额的40%。

  2、劳力股: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股份,在享受上述两种股份配股的基础上,年龄在

  18周岁至男

  60周岁、女

  55周岁的再配给劳力股份,其比例不高于配股总额的30%。

  3、现金股:①本着配股、购股相结合的原则,在按照上述两种股份因素配股的同时,要吸收配股成员一定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原则上不购股,不配股;②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新上项目时,经股东会同意,持股人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人,可以购买现金股。具体购股办法按《章程》规定执行。

  (六)、改制后的经济组织机构设立、人员产生及职责。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按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

  1、股东会。股东会由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持股人组成,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大会是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

  和监事会。理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机

  构,监事会是常设监察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3、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数额为奇数,理事会5-9人,监事会3-5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成员产生采用直接选举或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以得票多当选。“两会”成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

  4、选举表决方法。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一股一票制,集体股不列表决数。

  (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两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意识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会人员不得进入监事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是股东的,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候选人或当选人中如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能确定一人做为候选人或当选。

  (八)、股权证、股东证的发放及管理。由该组织向股东发放记名股东证。股权证和股东证由县统一印制,并加盖认证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股东花名册及所持股份,交镇备案、托管。

  (九)、股份管理。集体股由理事会持有,只享受分红权,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转让、馈赠;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股份,由理事会代管,不得转让、继承和馈赠,具体事宜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继承、馈赠,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十)、加强财务管理。改制后,财会人员必须持合法资格证上岗,也可对外招聘。会计人员任用和更换,必须经监事会批准。积极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工作步骤。整个工作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培训工作组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二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三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资产,张榜公布;四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五是股权界定、登记颁证;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构;三是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村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领导、有组织扎扎实实地改革。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第二篇: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范文模版]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

  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

  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吸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含个人现金入股),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股和个人股比例测定的基本原则。测定集体股比例,一是以前

  3年平均村办公经费占该年限平均收益的比例测算应提公益金的比例;二是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测算出应提公积金比例。

  (四)、量化配股股东资格认定及时限。明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持股人的范围,统一限定为

  2000年

  1月

  1日起,到

  2009年8月30日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分配关系,并还健在的人员内。

  (五)、个人股配置与构成。本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贡献大小和购股配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基本股、劳力股两种股份

  一次性配股。配股之后,新生、新落户一律不再配股,只能购置现金股;此次配股持股人,不论其今后身份变化,是否居住在本地,其本人股东身份不变和收益权不变。一律不再对原始股东进行增股扩股,可在新上项目时,吸纳成员现金入股。

  具体配股办法:

  1、基本股:是指本村社区配股范围及时限内零岁(含零岁)以上的所有组织成员均享有的股份,基本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配股总额的40%。

  2、劳力股:是体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股份,在享受上述两种股份配股的基础上,年龄在

  18周岁至男

  60周岁、女

  55周岁的再配给劳力股份,其比例不高于配股总额的30%。

  3、现金股:①本着配股、购股相结合的原则,在按照上述两种股份因素配股的同时,要吸收配股成员一定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原则上不购股,不

  配股;②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新上项目时,经股东会同意,持股人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人,可以购买现金股。具体购股办法按《章程》规定执行。

  (六)、改制后的经济组织机构设立、人员产生及职责。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设立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按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

  1、股东会。股东会由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持股人组成,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大会是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

  和监事会。理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监察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3、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数额为奇数,理事会5-9人,监事会3-5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成员产生采用直接选举或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以得票多当选。“两会”

  成立后,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

  4、选举表决方法。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一股一票制,集体股不列表决数。

  (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任职条件。“两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意识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两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财会人员不得进入监事会。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是股东的,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候选人或当选人中如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能确定一人做为候选人或当选。

  (八)、股权证、股东证的发放及管理。由该组织向股东发放记名股东证。股权证和股东证由县统一印制,并加盖认证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股东花名册及所持股份,交镇备案、托管。

