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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措施3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4-30 20:18:02

篇一: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措施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和线索以后,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摸清情况,快速高效地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二)把握政策,依法打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以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准绳,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政府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市(县)、区政府应根据市统一部署,负责本市(县)、区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具体操作,市与市(县)、区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四)积极妥善,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工作机制。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信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无锡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统领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3.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4.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区政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5.办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

  工作。

  (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政府金融办: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

  2.####分局: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与省银监的沟通联系;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调查、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市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置。

  3.市公安局:受理非法集资案件的举报,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保护群众利益,参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市监察局: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

  5.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等工作。

  6.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7.市综治办: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工作;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

  8.市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查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在职责范围内,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依法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

  11.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规定的审核、咨询等工作。

  12.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负责监测非法集资活动的资金支付结算方式、资金流向等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13.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建设局、市信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并按照工作小组要求,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性质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14.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建立本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组织,完善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相关行动,负责本地区非法集资的查处和善后工作,将市工作小组部署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及时有效的监控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预警工作。要按照监管职责,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活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要定期组织排查;要畅通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等信息采集渠道,及时获取非法集资的线索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非法集资行为,要积极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二)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沟通,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反应灵敏的信息报告体系。要分析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方式、特点及演变规律,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非法集资活动。经预警、排查、分析或接到有关报告、群众举报后,对已发现、掌握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工作小组办公

  室。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行为的动向及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已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要做好相关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三)快速登记交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相关成员单位的报告或群众举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应快速予以登记,并根据非法集资活动所涉部门、行业的具体情况,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交办。对于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登记的同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缜密调查认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各相关地区和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和认定。调查取证一般以公安为主办单位,工商、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参加。公安、司法机关可对法律规定明确、案情较简单且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据职权直接认定;对于定性存在分歧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应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行业监管部门出具行业认定意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于案情复杂,一时难以判断确定的,应报工作小组研究商议确定。

  (五)迅速案件查处。对已定性的非法集资案件,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市(县)、区政府组织公安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取证和立案侦察,并做好非法集资活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稳控工作。公安机关对案情单一、波及面不大、维稳压力小的非法集资案件,应快侦快破,从速查处。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应由各市(县)、区政府及时上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查处方案,组织专案组进行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整改,促其规范;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到位、风险较大的机构,应依法取缔和关闭,加快进入司法程序。

  (六)加快案件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非法集资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要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把证据关,依法准确认定罪名,并根据宽严相济的原则,作出罪刑相符的判决。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非法集资案件要从快审理,依法判决,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要加大对涉及非法集资案件批捕、起诉、受理和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七)稳妥资产处置。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非法集资发生地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清理、清退及善后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结果要及时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八)及时督办通报。案发单位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处置结果及案例材料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对交办的非法集资案件,要加强指导、协调、督办;对相关工作信息和非法集资案例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认真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及动向,将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关案情及查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实施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部门的优势,加大有关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地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及其严重危害;要加强社会宣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公民的辨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地远离非法集资,从根本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从而理解、支持、协助政府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使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自即日起,由各市(县)、区政府牵头,各有关职能主管部门配合,用一到两个月时间,深入各楼宇写字间,对易发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寄卖行、炒金公司等企业法人主体进行排查,高度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公司的经营内容和范围;二是公司的偿债能力,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负债率。三是公司的应收款项,是否存在转移资金现象。四是公司的应付款项,是否存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现象。五是公司的财务费用,是否存在高额支付利息或约定不支付利息等非正常现象等。

  (二)自即日起,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一到两个月时间,负责组织各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排查非法集资线索,甄别违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三)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每月召集各相关成员单位联络人开会商议,分析非法集资的工作形势和发展态势,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以研判和定性,确定处置办法和应对举措。

  (四)由公检法机关牵头,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加紧准备材料,搜集证据,抓住典型案件和重点案例,尽快进入司法程序,从严从快加以审判,对相关犯罪分子形成威慑作用。

  (五)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对近期国内非法集资典型案件进行两个月左右的集中宣传报道,市公安局和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六)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整顿活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擅自向外泄露相关情况。凡向被排查对象通风报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篇二: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措施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

