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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政策建议8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4-30 14:12:02

篇一: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及政策建议

  摘要:科技创新能力是河北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京津冀一体化为河

  北省创造了发展的良好机遇,因此客观评价京津冀一体化下的河北省的科技创新

  能力对政府制定科技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科技创新能力;评价

  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背景下河北省加大了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作用,2020年实现实现“三个提升、两个突破、一个确保”。为更加清晰的阐述河北省科技

  创新能力,本文采取量化加权的方法评价京津冀一体化下的科技创新能力,以此

  为河北科技创新战略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一、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评价指标的□的就是将各个影响因素及其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简单化,以此

  找到更多的信息U标,以此为战略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指标体系构建必须要遵

  循以下原则:注重指标的科学性、注重创新活动的系统性、强度科技创新环境的重要性以及注重创新主体的互动性。

  1.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及河北省科技创新现状,本文评价指标主要从以下6个维

  度进行分析:创新产出、创新基础、市场环境、人文环境、创新资源以及官产学

  研联系质量,并汇总筛选了

  26个指标,形成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2.指标权重的确定

  对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前提需要对设定的指标进行权重设定,111于权

  重设定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先后顺序,因此选择主观分层分析法确定每一层的指

  标权重。在权重确定的步骤为:笫一步确定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将科技创新能力

  (A)设为口标层,将科技创新产出(B1)、科技创新基础(B2)、区域科技创新投入

  (B3)、区域科技创新市场环境B4)、区域科技创新人文环境B5)、官产学研联系

  质量(B6)六个大类指标设为准则层,其他26个细分指标设为因素层;第二步构造

  两两比较判断矩阵;第三部层次单排序、一致性检验。笫四步:综合排序,加权

  计算,确定权重。逐层对每1一层因素进行加权计算,汇总得到到每一层级指标的权值。

  3.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数据选取

  本文科技创新能力所选取的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

  年鉴》及河北省政府部门公布的统讣公报。原始数据的量纲不同,经济意义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没有可比性,不能以同一个标准反映其在整个指标体系中对区域

  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评价前,首先对这些数据进行标准化。4.评价

  方法将政府部门统讣的数据与主观的权重值进行结合,并且釆取量化加权函数法

  对科技创新的能力进行评价。

  二、评价结果与分析

  首先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然后采用量化值加权函数法,得出科技创新

  因素的得分悄况,以此判断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差距,见表1:表1:京津冀因

  素层得分情况创新产出创新市场环境创新资源投入官产学研联系水平知识经济

  技术融资开放度资金人力政企产学研北京

  23.830.2625.38-0.017.2319.2428.480.73-7.65天

  -1.430.471.040.962.183.006.32-1.737.68津

  河

  北

  -3.18-4.05-2.46-1.83-1.83-2.20-2.64-1.12-3.99从表

  1中可以看出,河北省

  与北京、天津在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无论是创新产出、市场环境以

  及资源投入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尤其是河北省的创新市场环境和人才资源

  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河北省需要在市场环境和人力资源方面重要入手。

  三、提升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对策

  1.制定完善的财税政策,提高地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关键是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为此河北省应该加强财税政策

  的研究,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财税政策,一是持续增加财政供给。提升科技创

  新必须要增加财政投入,只有这样才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后背支持。为此河北省要

  进一步出台完善的财税政策,设置科技创新转型资金,并且对于科技产品的市场

  销售等给予相应的财税优惠。例如对于高校的科研产品给予相应的免税等,以此

  提高高校科研的动力;二是创新金融产品,例如河北省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充分发

  挥了市场的主体地位,盘活了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2.健全技术市场,做好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在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相比北京、天津而言在科技市场制度建设以

  及相关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因此河北省要健全技术市场,做好科技的推广服

  务:首先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借助“互联网+”推动科技创新的网络化服

  务。例如河北省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中心积极依托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技术辅导,创建网络技术管理平台等,为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其次要做好技术的推广服务工

  作。在科技创新环境下,必须要积极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推广平台,形成序重

  科技创新的氛围。例如政府部门要出台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创新的制度,明确科研

  人员创新的经济收益等,激发相关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3.引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队伍,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关键在于人才,因此政府部门要积极出台鼓励科技人才发

  展的制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积极出台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的环境,例如制定鼓励

  机制,提高经济待遇等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要构建科技研发机构,为科技人

  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例如近些年河北省科技企业发展主要是得益于企业研发

  部门的科技创新。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对现有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等,提高

  他们的科技创新意识。总之,在京津冀一体化环境下,河北省必须要正视科技创

  新能力的现状,从多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的政策制度,以此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爱萍.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战略硏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

  究,2014(10).

