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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7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4-30 13:48:02

篇一: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中学党支部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及省市委要求,增强中学党支部的监督执纪能力和力度,促进廉洁从教,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谈话、民主评议等督促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党员干部诚信从教、按规办事。

  二、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每学期制定一套廉政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廉政知识和纪律规矩的学习,强化廉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建立违纪查处机制。制定党员干部违纪查处方案,明确查处流程和责任人,做到查处迅速、公开、公正,对违纪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公开通报,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四、完善监督执纪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监督执纪的措施,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力。

  以上是中学党支部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案,我们将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推进监督执纪工作,以优异的成绩满足党和人民的期待。

篇二: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纪检组加强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材料

  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以下简称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为主线,既就落实《规则》作出总体安排,又根据工作需要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规范监督执纪问责权力。一、在总结中提升改进工作。要求纪检组各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查找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内部监督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眼纪检组全局提出完善纪检组内部管理制度的打算和建议。在今年的纪检组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党支部工作要点中,均就落实《规则》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把严明纪律贯穿于纪检组内部管理全过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打听案情报告、回避、保密承诺、脱密期管理以及离京报备、请销假等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对擅作主张、跑风漏气、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严肃处理;落实纪检组组长抓班子、带队伍和干部监督的第一责任,推动各位局级干部和各室负责人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对纪检组干部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对借调干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综合监督部门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二、统筹推进建章立制。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主线,对照梳理纪检组实行综合派驻以来制定的十九项1/3业务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务实管用”和“重在规范”等要求,作出20xx年制订(修订)九项规章制度的工作安排,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纪检组各室。在今年的规章制度制订计划中,包括谈话函询实施办法、与综合监督部门司局级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监督执纪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特殊办案设各管理办法、保密工作制度、与审计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等。在单项推进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纪检组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有针对性地总结提炼有效做法,适时研究制订与《规则》相配套、规范纪检组权力运行的工作流程办法。三、探索规范谈话函询有关实施办法。根据《规则》,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相关做法,就做好谈话函询综合监督部门党员干部后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有关ェ作,提出四个方面工作思路。一是规范操作流程。由纪检组相关纪检室将本年度谈话函询情况进行梳理,按具体单位建立台账,并附反映的问题和处置过程及有关结论等简要情况,适时向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由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重点对需要作出说明或检查的同志打招呼提醒;会上通报班子成员接受谈话函询情况,明确要求被谈话函询的同志把有关情况说清楚,存在问题的要深刻检讨,其他同志要引以为戒,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勤政廉政。二是及时汇总、2/3报告谈话函询情况。民主生活会结束后,有关纪检室督促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提供谈话函询对象个人发言提纲等材料,并将有关材料归人个人廉政档案。个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接受谈话函询事项所作说明的情况,作为今后处理信访举报、开展廉政谈话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二是尽早作出部署安排。视纪检组谈话函询实施办法的制定进展情况,及时向各综合监督部门印发通知,明确党组配合纪检组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接受谈话函询后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等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督促各综合监督部门机关纪委加强与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参照纪检组的做法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将汇总情况报纪检组。四是适时形成制度化安排。明确各纪检室应将谈话函询综合监督部闸党员干部后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作为谈话函询的重要后续工作内容,对谈话函询的时机、形式、处置方式方法等具体内容进行总结研究,并将有关要求纳入纪检组今年计划制定的谈话函询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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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方案1一、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1、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决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取、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职责,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执行职责制状况的检查考核,构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三转”,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回归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建设的系列规定,以更强的职责心,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业务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履职监督潜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职责。

  二、围绕“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巩固“作风转变年”、“素质建设年”的成果,狠抓效能监察

  5、立足提升工商履职效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做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