  (九)、股份管理。集体股由理事会持有,只享受分红权,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转让、馈赠;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股份,由理事会代管,不得转让、继承和馈赠,具体事宜由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继承、馈赠,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十)、加强财务管理。改制后,财会人员必须持合法资格证上岗,也可对外招聘。会计人员任用和更换,必须经监事会批准。积极推行财务电算化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三、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步骤

  工作步骤。整个工作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培训工作组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二是对村集体经济

  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别登记造册;三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资产,张榜公布;四是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五是股权界定、登记颁证;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产权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构;三是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首先要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村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领导、有组织扎扎实实地改革。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第三篇: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一

  一、工作进展

  自农村里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有。大部分村都在精心准备、紧密配合,全面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准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总体进度来说比较援慢。农村人口40279万人,目前已界定33292人。

  二、存在时题

  根据我县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工作要求,4月3日前要全面完成人员身合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是,由于部分村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进程缓慢。一是一些村尚未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导致身份界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小组学习不到位,到现在还对集体产权改革的目的,内容。程序不清楚,或一知半解,工作开展无序。三是个别村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相关数据资料整理不及时,会议记录不完整,有的甚至没有会议记录(要求按程序记好会议记录,公议记录是工作的重要凭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当前重点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要重点突出。分类施策,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整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积极引导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把握好清查核实,明确产权,健全制度;这两项工作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扎实做好这两项工作,下步才能开展折股量化。建立信息平台等一系列工作。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改革工作从去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最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0月为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工作已完成,2017年11月-2018年9月为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为总结阶段。目前正在开展实施阶段,方案中明确制定了实施阶段开展各项工作时间界限,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扎实推进。严格时间界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三是明确范围和要求,各村要依照《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和《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成员界定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身份界定不清的问题。严格按照清查核实

  程序要求,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管性资产和非经管性资产三部分、要求实现“三清”,一是管理情况清,就是要全面清理核实村级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看帐实、账款、帐帐是否相符。二是经管状况清,就是对村、组的各级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情况。承包发包程序、合同签订和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核查。三是产权清、就是存在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的村、组,要依法明晰产权。严格区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村民资产,从而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数字准确。人员身份界定是个难度非常大的工程。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多征求村民意见。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核实环节,一定要通过在查询账目及凭证,查阅合同协议,询问当事人、实地调查、组织评估等形式,对资产数职,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五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针对部分村到目前还不清楚任务、程序等问题要用灵话多样的形式,对具体从事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让他们切实掌握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方式方法。做到参与工作的人员熟练掌县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政策和业务知识,懂政策、懂业务、知民情,能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偏离、不走样,切实把人员身份界定与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园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在刘区长和农业局领导的的大力关心指导下,街道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班、按照要求精心遴选了XX、XX、XX庄三个典型代表村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强化全程指导

  街道在组织试点参与部门和具体实施村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全街道的工作方案及成员认定、清产核

  资两个指导意见,并本着“分阶段、扣环节、按程序、卡节点、尊事实、重民主、抓细节、见实效”的原则全程、严谨地跟踪指导三个村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三、扎实推进改革试点

  改革工作以来,三个试点村的改革筹备动员会、领导小组成立大会、推选村民代表会、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的两个办法、两个基准日、股权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等的一系列会议和各类入户征求意见及决定的公示、公告工作都顺利进行完毕。

  在村集体成员认定工作中,XX村共确定31户,91人;孙圈村共确定144户,465人;XX庄村共确定221户,732人。

  截止12月28日,三个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都已成立。XX村的理事长XX,成员XX;监事长XX,成员CC。XX村理事长SXX,成员陶XX;监事长XX,成员XX。XX庄村理事长XX,成员XXX;监事长XX,成员XX。

  下一步,街道将按照改革试点及迎接考核的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好一系列后续工作;着手试点工作档案资料的进一步整理、完善、建档,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好的做法、经验,深入查找不足,为整个试点工作的总结验收做好准备。

  汇报不当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第四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