  [2]

  管军,严骏,牛晓惠.京津冀一体化河北省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效果评价指

  标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J1.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3]

  徐振华.省林科院“十二五”期间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J].河北林业

  科技,2016(3).

篇二: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科技创新存在问题及建议

  科技创新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发展动力之一,它不仅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而且也是诸多领域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科技创新带来了无数好处,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才能使科技创新真正发挥作用。

  首先,科技创新的成本太高。目前,在大多数国家,参与科技创新的企业和机构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而这些投入对政府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负担。因此,如何降低科技创新的成本,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政府可以放宽科技创新所需资金的获取渠道,并减轻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负担;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联合创新的方式,将资源和技术力量聚集起来,以减少成本。

  其次,科技创新的风险也很大。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由于技术的不确定性,企业和机构往往无法准确预测它们的投资回报率。此外,科技创新过程中也会存在包括技术失误、调研失误等诸多风险。为了减少这些风险,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持,以确保科技创新的顺利进行,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来降低科技创新的风险。

  此外,科技创新也受到环境、社会和政治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例如,环境因素如气候变化会影响科技创新的进程;社会因素如社会信任度和伦理意识会影响科技创新的客观性;政治因素如政策环境和政治稳定会影响科技创新的持续性。为了降低这些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政府可以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加强环境保护、提升社会信任度、维护政治稳定,以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同时,企业和机构也可以加强自身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确保科技创新的合法、公平、公正和高效。

  总的来说,科技创新在当今世界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成本高、风险大、受外部因素影响等。要想让科技创新发挥真正的作用,就必须解决好这些问题。建议政府与企业应当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科技创新的成本,减少科技创新的风险,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以实现更高效、更可持续的科技创新发展。

篇三: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山西省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

  科技创新是推进现代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突破口。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创新的一大重要环节,是实现创新科技由潜在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当前,山西省正处于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重要时期,国务院于2017年9月专门针对山西省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意见并给予重大战略性支持,并强调指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在山西省落实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性。因此,山西省亟待发挥政府的宏观政策引导作用,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相关要素的创新机制,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进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驱动力。

  一

  山西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发展现状

  (一)近年来的进展

  近年来,山西省政府高度重视推动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工作,通过在相关政策、融资、基地建设、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大力推进,在一定程度上为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奠定了基础。

  在政策方面,山西省依据省内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问题以及资源型经济转型实际,出台并实施了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技术、人才等要素为着力点,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近年来,在早期制定的《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西省推动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山西省先后出台《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试行)》《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等政策,着力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效能。此外,《山西省支持创新若干政策》《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也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内容。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性支持。

  在融资方面,山西省在财政投入及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多项措施并举,撬动各类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一方面,山西省积极探索新型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引导作用。2016年,山西省政府积极组织筹措2亿元,专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组织成立了4个联合基金(煤基低碳联合基金、山西省煤层气联合研究基金、山西省煤基合成精细化学品专项研究基金、山西省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振东专项基金)[1],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风投资金参与、产权交易一体化的协同转化机制。同时,政府鼓励

  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服务,并加强对中间商担保机构的支持,其中省内担保公司因担保而遭受损失的,对最终损失给予30%但总体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偿[2]。通过多项措施并举,力求多元化拓展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投融资渠道。