  一是继续下大力气,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赞助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湖南省工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二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便-利-十条措施》,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抓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6、立足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强化作风转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暗访、曝光、查处、问责长效机制,以强化明察暗访、通报警示、绩效考核为抓手,从严落实《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齐,查处一齐,绝不姑息;对作风问题反弹严重的科室等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务实的举措、实在的行动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办事推诿、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让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是结合“效能提升年”活动,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纳入培训计划,并突出工商部门特色,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作风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对发现的重大作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以预防-为核心,用心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7、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用心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将属于工商机关的反腐倡廉任务进行任务分工和职责分解,确保任务完成。

  二是落实群众领导和分工负责、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群众决策、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

  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8、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办事公开,深化权力运行流程、“三公”经费支出、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9、强化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预防-、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拓展廉政教育载体和平台,丰富教育形式,用心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请专家及业务骨干上廉政课,“一把手”讲廉政党课

  等活动,把廉洁价值理念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州纪委的部署,对报告的有关事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四、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10、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行为。

  一是持续惩治-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齐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用人-、插手工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用等机制,确保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处置无遗漏。

  三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涉腐涉纪舆情,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礼貌办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职责,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用心性。

  五是完善“一案两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案件调查状况,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案件查处状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方案2(一)有效推进教育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协助局党组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专题党课。要配合党支部和办公室组织“两学一做”教育,抓好党员思想建设。要指导各部门“法纪规德”主题教育,打好员工思想基础。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全员思想防线。要强化宣传报道,丰富宣传资料,创新宣传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二)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职责。要协助党组制定任务清单、职责清单等有关事项,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要配合分管领导抓纪检监察工

  作,当好参谋及时带给廉情风险推荐意见,为领导决策带给依据。要做好-主公开管理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要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局有关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查处工作。要检查各部门廉政职责落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要检查制度纪律和工作效能落实状况,推进各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和绩效量化工程。

  (三)有效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凝聚发展正能量。要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打造“学习型、服务型、职责型”企业文化进程中,加强行业楷模战略宣贯,强化争先进位工作理念。要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先进单位建立工作,查找差距不足,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要提高员工参与的用心性,在宣传方式寻求突破,丰富廉政文化内涵,推动廉政文化在基层生根,引导员工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构成良好互动的廉政文化工作格局,(四)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监督检查职责。要结合省市大监督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对照要求和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引导员工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理解群众监督、强廉政风险问题排查,抓早抓小抓苗头,用心组织回头看,构成全方位、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

  (五)有效推进纪检队伍建设,提高职责担当潜力。要加强纪检工作的领导,明确纪检工作任务目标,细化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有计划、有执行、有总结、有改善;要用心参加各类纪检培训教育,提高纪检人员工作素养,提升纪检工作查处办案潜力,确保纪检工作规范有力。

  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方案3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守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强化执纪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履职潜力,推进改革创新。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力度,不断完善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引向深入,为推进

  全县统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带给坚强保证。

  二、强化职责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职责”

  进一步增强统计局支部以及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重要性、紧迫性和自觉性的认识,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两个职责”的落实,真正把两种职责扛在肩上,明确、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要以更大的担当、更大的精力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细化“两个职责”清单,根据清单厘清职责,坚持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突出党组织的主体职责不甩手,强化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责不松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职责不缩手。坚持一案三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实行严格的职责追究,做到问责必严格、必到位、必有效。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和改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

  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总抓手,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打好改善作风的攻坚战和持久战。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严禁用-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和公车私用等。减少接待和应酬,主动深入基层接“地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不断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特点,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统计全面建设之中。用铁的纪律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为-、务实、清廉”为重点,塑造统计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的强大力量。

  四、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

  查办案件是惩治违法违纪行为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我们统计局纪检组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惩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持续高压态势,狠抓案件查办和执纪问责。以统计执法、资金管理、干部队伍管理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纠正统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基层数据质量的评估分析,防止虚报、瞒报、漏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切实做到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进一步增强职责感和使命感,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坚定不移加快“三转”步伐,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新业绩,回应党和人-群众的期盼。