  非法集资是指以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共道德原则,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或者其他财物,承诺高额回报或者不合理利益分配,组织人员实施过错行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面对非法集资的威胁,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本文将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进行细则说明。

  一、防范非法集资

  在防范非法集资方面,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加强宣传和教育。宣传和教育是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手段。应该对公众进行非法集资知识普及,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

  2.加强监管和反洗钱工作。非法集资常常伴随着钱源的不明确和资金流转不透明,反洗钱工作是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手段。应该加强对金融机构和其他涉及资金流转的行业进行检查和监管,加强对非法资金流入的监控和追踪。

  3.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应该加强非法集资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监管体系,完善非法集资举报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惩处力度。

  4.规范金融市场。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的公正、公平、透明,对存在非法集资问题的金融机构依法加强监管。

  二、处置非法集资

  一旦发现非法集资,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收集证据。及时收集证据是处置非法集资的前提,要力求收集全面、准确的证据材料,掌握非法集资的全部事实。

  2.启动调查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非法集资,应该及时启动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机制,组织警方、金融机构及司法机关等多方力量,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3.采取措施防止继续发生。及早采取措施防止非法集资继续发生,停止非法集资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4.打击追究责任。对于非法集资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追究非法集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涉案资金依法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原则

  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进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不能越权,不能违法。

  2.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必须及时有效,尽量减少损失,维护公共道德和社会和谐稳定。

  3.多元化手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需要采取多元化的手段,包括宣传教育、监管、法律制度等多种手段的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处理。

  4.合作共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投资人等多方面的联合行动,形成共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合作共治机制。

  总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监管和反洗钱工作,规范金融市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依法依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主要探讨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内容,下面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并进行总结。

  一、案例分析

  2015年9月,湖南邵阳市武冈市发生一起涉及20亿的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该案由一家名为鑫华盈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非法集资组织所发起,鑫华盈融通过虚构项目,承诺高额收益,向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最终,该非法组织因涉嫌非法集资的罪名被依法查处,主要负责人被判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表明,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加大力度进行防范和处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需要政府、金融机构、投资人等多方面共同作出努力,采取措施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结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任务。为了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更加有效,需要各方面共同发挥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总体而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进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不能越权,不能违法。

  2.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必须及时有效,减少投资人的损失,维护公共道德和社会和谐稳定。

  3.多元化手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需要采取多种手段,包括宣传教育、监管、法律制度等多种手段的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处理。

  4.合作共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投资人等多方合作,形成共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合作共治机制。

  在具体实践中,可以采用以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法:

  1.加强投资人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加强投资人知识普及,提高投资人的风险意识,让他们更加谨慎地进行投资。

  2.加强金融监管和反洗钱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和其他涉及资金流转的行业进行检查和监管,加强对非法资金流入的监控和追踪。

  3.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非法集资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监管体系,完善非法集资举报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惩处力度。

  4.规范金融市场。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的公正、公平、透明,对存在非法集资问题的金融机构依法加强监管。

  5.加强收集证据。及时收集证据是处置非法集资的前提,要力求收集全面、准确的证据材料,掌握非法集资的全部事实。

  6.启动调查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非法集资,应该及时启动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机制,组织警方、金融机构及司法机关等多方力量,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7.采取措施防止继续发生。及早采取措施防止非法集资继续发生,停止非法集资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8.打击追究责任。对于非法集资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追究非法集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涉案资金依法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总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监管和反洗钱工作,规范金融市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依法

  依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非常赞同您的观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同时,加强对投资人知识普及、加强监管和反洗钱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金融市场、加强收集证据、启动调查和处理机制、采取措施防止继续发生、打击追究责任等措施也非常必要,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篇三: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措施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保护公众合法权益,制定了以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一、加强监管

  1.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案件信息快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2.加强对非法集资组织的监管,对非法集资组织实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置。

  3.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防范投资者被骗。

  二、加大处罚力度

  1.对非法集资组织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2.对非法集资组织的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变卖等行政强制措施。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非法集资组织的工商、税务、金融等行政许可证件进行注销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

  2.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例的公开宣传,形成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非法集资案例的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以上是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内容,为了保护公众利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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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组织及个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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