  在基地建设方面,山西省以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为依托,着力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创新要素集聚。随着2017年初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正式开工建设,将建立8个产学研园区(包括4个国家级开发区、3个省级开发区以及山西大学城产业园区)[3]。截至2017年底,省级开发区中的山西科技创新城累计引进华能集团、中国科学院过程所、清华大学等高端研发机构46家。此外,还包括14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②、省内60%以上的省级重点实验室、7家大型煤炭企业研发总部以及19所高校[4],同时还聚集了全省近一半的高新技术企业②。这些园区建设促成了一流研发机构及企业的汇集,无疑在推进山西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之,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建设,为山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在服务平台方面,近年来,山西省积极搭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进一步健全科技支撑服务体系。一方面,以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核心,以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校、创业者为服务对象,通过线上创建涉及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管理服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服务、科技报告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服务等的一系列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另一方面,通过线下搭建科技资源、科技金融、创业孵化三大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其中,“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专门为科技成果转化而设立,于2017年12月正式上线运营[5]。该平台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通过采取省、市、县三级协同模式,为科技创新成果的供方、需方、中介服务方等提供“专业化、低成本、无假日”的“科技红娘”服务,真正做到把“推动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落到实处。搭建上述服务平台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关键举措,为山西省构建新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

  通过以上工作,山西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1985~2016年,山西省拥有专利数已累计达58342件,其中2015年和2016年发明专利数分别为9863件和10062件[6],仅两年专利数就约占10年总数的34.15%,科技创新成果突出。此外,2015年山西省科技活动产出率为35.43%,比上年上升5.04个百分点[7];2015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为71.29,比上年增长6.59%②。这两项数据增幅均高于全国同年数据增幅。总之,前述工作的扎实推进为山西省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有待进一步健全融资机制

  长期以来,山西省科技投资体制较为单一。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市场供给渠道比较单一,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资金的投资模式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亟待开拓来自社会各界的投资渠道,引导风投、众筹等新的融资渠道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另一方面,山西省仍缺乏为企业贷款服务的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由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需求高,转化后的市场价值又具有不确定性,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的缺乏将会增大金融机构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信贷风险,导致紧缩贷款。因此,亟待积极引导和鼓励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开展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业务,同时还要着力培育相关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融资机制。

  2.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虽然山西省日益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队伍建设,但是目前还无法充分满足科技创新需求。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阶段性特征明显,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过程中需要经历技术投入、消化吸收、技术中试等多个步骤,且不同阶段的人才资源需求也存在差异。例如,成果研发阶段需要研发人才,而商品化阶段则需要更多的市场经营人才。然而,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共计2.95万人,仅占全国总数的1.09%,大幅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8],仅有10887名专家型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工作[9],科技领军人才和市场经营人才也存在短缺。因此,山西省亟待储备、培育丰富的人才资源,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的提升。

  3.有待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

  为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山西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促进产学研合作,但是在如何深度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上尚处于探索阶段。具体来说,一方面,近年来,政府在多项政策中都提到了建立科研人才及团队双向流动机制,打破其身份限制,以此促进产学研合作,但这些相关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尚需进一步切实保障科研人员的福利、待遇等利益,以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运行机制上存在差异,致使各方在合作上难以协同。存在的典型问题是,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前期(如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等)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但是在科研后期(如中试、推广、应用等)的管理机制还很缺乏,且二者与企业的管理体制各成体系,直接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源配置等,导致产学研在本质上脱节,使一些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仍然“躺”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里“睡大觉”。因此,山西省需要进一步鼓励产学研合作,完善合作机制,使各方优势互补,推动科

  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4.有待进一步发挥服务平台功能

  近年来,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服务平台数量明显增加,但总体服务功能仍有待完善。首先,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发育较迟缓,服务体系中的中介咨询功能需要加强。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较少,仅有27家中介机构②,并且部分中介机构的权威性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考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科技成果与企业之间缺失桥梁,使企业错失生产良机。其次,在山西现有服务平台中,数据更新的时效性和完善性还有待加强。例如,“山西科技数据共享平台”中有关科技统计指标的数据还不完备,致使政府、企业、相关产业部门在进行决策分析时缺乏确凿的科学依据。可见,现阶段的科技服务平台还无法充分满足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山西以科技促发展的经济转型。

  5.有待进一步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近年来,山西省致力于依托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但是,在国家政策利用率上的不足,导致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发展还较为缓慢,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落后状态。据统计,截至2017年初,全国共有15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而山西省只有2家分设在太原市和长治市,仅占全国总数的1.28%[10]。由此可见,山西省在高新区政策机遇的利用上存在不足,影响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进程。