  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把工作中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主业上来,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坚决正“四风”治“六病”,着力解决工作漂浮、口大气粗等问题。要带头改善文风会风,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状况,做到状况明、数字准、职责清、工作实、作风正。

  六、按照要求,进一步引深学习、讨论反思,做好学习讨论专项检查

  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的各项要求,使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把握、牢固树立和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反思总结,不断改善,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培育机关优良作风,提升队伍工作潜力,优化廉洁勤政素质,树立干部良好形象,造就一支过得硬、靠得住、用得上的统计干部队伍。

  七、注重纪律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在守规矩和讲纪律上要率先垂范,带头维护大局、维护班子团结,带头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认真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公务人员,真正做到按本色做人、按主角办事。

  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持续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性。把廉政教育和机关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将廉政教育贯穿于机关文化建设、精神礼貌建设、统计日常业务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之中。

  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方案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效能监察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市系统范围对机关作风、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规范

  管理、依法管理、卷烟销售等方面开展9项效能监察活动,达到加强企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规章制度的目标。

  二、活动范围

  各县、区局(分公司)及市局(公司)各相关科室。

  三、组织机构

  在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关效能年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烟草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兼)

  工作人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年4月1日-20--年4月30日)。

  各县、区局(分公司)、市局(公司)各相关科室要把开展效能监察活动与机关效能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学习省、市局(公司)《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动员,要求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效能监察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市系统上下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5月1日-20--年7月30日)。

  根据《南昌市烟草专卖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的原则,在全市系统范围对机关作风、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卷烟销售等方面开展9项效能监察活动,各县、区局(分公司)要在以上6个方面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地选择一项开展效能监察活动(效能监察情况跟踪不得少于三次),并在5月10日前上报立项与实施方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年8月1日-20--年9月30日)。

  各单位(部门)要在实施效能监察的过程中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下工夫。尤其要注重解

  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卷烟零售户、员工和基层反映强烈的涉及机关效能方面的问题。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制定科学的、规范的、便于操作的长效机制来预防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把开展效能监察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及时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效能监察活动落到实处。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不作为的人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市局(公司)监察科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效能监察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各单位(部门)开展的效能监察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提高活动的有效性。

  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方案5一、工作目的通过深化内部管理,确保业扩报装流程高效运转;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客户投诉举报,有效解决社会各届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化“三指定”自查自纠工作,研究和探索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客户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维护正常营销秩序。

  二、工作原则

  开展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提升供电服务规范化水平和客户满意为目标,落实“三不指定”规定,尽心竭力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促进电力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必须坚持以服务公司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心,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国家、企业和客户增收节支,节能降耗服务;必须坚持以“忠诚企业”为宗旨,通过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以电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和优质服务意识,促进作风建设。

  三、工作时间、范围

  工作时间:从20--年5月开始至20--年10月结束。

  工作范围:公司20--年1月至20--年当前受理的业扩报装项目,跨年度的工程以报装审批时间为准。重点监察10KV及以上的业扩工程,特别是涉及重要电力客户的业扩工程。

  四、监察内容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和分公司有关规定,重点对下列内容进行监察:

  (一)管理体系与职责方面

  1、监督检查业扩报装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落实业扩报装工作的管理责任情况,相关部门及不同岗位之间责权界定是否清晰。检查业扩报装工作人员是否全面落实掌握并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业扩报装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2、是否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业扩报装工作是否推行客户经理制、绿色通道制等有效制度。

  3、是否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受理的业务事项是否直接进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的处理流程,产生电子工作票传递到下一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4、是否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能够方便查询工作进程。

  (二)业扩报装流程时限方面

  1、供电方案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是否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2、对客户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是否超过规定时限;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反馈意见;是否积极推行典型设计,倡导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禁止超设备铭牌参数运行,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接电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时限;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安装是否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在客户每个受电点内,是否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予