  自农村里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有。大部分村都在精心准备、紧密配合,全面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准各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总体进度来说比较援慢。农村人口40279万人,目前已界定33292人。

  二、存在时题

  根据我县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工作要求,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人员身合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但是,由于部分村重

  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进程缓慢。一是一些村尚未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导致身份界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各村工作小组学习不到位,到现在还对集体产权改革的目的,内容。程序不清楚,或一知半解,工作开展无序。三是个别村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相关数据资料整理不及时,会议记录不完整,有的甚至没有会议记录(要求按程序记好会议记录,公议记录是工作的重要凭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当前重点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要重点突出。分类施策,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整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积极引导的原则;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把握好清查核实,明确产权,健全制度;这两项工作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扎实做好这两项工作,下步才能开展折股量化。建立信息平台等一系列工作。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改革工作从去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最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0月为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工作已完成,2017年11月-2018年9月为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为总结阶段。目前正在开展实施阶段,方案中明确制定了实施阶段开展各项工作时间界限,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人员身份界定和清产核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扎实推进。严格时间界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三是明确范围和要求,各村要依照《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和《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成员界定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身份界定不清的问题。严格按照清查核实程序要求,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

  底。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管性资产和非经管性资产三部分、要求实现“三清”,一是管理情况清,就是要全面清理核实村级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看帐实、账款、帐帐是否相符。二是经管状况清,就是对村、组的各级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情况。承包发包程序、合同签订和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核查。三是产权清、就是存在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的村、组,要依法明晰产权。严格区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村民资产,从而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数字准确。人员身份界定是个难度非常大的工程。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多征求村民意见。村级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核实环节,一定要通过在查询账目及凭证,查阅合同协议,询问当事人、实地调查、组织评估等形式,对资产数职,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五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针对部分村到目前还不清楚任务、程序等问题要用灵话多样的形式,对具体从事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让他们切实掌握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方式方法。做到参与工作的人员熟练掌县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政策和业务知识,懂政策、懂业务、知民情,能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偏离、不走样,切实把人员身份界定与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园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沙河镇

  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和不同地区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实行“一村一策”,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既鼓励大胆创新,又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做到稳慎有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注重调动广大干部

  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吉安村、五丰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由点及面推进,2018年9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6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个试点村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2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6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推改革、建组织、促发展”五项任务,把住关键环节,推动全面实施。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1.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滩涂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

  营性资产。清产核资是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2.规范清查程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确保产权归属明晰。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明确登记主体,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对集体所有的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

  1.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结合下都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

  2.严格确认程序。各村应在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

  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模式。

  2.建立股份权能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阶段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

  2.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五)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采取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发展混合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同时,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5月)1.成立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福新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晓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并由郑德英同志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成立由镇村干部、财务人员、农业、林业、水利及村民代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村级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干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各村工作小组名单5月底前报送下都镇经管站。

  (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2018年5月)

  经管站五月底前组织召开辖区内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三)宣传发动(2018年5月)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四)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6-9月)

  1.镇村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在分类清查核实各类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年10月-2019年12月)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镇里的指导意见,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决议。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农民逐人进行甄别界定,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资格;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六)依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0年1-2月)1.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股所占比例不超过30%。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设置具体形式由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拟订,报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股权确定。对成员股采取只确定股份数量不确定股份股值的方式,保障成员股股值随集体资产的增值而增值。

  4.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以备发放。

  (七)完善股份权能(2020年2-3月)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八)构建治理机制(2020年3-4月)

  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为依法登记法人组织,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九)探索多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2020年4-5月)

  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岩委办发〔2017〕41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发〔2018〕8号),多种形式发展,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十)总结和完善(2020年6月)

  1.档案整理。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

  监督。

  4.探讨经验。对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好的做法,以提高水平、推广施行。

  5.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向镇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统筹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实施。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要全程参与并督促指导所挂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对镇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各村两委、各包村工作队要扎扎实实工作、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每月27日前要向镇权改办报送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卫计、金融、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广播电视、发放《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封信》、墙报、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农