  二

  山西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路径及策略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促进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为根本目标,以科技创新驱动为动力引擎,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着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体系,促进山西省由资源型经济向科技创新型经济转型发展。

  (二)发展路径

  1.政府引导

  坚持政府引导,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注重政策引导与监督工作。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府职能应该由直接控制型转变为宏观引导型,并扩大企业自主权,强化政府监

  督管理职能。同时,为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健全市场机制、优化服务体系、加大财税支持、推动基地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以及创新合作机制等方面的职能,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支持和引导有关各方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又好又快地发展。

  2.市场导向

  坚持以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以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科技成果的市场应用潜能。企业应该遵循市场规律,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其在科研开发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企业处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地位,必须根据市场导向来发挥企业家整合人才、技术、资金的关键作用。此外,只有处于市场近端的企业准确及时地把握市场需求,再由其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研发并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才能有效完善“以市场促转化”的推动型科技创新链。

  3.协同联动

  实现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是一项重大工程,需要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省政府需制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支持科技成果向县域转化,提高各市县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政策落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协同,着力形成共促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力。

  4.机制创新

  树立“以发展促进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并建立基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创新机制。在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资本、人才、服务等各构成要素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催化作用,加快对多元化科技投融资创新机制、人才培养及评价创新机制、科技服务平台创新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创新机制等的建设,促进各方面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全要素创新机制建设。

  (三)对策建议

  1.强化政府在推动各市县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导作用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相关部门应遵循实际,以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原则,在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聚焦利益分配、税收、知识产权等,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着力引导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山西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之间的协同合作。首先,各政府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要保

  持高度的一致性,省政府要做好对各市县政府的正确引导,确保各级政府部门真正领会政策内涵和各类相关法规的要求,并积极营造一种上下合力、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其次,为了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各地的科技成果现状,加强信息的交汇与发布,政府有必要建立覆盖全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拓宽重点领域(如高端新型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等)科技成果发布渠道。此外,各市县、各部门应加强对这些科技成果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对科技成果信息资源进行分析整理,有效运用于政府的决策管理中。

  2.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服务水平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力求从法律上肯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中的地位,为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建立以政府、公共、私人“三位一体”的科技中介网络,从咨询服务、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评估、科研人员培训等方面探索多元创新支持服务模式,以帮助政府加强对金融、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市场中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资源的协调配置与管理。最后,通过制定优惠性和约束性政策规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行,加强政策引导、宏观把控和监督管理;通过组织专门免费培训和定期考核,积极鼓励优秀学者和技术专家加入,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高水平、高效率的服务。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政府可以根据科技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表现及贡献核发相应资质牌照,鼓励它们积极开展客观、公正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业务研究,大力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方评估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进程。此外,还需融入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具体来说,可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搭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计划,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各种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等基础信息,为山西省高新区和科技创新城中的加盟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评估、代理等服务,形成一批基础专利和核心专利。

  3.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多元化投入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力度。首先,切实落实好国家对山西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的专项资金和山西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鼓励各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区域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其次,积极开展研发项目融资贴息试点工作。鼓励在省域高校及省级科研机构设立试点单位,试行研发项目牵头人自主融资开展研发活动。由省财政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对自主融资给予全额贴息,建立融资项目后补偿奖励制度。对研发失败或科技成果收益不足以偿还贷款的项

  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对融资成功并用科技成果收益足额还贷的项目,对项目牵头人及做出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给予财政奖励。鼓励社会各界投资设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银行等金融企业与其他非金融机构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融资体系,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转化中后期资金的缺乏,阻碍了一些高价值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规模化的进程。政府可以尝试进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模式的探索,强化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的利益联结与运营联结,广泛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4.加强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与产业化基地建设

  加强重点科研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中试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进程的重要环节。科研人员在实验室开发出来的科研成果需要进行中试,在此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寻找解决方案,从而确保实际生产的工业化规模阶段得以顺利完成。因此,有必要建设一批重点科研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对符合中试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有效的测试和指导,为科技成果成功产业化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重点科技园区为依托,集聚创新资源,着力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同时,山西省作为一个中部省份,建设科技创新城是推进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工程,政府应该本着开发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与现有的符合条件(建设条件适宜、交通区位优越、产业基础扎实)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共同努力,力争打造升级成为示范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区。