  以加封。

  4、是否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客户申请、批复的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资料、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检验报告、《供用电合同》等重要文件是否妥善保存。

  (三)业扩报装收费与合同管理

  1、与业扩有关的收费和开支,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的有关规定,各项收费是否规范,有无自立收费名目、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

  2、业扩费用是否由营销部门统一收取,是否存在其它部门收取客户有关费用的行为。

  3、是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等协商原则,正式接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四)“三不指定”方面

  1、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定货、工程施工,是否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2、对客户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单位是否进行资质审验。

  3、是否存在多经企业代行业扩报装职能的情况。

  4、是否存在私自向客户承揽或转包业扩工程的行为。

  (五)高危行业及客户安全管理

  1、检查高危行业、涉及环保问题用电报装管理情况。核查工业类报装客户是否提供环保批复文件,煤矿、非煤矿山、化工、铁路等高危及重要客户报装用电是否在合同中明确保安电源和保安措施。

  2、检查煤矿类企业报装用电是否办理核准手续,有无为“六证”不全或证件过期、失效的煤矿办理报装手续的行为,有无为非法、违法煤矿供电及办理报装增容手续的行为,有无在煤矿用户业扩报装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或越级审批的行为。

  3、检查用户是否按要求对设备进行预试,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停电紧急预案;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六)行风建设方面

  1、检查有无违反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的行为。

  2、检查有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行为。

  3、检查有无按要求聘请监督员,按时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4、检查有无按要求停送电,对计划停电情况是否通过媒体告知,对临时停电是否通过95598客服热线告知。

  5、检查是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6、检查有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五、监察依据

  1、《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2、《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3、《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

  4、《山西省电力公司效能监察办法》

  5、《山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标准(试行)》

  6、《山西省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标准(试行)》

  7、《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煤矿用户业扩报装有关问题的批复》

  六、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业扩报装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由营销科、生技科、农电科、安监科、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七、工作步骤

  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5月-6月)

  1、自查和抽查阶段。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要求全面自查,对20--年以来受理的业扩报装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自查,并填报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后件1-4),并于6月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统计表。

  2、公司供电服务效能监察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走过程的科室下达监察建议(决定)或予

  11以通报批评;对违反“三不指定”规定或内勾外联,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整改规范阶段(7-9月)

  1、各科室要认真梳理归纳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的工作建议,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监察建议(决定)。

  2、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漏洞,整章建制,优化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

  各科室对供电服务效能监察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成果核定,并填写有关报表,出具供电服务效能监察专题报告、总结材料、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以及过程资料务于9月30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方案

  12

篇四: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庙下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监督执纪

  第六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的内容。(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1/11(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

  (2)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①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②加强廉政教育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③正确履职,勤政廉洁,当好廉政表率。

  (3)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2/11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分管领域(工作)内党风建设责任制;②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③勤政廉洁,正确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4)乡工作人员责任:

  ①正确履职,勤政廉洁。②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规定。

  2、项目规范管理方面

  (1)制度落实:①法人制;②合同制;③监理制;④招投标制。

  (2)程序到位:①申报决策程序;②前期报批程序(基本建设项目要报批“一书两报告”,其他林业项目要报批“一文本一方案”);③竣工验收程序。

  (3)资金安全:①基本建设账户开设;②专款专用;③按项目进度拨付;④大额支付审核。

  (4)“三项”控制:①设计变更(方案调整)报批;②施工工期延长报批;③工程分包管理;④项目施工经理调整管理。

  3、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1)严格按权力清单办事;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3)严格按承诺时限办事;

  (4)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便利性和满意度。

  4、“三务”公开(公示)方面

  3/11(1)党务(人事)公开(公示):①干部党员身份和岗位情况;②年度发展党员情况;③年度招人(进人)情况;④党纪政纪处理情况;⑤评优评先结果;⑥晋升职称、职级人员名单;⑦中层干部任职;⑧后备干部推荐名单。