  村基层干部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让他们既当好“宣讲员”,又要当好“辅导员”。要加强专项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权改办、党政办、效能办要通过联合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工作任务。强化督促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村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进度缓慢的,要重点督查,通过点名通报、效能告诫、组织约谈等方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六)确保社会稳定

  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和少数人说了算。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对因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镇、村干部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gǎigé)工作意见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农村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现就推进(tuījìn)本市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zǒngtǐ)思路和根本(gēnběn)原那么(nàme)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本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为根底,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集体效劳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本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本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原那么: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建为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并赋予法人地位,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产权虚置的弊端,进一步明晰产权,股权量化到人,实现成员按份共有。

  二是维护农民权益。要坚持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成员的原那么,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努力使农民通过改革拥有长期而又

  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三是注重因地制宜。根据区县农村集体经济开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选择具备条件的村进行改制,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稳步推进。

  四是实行民主决策。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改革方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并进行民主讨论,改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二、改制重点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重点。本市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重点:一是城市〔镇〕化进程较快地区的村,特别是对即将撤制的村,各区县应制定具体方案,抓紧推进改制工作;

  二是村级集体净资产到达1000万元,有长期稳定收益,改制条件较好的村;

  三是村级集体净资产1000万元以下,各区县认为条件比拟成熟,确定为需要改制的村。

  对暂不具备改制条件的村,要根据中央提出的“搞好清理财务工作,把集体资产管理好、利用好〞的精神,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核资产,明晰产权,登记产权,建章立制。清产核资完成后,应向区县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二〕工作程序。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是建立班子。改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领导下,建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制工作。区县和乡镇也要组织相应的班子,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

  二是制定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拟定改制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时,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主管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指导监督。改革方案必须张榜公布,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清产核资。在区县、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清产核资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要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实施清产核资时,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要求进行资产评估的,可按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要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清产核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上报乡镇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股权设置。在清产核资的根底上,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股权和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将集体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股权设置原那么上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劳动的时间为依据,股权量化的范围和对象可参照本市有关撤制村、队时处置集体资产的政策确定。可设立一定比例的集体股,主要用于村公益事业开支,集体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对集体股使用情况要建立监督机制,并实行公示。对撤制村原那么上不设立集体股。为保证公平、公正,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量化股权时,不设立增配股。改制后,为开展集体经济需要,需设增配股的,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权可以继承,但不得退股。改制后,为确保农民保存长期的集体资产收益权,股权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但如遇村民死亡等情况,可以通过标准、合法的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

  五是收益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应按集体与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分配后,应做好审计工作。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必须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六是建章立制。改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章程,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法人治理机构,标准财务管理,并制订好相关议事规那么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有关政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统一名称为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并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中可以标注股份合作等字样,以量化折股的净资产总额核定成员出资总额。各区县可制定相关改制鼓励方法,调动村改制的积极性。此外,市农委、开展改革、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制定有关具体操作方法,支持各区县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三、加强对改制工作的领导

  〔一〕认真开展思想发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获得广阔农民群众的支持,必须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为此,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宣传改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政策法规,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思想教育和积极引导的工作方法,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明确权利和责任,防止简单化和少数人说了算,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改革气氛。

  〔二〕精心组织操作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全体成员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做到改革方案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有关实施方案必须交集体成员广泛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取得广阔成员的理解和支持;

  改制方案必须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和认可,履行标准的操作程序;要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试点,然后稳步推进;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注意政策连续性,正确处理好改革、开展和稳定的关系。

  〔三〕切实加强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得力干部,落实岗

  位责任,推进改革工作。市农委要及时掌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信息跟踪和指导效劳,并及时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区县、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承当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基层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内容总结

  (1)农村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农村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现就推进本市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本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原那么: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

  (3)二、改制重点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重点

  (4)要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

推荐访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集体经济 产权制度 农村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