  5.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完善科研人员及团队双向流动机制,重点培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环节所需的专业人才,尤其是稀缺人才。此外,提高科研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遵循开放、竞争、流动的创新型人才配置机制,建立一套基于能力、业绩、科技成果转化价值“三位一体”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人员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将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有潜在市场需求和应用价值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加强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引导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内部管理与奖励制度,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方案,建立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专项资金投入。通过科学评估,确定人才投入资金的方向和重点,对制约人才发展的关键点进行扶持,力求资金效益最大化。要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篇四: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

  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

  一、我县企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不强。企业专利申请多数是实用型或外观型的,创造专利不多,特别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少。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总体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产业核心技术不强,没有形成上规模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尤其是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更是非常薄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技术创新投入缺乏。全县研发经费投入到达销售额5%以上的企业只有少数几家,大多数中小企业,受困于资金、县场、效益等综合因素的影响,研发投入难有保障,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只占销售收入的1%左右。政府引导性投入效应难以对各个层次上的企业发挥作用。

  〔三〕技术创新人才匮乏。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多,而且主要集中在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民营中小企业中分布少,特别是面多量广的中小企业中科技人才更少,高新技术人才匮乏,更缺乏高素质的技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国技术领军人物更是少之又少。

  〔四〕技术创新效劳体系有待完善。科技创新效劳平台建立滞后,效劳功能缺乏,政府部门和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尚未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投入引导、沟通协调、信息传播,以及咨询、招标、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综合效劳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五〕扶持政策尚需进一步落实。为了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我县已经制定了一定的扶持政策,但有些政策落实有难度。如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虽财政、科技部门已作了广泛的宣传,但企业受多种因素影响,执行比拟困难,在局部企业不易落实。

  二、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几点建议

  科技创新是落实科学开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我县实现跨越开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增强县场竞争力的客观选择,也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我县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加快开展的要求相比,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激发自主创新的在动力。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切实引导企业树立强烈的科技创新意识,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决策、投资、开发、成果转化和受益的主体。促进企业建立良好的科技创新机制,加强以企业研发中心为主要形式的研发机构建立,使其成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进与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力量。引导企业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在自主创新上有所突破,在一些关键领域掌握更多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促进"技术企业化、企业技术化〞。充分调动企业家的科技创新热情,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组织作用。大力引进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将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及其产业化程度作为重要的分配标准,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

  -

  〔二〕建立多渠道的科技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确保科技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向,建立追踪问效机制,明确支持重点,优先投向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研发和公共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文献、数据等根底共享平台建立,切实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既要用足用好政策,又要有不等不靠的意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鼓励企业针对研发规划按销售收入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自主创新专项基金,着重用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探索建立风险投资体系。通过政府设立启动资金,成立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吸引国际性专业性投资公司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共同投资。逐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外资本县场上融资的外部环境,为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县场提供中介效劳,培育有潜质的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并扶持上县,实现在国外资本县场上的融资。积极开展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自主创新工程贷款提供金融风险支持。

  〔三〕加强公共效劳平台建立,尽快提升为企业科技创新效劳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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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和完善研发效劳平台、信息效劳平台、人力资源效劳平台、科技创业投资效劳平台五大公共效劳平台,使其成为推进科技兴县战略的主要抓手。

  整合我县现有的科技公共平台资源,充分发挥已有设备的最大效益,变资源的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为社会共有,为我县企业特别是广阔中小型企业效劳。尽快设立科技平台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由财政对有关平台的运行经费先给予一定年限的补贴,到期后实现县场化运作。

  加快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科技效劳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提高其承接从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和效劳的能力。加快培育技术县场及金融、会计、法律、技术效劳、信息咨询等现代效劳业,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良好效劳。加大科技创业孵化器、高校科技园区建立力度,为我县的科技创新提供较好的载体和运作平台。