  (2)政务公开(公示):①各办公室权力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②政策法规、办事程序;③领导干部分工和办公室职责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④行政审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⑤执法办案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⑥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

  (3)财务公开:①年度预决算情况;②财务收支情况;③专项资金收支情况;④“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⑤公务用品采购情况。

  (二)村务监督

  1、村务公开监督:①审查村务公开方案;②监督村务全面、真实公开;③督促村务按时公开;④督促村务“点题公开”;⑤受理投诉质疑;⑥落实备案制度。

  2、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①村集体资金管理;②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③落实行政村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制度。

  3、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①决策立项;②设计与预算;③招投标;④施工管理;⑤资金管理。

  4、重大事项民主决策:①“五步程序法”决策;②决策执行。

  5、村工作人员监督:①勤政廉政情况;②评议考核情况;③遵规守纪情况。

  (三)

  服务中心监督

  4/111、大干项目。强化各项资源配置,重点抓好绿春湖高山滑雪场、道路拓宽、衢宁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围绕“生态立乡,休闲名乡”战略,谋划和落实好各项工作。

  2、五水共治。全面完成生猪养殖整治,重点推进全乡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竹制品加工企业整治、清洁乡村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共建生态家园建设。

  3、三改一拆。重点是开展“无违建村”创建工作,抓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罚没等工作,使我乡通过“无违建乡镇”验收。

  4、加强生态农业、竹制品加工业、休闲服务业等方面服务举措,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第八条

  监督执纪程序

  (一)组织准备。

  1、按自主立项监督。乡纪委年初根据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自主立项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可随时研究增加或调整监督执纪项目计划,明确监督项目、监督对象、监督时间、监督方式等内容,经乡党委同意后抓好组织实施和问责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要确定1—2个项目的监督执纪。

  2、按指定立项监督。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立项监督要求开展监督执纪,确保工作时间和精力优先用于上级指定立项监督执纪项目。

  3、立项依据。党纪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对党政机关管理工作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5/11设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及其他需要立项监督的事项。

  4、立项程序。自主立项由乡纪委书记审批,指定立项按指定立项的具体要求办理。

  5、制定方案。根据立项和审批情况制定《监督执纪方案》包括监督执纪的目的、对象、内容、时间、步骤、方法措施、要求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

  1.向被监督单位和监督事项涉及的单位发出监督检查的通知,也可不发通知直接进行明查暗访。

  2.按《监督执纪方案》组织纪检干部、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视情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有关情况,同时要认真听取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建议及陈述申辩,并做好记录。对一些时间跨度较长的监督执纪工作,可视情适时通报监督执纪情况。

  4.监督执纪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撰写监督执纪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及产生原因、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问责的意见或建议等。

  (三)结果运用。

  1.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要进行表扬或总结推广。

  6/112.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视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决定、立案调查或移送司法等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方式

  (一)备案监督。对工作推进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表格、方案、报告、纪要等材料进行备案,以便了解情况。备案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二)检查监督。

  1、专项检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特

  定的、专门的检查。

  2、集中检查。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内容,组织集中检查。

  3、经常性检查。对同一项目或内容进行日常性、持续

  不断地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涉及的单位或项目,在相对

  固定或不固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

  5、跟踪检查。对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或重点项

  目、工程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全程检

  查或重要阶段的检查。

  6、明查暗访。对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问题,组建明查暗访组,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采取巡查、询问和录音录像等措施开展检查。

  (三)列席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列席工作推进中召开的分析会、听证会、论证会、评审会、验收会等重要会议。会前相关办公室7/11要提前通知乡纪委,乡纪委可有选择地派人参加,被派列席会议的纪委成员不具体行使管理权,仅负责了解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纪委负责同志汇报。列席监督不需立项,动态进行。

  (四)信访核查。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核查核实。对监督执纪项目所涉及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核。

  监督执纪中可对工作实地和相关所有资料进行检查,并听取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有关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也可暗访,在不通知行政村、相关办公室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实地查看、访问执法(服务)对象和利害关系人、调取相关部门数据资料等办法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原则上要先立项再实施,指定立项和自主立项均可作为检查监督的依据。

  第三章

  问责

  第十条

  问责的情形

  (一)单位问责的情形。

  1.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失误或出现较多问题的;

  3.违法违规履行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

  4.预防和处置事故、事件、案件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

  5.内部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出现较多的;

  6.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二)个人问责的情形。

  1.工作失职、渎职的;

  8/112.滥用职权的;

  3.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

  4.影响工作效能的;

  5.用人失察失误或违规的;

  6.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负有责任的;

  7.对相关部门督查的事项或处理决定,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有效落实到位的;

  8.舆论披露和群众举报、投诉、控告且情况属实的;

  9.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案件瞒报、缓报、漏报等行为的;

  10.乡、村工作人员执行上级决策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群众公认度较低,有损农村干部形象等问题的;

  11.违反党纪政纪的;

  12.其他需要被问责的。

  第十条

  问责的方式

  (一)单位问责。

  1.责令检查;

  2.责令整改;

  3.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

  4.通报批评。

  (二)个人问责。

  9/11乡工作人员:

  1.口头告诫;

  2.责令书面检查;

  3.责令公开道歉;

  4.通报批评;

  5.诫勉谈话;

  6.停职检查;

  7.调整工作岗位;

  8.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10.免职;

  11.降职;

  12.辞退;

  13.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

  14.党纪政纪处分。

  村工作人员:

  1.警示谈话;

  2.责令公开检讨;

  3.通报批评;

  4.停职检查(歇职待岗);

  5.责令辞职;

  6.免职(罢免);

  10/117.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一条

  问责的程序

  (一)调查核实。

  问责主体发现被问责对象存在应实施问责内容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材料。情况调查核实后,认定发放问责通知书。

  (二)问责执行。

  1.对单位责令检查、责令整改、责令停止或纠正有关行为、通报批评的问责,报乡党委会审定后执行。

  2.对乡工作人员口头告诫、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问责,村干部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经乡纪委审定后执行。

  3.对乡工作人员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确定年度不称职(不合格)和村工作人员停职检查(歇职待岗)、责令辞职、免职(罢免)、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报乡党委审定后执行。

  4.对个人党纪政纪处分的问责,按相关案件办理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严肃查处监督执纪问责违规行为,切实防止执纪违纪。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11

篇五: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干部职工队伍日常管理、检查、监督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五中,以与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全院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从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出发,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为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坚持的原则

  (1)党管干部,分级负责原则。

  (2)实事,客观公正原则。

  (3)教育为主,惩前毖后原则。

  (4)从严监管,依法办事原则。

  二、职责,对象与容

  (一)管理监督主体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科室队中心站所是干部职工监督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职工的原则,坚持既要管事又有要管人的原则,增强既要抓好工作,更要带好队伍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干部管理是本职,不抓干部职工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干部职工管理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抓紧抓好所辖围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

  1/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负有具体的主要责任。

  (二)管理监督的主体职责

  (1)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关于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的各项规定和办法。

  (2)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院属各单位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的规定和办法。

  (3)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建立科学的日常化教育长效机制。

  (4)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监督。

  (5)定期听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6)认真查找在干部职工管理监督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对已形成事实的问题如实上报院监察室。

  (8)根据管理权限,与时移交应由执纪执法部门和上级组织部门处理的违纪案例。

  (三)管理监督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干部职工。

  (四)管理监督容

  (1)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坚持集中制情况。

  (2)院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

  (4)改进作风和遵守其它党纪国法情况。

  三、谈心谈话

  (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二)院委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院属各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三)院委会班子成员要对所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谈心谈话可以定期专题开展,也可以与工作督查、主要教育、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五)谈心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适当围的集体谈心谈话方式。