  〔四〕加强知识产权等项工作,重视创立企业无形资产。

  引导企业尽快实施知识产权等项工作推进方案,采取专利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策略,发挥其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

  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保护和效劳支撑体系,增强行业协会对知识产权的协调管理,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运用能力。引导骨干企业以形成专利为目标的自主创新,促进其专利类型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向创造专利转变,专利申请从注重国向外并重转变,对其创造专利、国外专利的申报给予资金扶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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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企业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的工作机制,及时将技术创新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企业争取参加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增强核心竞争力,抢占县场制高点和主动权。引导扶持广阔中小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标准,为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根底和操作平台。

  建立完善有利于品牌培育、开展和保护的机制,利用财税、金融等手段为企业开辟优秀品牌绿色通道。引导企业逐步实现经营模式由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实现技术、资本和品牌资源在更高层次上的整合,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五〕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构建富有生机活力的人才机制,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

  采用柔性策略和优厚条件吸引有专长、高层次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人才来连创业、工作。对于投资创业型人才和技术管理型人才的引进,采取不同的形式。政府把有限的资源用来吸引投资创业型人才,而技术管理型人才由企业自主选择,促进企业引进急需的技术骨干,勇于打破常规,高薪聘用。引导企业制定人力资本入股策略,采用股权、期权等鼓励措施更好地留住人才,使他们与企业的开展联系到一起,长期地为企业开展效劳。在招商引资中注重招商选技,招商引才,-

  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有目的地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壮大我县科研力量。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引导企业与全国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全面的有成效的合作,这样才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注意培养"工人型专家〞和技术创新能手,适时组织企业间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对其成果显著者,给予重奖,并与技术职务晋升和提升工资挂钩,营造全员科技创新的良好气氛,逐步形成创新人才的群体。

  推动企业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社会科技资源严密结合,打破现有的体制分割和隶属关系的界限,以课题为纽带,以行业领军人物为核心,整合现有的人才资源,创造产学研连结的人才流动新模式。

  〔六〕提高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扩高新技术产业规模。通过方案引导、政策扶持、产学研联合等措施,切实加强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攻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一批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产学研联合体,培育、引进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充分运用本县优势产业,使之成为高新技术主导产业。加快培育主导产品的产业群,尽快形成技术和产业优势,以产业集群带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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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步伐。运用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机械、化工等传统行业。在工艺改良创新、技术装备改造、产品升级换代、能耗污染减少等方面,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增强传统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篇五: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科技创新已成为中美两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中美两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科技创新,并在政策上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本文将从中美科技创新政策的比较和措施建议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政策方向

  中美两国科技创新政策的方向有所不同。美国的科技创新政策强调自由市场、企业家精神和私营资本的作用,鼓励私营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为高风险、高回报的创新提供支持。而中国的科技创新政策则强调政府、企业和高校三方面共同参与、协同创新的方式,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提供重要的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

  2.资金投入

  美国政府和企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投入均较多。美国政府加大基础研究和创新支持力度,2016年美国政府的研发预算已达$1500亿。同时,美国企业的研发投入更是占到全球总量的50%,Google、苹果等一批高科技企业在科技创新上投入极大。

  中国政府也对科技创新进行了大力投入,2016年,中国研发经费达到了1.75万亿人民币,保持了6.7%的增速。政府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低端技术研究和产业化,而高端技术方面则需要企业主导。

  3.人才培养

  中美两国对人才培养也有不同的政策。美国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留学生和优秀科学家进入美国,另外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为代表的机构也为美国的科研人员提供很多机会。

  中国政府则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加大科研院所的投入。政府也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注重人才的集聚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措施建议

  1.加强国际合作

  中美两国在科技创新上存在一定竞争关系,但更多的是合作关系。两国政府和企业可以在高科技领域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同时,两国政府的合作也能够改善双边关系,缓解紧张的局势。

  无论是中美两国政府还是企业,在科技创新上都需要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政府可以增加资金的投入和政策引导,扶持一些高风险、高成本的创新项目。企业则需要注重增加自身的研发投入,提高自身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科技创新最关键的是人才,中美两国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都需要加大投入。政府可以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企业也需要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