  (六)采取个别谈心谈话方式,可以是谈话双方单独进行,也可以有工作人员一起参加进行。

  (七)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适时安排专题谈心谈话:

  1、岗位(职务)变动、退休时;

  2、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诫勉、处分时;

  3、干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4、干部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

  5、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社会公德等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

  3/6、干部主动要求谈心谈话时;

  7、其它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情况。

  (八)谈话容与重点:

  谈心谈话的容,主要是干部思想和工作等有关情况的交流沟通。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与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础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它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6、专题谈心谈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谈话容。

  (九)对实施谈心谈话的重要情况应进行记录,注意谈心谈话记录的收集和保存。

  (十)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和要求,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处理。

  (十一)要严肃谈心谈话纪律。凡涉与举报问题的谈心谈话,谈话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单位、、不许将举报信件直接交谈话对象阅看。相关工作人员对有关容要严格。对失密、泄密以与搞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信息沟通

  (一)为与时、准确、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与时解决,实现干部监督管理的信4/息共享、成果公用,避免在信息采集、存贮和管理上重复浪费,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信息采集。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组织体系,运用各类监督方式、渠道和技巧,使各类日常管理监督信息做到相互通报、相互反馈和相互交流。

  (三)信息采集容;

  1、反映干部职工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报情况;

  2、干部职工立案审查或受审、追捕的情况;

  3、有关干部职工问题的调查核实、重要事实材料与处分决定等情况;

  4、反映一定时期干部职工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情况;

  5、其它有关信息。

  (四)信息运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要认真调查核实。有明显问题但构不成纪律处分的,进行谈话教育或诫勉,属受诬陷的,组织上给予澄清并加以保护;对反映一定时期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措施

  五、教育培训

  (一)干部职工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对所管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做出安排,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学习制度。基层党支部要坚持学习例会制度,集体学习每周不5/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和自学容、学习心得体会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习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要在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容与撰写心得体会,并上报所在党支部审查备案。年终,要逐项核对干部职工本年度学习目标落实情况。

  (四)学习容。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培训要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环保业务知识和环保法等为基本容,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五)学习考核

  1、对党支部的考核。主要考核党支部在制定学习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措施、组织集体学习、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落实干部学习考核情况、运用学习考核结果等方面的工作。

  2、对干部职工学习的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干部学习考核暂行规定》,学习考核坚持专门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3、考核结果运用、将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培训作为强化纪律作风的重要途径,把干部职工在日常学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容。

  六、“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在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树立我院干部职工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旨在督促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外”牢记党纪法规要求,防止和纠正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党和政府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6/(三)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做到“四自四慎”,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微、慎权、慎友。

  2、自觉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3、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4、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低级庸俗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四)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相互吃请以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

  3、利用职务影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出入有服务的场所。

  4、参与各种迷信、赌博、、涉毒等乱纪活动。

  5、利用职务变动、婚丧嫁娶等事宜以与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利用职务影响包庇、纵容亲友违纪。

  7、在社会交往中做出损害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形象的举止行为。

  8、参与非法、邪教组织与其活动,以与搞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9、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五)对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把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7/责任制围,实行“一岗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违反“八小时以外”规定,构成违纪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实施“双向管理”,凡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居住在社区的党员,要主动到所在社区登记,建立联系,既要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管理,也要在“八小时以外”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接受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监督管理。社区党组织经常向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接受管理和活动情况。单位党组织定期深入社区征求意见,了解和掌握在职党员在社区中的表现情况,督促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发挥先锋模作用,与时同社区党组织保持双向联系。

  七、责任追究

  (一)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干部严肃问题。对因工作失职,给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各党支部负责制定本单位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各项具体制度。对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不建立、不健全、不到位和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或执行不力的单位。将追究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单位一年部干部职工因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通报批评3次与以上,或受到被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的,因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受到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要实施责任倒查,并根据单位与主要负责人对其日常监管情况,对所在单位与主要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四)各单位要定期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和自查。8/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与时进行整改,限期予以纠正。每年一月底前,党支部要将上一年度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情况书面报告院党总支和监察室。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9/9XX卫生院2015年1月30日