篇六: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地在科技领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使得中美科技赛道上呈现出激烈的竞争局面。本文将介绍中美科技创新政策的比较,以及为中国未来发展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

  1.政策创新的多样性

  在科技创新的政策方面,中美两国具备不同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也因此实行不同的政策。美国政府鼓励企业间的竞争,多元化的投资和创新管理模式,创造了世界科技业领域的巨头。同时针对专业问题会制定专业政策,比如人工智能的相关政策。中国政策体系表现为覆盖面广,强调系统性,政府的直接干预也更为强力。其举措多包括创新券,关键技术研发计划,人才引进计划等措施。

  2.投入量的对比

  从科研经费的角度来看,美国对科技的投入要远高于中国。美国的政府科技经费在GDP的占比大约为2.8%,而中国在2019年投入GDP的比重约为2.3%。总额度方面,美国目前每年对于科技领域的投资大约为4300亿美元,而中国在科技领域的投资总额度为2665亿美元。

  3.人才资源的对比

  中国的科技领域国家人才计划和海外引才政策也十分积极,而美国侧重人才产生地的不断培养系统。不过两国的科技人才培养路径暂时看不出较大差异,但中国更强调科技人才的待遇和个人价值体现。此外,美国对于青年创业的创新倾向与关注处理机制的推进比中国要更积极。

  1.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美国之所以有效的使科技领域不断进步和深入,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的非军事性研发投入铺开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路径,从而能够在短时间内加速知识产权的积累。而中国的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的浪费上。因此,应该提高中央货币抽成比例、挖掘更高效的税收体系,从而使得政府资源流向到科技研发中去。

  2.打通科研与市场之间的通道

  科技研发成果与市场推广之间显然缺乏一个有效的机制使得其二者之间的匹配度更高。因此,应该加速打通科技市场之间的通道,为创新企业成功推广和落地创造便利。

  3.加强人才引进政策和体系建设

  针对当前的人才问题,中国应当加强对人才的引进政策和体系建设,同时针对尖端人才的需求,应该提升待遇和研发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或者从事科技创新。同时,中国的科技企业应当更多地加强与外部高技术服务公司的联系,从而补充人才短缺的问题。

  结论

  目前,中美科技创新之间的竞争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巨浪。推动科技创新的政策制定和企业的投资创新,请注意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打通科研与市场之间的通道。同时,加强人才的引进和体系的建设,从而吸引和留住顶级人才,为未来的科技创新注入坚实的力量基础。

篇七: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随着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成为了许多国家的政策重点。然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所面临的制约因素也逐渐显现。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一、市场需求不足

  市场需求不足是制约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一些高科技产品由于技术含量高、生产成本高等原因,导致市场需求量不足,进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投资意愿。因此,政府需要鼓励市场需求,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科技创新领域。

  二、科技创新风险大

  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如技术、市场、政策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科技项目的失败和投资者的损失,从而影响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因此,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保障,增加他们对科技创新的投资意愿。

  三、缺乏专业机构

  金融机构缺乏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难以为科技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政府应该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业化科技创新投资团队,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成功率。

  四、政策支持不足

  政策支持不足也是制约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政府应该制定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科技创新基金、科技创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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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等,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参与科技创新领域。

  综上所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制约因素较多,政府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完善的政策和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的投资意愿,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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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科技创新政策建议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随着科技创新不断发展壮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也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然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这些因素不仅制约了科技创新的发展,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本文将探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制约因素以及政策建议。

  一、制约因素

  1.风险意识不足。由于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许多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态度较为谨慎,甚至存在担忧。这种风险意识的不足,使得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从而制约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2.资金渠道不畅。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目前国内的金融体系还比较分散,资金渠道不畅,这使得科技创新的融资难度较大。另外,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也存在着资本回报周期较长的问题,这也限制了他们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3.监管政策不完善。由于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管,但当前监管政策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空白和短板。这给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时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政策建议

  1.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教育,使他们了解科技创新的风险性,并提高其支持科技创新的意愿。

  2.建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政府可以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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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善监管政策。政府应该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监管,同时制定更为完善的监管政策,为金融机构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综上所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但也存在较多制约因素。只有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支持下,金融机构才能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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