篇六: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基层党支部践行监督执纪律“四种形态”的思考

  作者:邹小华

  来源:《领导科学论坛》2017年第03期

  [摘要]“四种形态”是党十八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总结。文章分析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党支部中实践的意义,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党支部中的实践方法来帮助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关键词]基层党支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17)03-0037-02“四种形态”是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是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理论基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党如何管、党委怎么办、纪委怎么干、执纪怎么严等问题进行科学的回答。明确提出纪律与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党支部中实践的意义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四种形态”的方针。“四种形态”对“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好同志”沦为“阶下囚”的困境进行合理的解答。在法律面前首先要遵守规矩和纪律,否则违者必究,动辄则咎,破规必处。对于在萌芽状态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其进行早期处理、批评和惩戒,防止小错变大错,防止事态变重。根据轻微程度的违规违纪行为导致的后果,依据相关条例对其进行职务调整、党纪处分。根据重度违规违纪行为的后果,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司法处理,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四种形态”明确表明从严治党的态度,全体党员、基层党支部均必须从严治党,将纪律规矩约束自身并监督他人,从严治党涉及各级领导干部及普通的党员、基层党支部;从严治党既观察全体党员、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也搜查其存在的违纪违规、腐败行为。如今“四种形态”已经是党纪律的戒尺,让每个党员、各级党组织加强纪律约束,使党治党管范围扩大。“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的底线,将规矩和纪律放在法律前,用严厉的规矩和纪律规范党员、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及时发现和提醒党员、基层党支部的违纪苗头规范其思想言行,将违法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严格约束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

  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党部中的实践方法

  1.推进执纪干部专业化

篇七:党支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

  实施方案

  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全面落实**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纪检组统一负责。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仔细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坚决实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探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目标要求和详细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每年专题探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2、健全机制责任。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制度建设责任。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4、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责任。主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逐级分解任务,全面细化推动措施,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仔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主动推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透亮运行。

  5、源头治腐责任。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通过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等措施,阻断滋生腐败的土壤。

  6、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信念坚决、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公允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7、正风肃纪责任。深化贯彻《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仔细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用管理制度,严格限制三公经费支出。巩固扩大群众路途教化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党风廉政教化责任。深化开展志向信念、宗旨意识和从业道德教化,引导党员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宣扬,提高党员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实力。仔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专题教化,党支部每年支配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现场教学、警示教化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支持保障责任。支持纪检组工作,支持和保障上级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责随意识,担当起事要亲为、干脆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

  1、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刚好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探讨和支配部署。

  2、扎实开展廉政教化监管。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子负

  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每年坚持为全体党员讲1次廉政党课。

  3、精确把握廉政状况。刚好全面驾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做到状况明、底数清,保证各项措施有针对性。

  4、争做廉洁从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不搞特别化。带头深化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监督下执行权力。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一岗双责要求,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依据工作分工,仔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2、加强日常监管。实行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接受述职述廉等形式,对分管部门职工进行常常性教化,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发觉问题,刚好订正、刚好处理。

  3、推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行上级党委和党支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实施细则等决策部署,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行风建设,实行包联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深化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状况。

  (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O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

  (三)落实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觉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足度较低时,党支部书记要适时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刚好订正,仔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内部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选购工作。

  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完善《责任报告》、《定期研判》、《结果运用》、《落实问责》等相关制度。

  (五)仔细开展述职述廉。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状况。各子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业状况等方面对党支部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对各子、各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点评,由党员职工进行现场测评。

  (六)严格责任追究。仔细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方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仔细履职履责,导致不正之风滋长扩散,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人和事依法依规肃穆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峻违纪行为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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