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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9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4-30 13:06:03

篇一: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村组财务管理制度村组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会去使?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分重要的作?。?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是?编帮?家整理的村组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家?起来看看吧。  村组财务管理制度1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步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章总则  第?条本制度所称村集体是指本镇所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第?条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私分。  第三条镇财政部门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作的指导、监督。  第?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条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必须在银?或者信?社(下称银?)开?基本账户,加强对资?的管理。账和款、物、?票和印鉴应当分别管理。村报账员或出纳(下称报账员)负责管理银?账户和现?,认真登记存款?记账和现??记账,负责每?与银?核对账?,盘点库存现?,做到?清?结,完整准确,确保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致。  第五条村集体?律不得对任何单位或者个?承担经济担保,禁?出租或者转借银?账户。财政或者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各种款项,必须拨到村集体的银?账户。擅?对外担保或者出租、出借银?账户的,或者借?其他单位账户的,要追究违纪?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村集体要建?健全现?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各项现?收?,必须由报账员统?收取,其他?不得管理现?,因特殊情况?报账员暂代收取的必须在3天之内交给报账员,否则以挪?论处。不准??条抵库,不准坐?或挪?现?,不准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库存现?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过限额的要及时送存银?。  第七条村集体必须严格执?国家《现?管理暂?条例》,不套取现?,不设账外账(即“??库”),单位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转账处理。下列情况可以使?现?:村?部的?资、福利、补贴以及个?的劳务报酬、零星?出、出差?员的差旅费和经批准的其他项?。  第?条村集体开?项?必须严格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审批?续:单项或单张票据?额在100元以内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准;100—200元之间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党?部书记共同批准;200—500元之间的(含5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并经镇?作队长审批签字后?可核销;500元以上还须经镇包?领导审批同意后?可核销。  第九条村级开?发票必须?续齐备:有具体收款?签字或收款单位盖章;有经办?及证明?签字,并载明开??途,经会计?员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续后,报账员?可付款。?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审批?续不健全的,举债的利率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并视村集体偿还能?,不得超限?息揽债或举债,报账员不准擅?付款,否则,追究报账员及有关?员责任。  第?条村集体因发展?产需要借贷资?的,应当先提出?案,经村两委研究同意,报驻村?作队及包?挂点领导审批后,?可举债。若是向个?借款的,所借款项必须在5?内?账,并且要载明借款?期、经办?、利率和?途,同时借款报告送镇经管站备案,否则?律不予?账。

    第??条村集体应当及时催收、清理各项应收款项。对村民因丧失劳动能???经济来源造成??偿还的款项,可由村两委和民主理财?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予以缓交或者经批准制订还款计划后分期分批偿还(缴纳)或减免,并张榜公布。  第三章固定资产、物资与投资管理  第??条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准确登记,并建?健全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第?三条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股、出租,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可由村两委、民主理财?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公开招标,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合同履?后要及时收回承包款、租?或价款?账。使?村集体资产进?对外投资或经营,须对项?进?考察论证,确认可?性后,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经管站备案,?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村集体建设项?的施?,由村两委提出?案,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公开进?招投标,在规定的程序完成后,签订建设?程承包合同,并报镇经管站备案。?程施?过程中所付的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执?,不得多付或超付。在?程完??个?内,要召集北景港镇村级建设项?管理领导?组成员参与验收结算并签章。通过结算后,财会?员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程款。  第?五条村集体应当依法管理好?地、林?以及?形资产、递延资产,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六条村集体必须切实加强票据管理?作,由村报账员认真做好发票的领发、保管、使?、结报、核销等项?作。村集体必须统?使??种票据:

  1、省农业厅统?印制的收款收据;

  2、财政部门统?印制的?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七条发票使?必须?费?票,使?时按编号顺序填写,不得跳号或空缺,不得套联复写(各联?额不同),不准刮擦、增补、要逐格填写完整,??写?额相符,涂改处加盖章,作废票据不得撕毁,所有票据的印章要齐全;不准使?其他票据或?条代替;不准多收费少开票或收费不开票和开票不收费;不准使?私制、伪造或外购的发票。  第五章村财开?管理  第??条根据《北景港镇村级?部报酬待遇实施?案》等有关?件精神,村?部?资由管委会统?核发。  第?九条各村按每期计??作情况,可适当给予?部奖惩(奖惩标准另?规定)。  第??条会议费及招待费管理

  1、村集体召开的?部?作会议,?律不得报销会议费。各村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实?误?补贴,每?每天30元。造册列?时,必须注明会议时间、内容、与会?员名单,不得多列参会?员或多列会期,不得擅?提?误?补贴标准。

  2、招待费:严格实?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体招待费开?,下乡?部到村?作不得在村?就餐(因条件限制,需在村?就餐的,由个?承担费?),村组?部在本地议事和?作等,不得从村集体列?招待费。  第???条出差费报销标准

  1、市内住宿费及伙?补助费每?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参照国家?作?员的旅差费报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  第???条关于购买交通、通讯?具的规定

  1、不准?公款购买摩托车、移动电话、电脑等交通、通讯?具。

  2、除村级组织信息化建设或党员远程教育需要外,?经审批,村级不得购置电脑,不得以上述名义购置之后挪为私?。

  3、村?部不得与村电话并机。

  4、村部电话不得使?长途功能(?于通知计?对象的除外)。

  5、村?书、主任通讯话费补贴,每?每?100元;其它?部每?每?50元。

  6、个?交通、通讯?具所?的维修费、油费等所有费??律?负,不得?公款?付。  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成退款外,视其情节,按有关法规条例进?严肃处理。

    第六章财会?员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三条村集体应当配备报账员,村集体主要负责?和其近亲属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员不得担任村集体的财务?员。  第??四条村集体报账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更换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报镇经管站备案。报账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交接?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核实后需经移交?、接交?、监交?签字后存档。监交?包括村集体负责?和民主理财?组成员。镇审计站应当对村集体财会?员离职交接?作予以指导、监督。在未办理交接?续前,原报账员不得离职。  第??五条村集体组织要?持财会?员履??作职责,保证财会?员?使下列职权:

  1、执?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参加财会计划的编制和有关?产、经营管理会议;

  3、承担资?筹措和使?的财务监督以及资产保管?作;

  4、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为。  第??六条村集体财务活动应当接受村民主理财?组的监督。民主理财?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原则上由离退休?部、??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构成。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保持?致。民主理财?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

  2、检查监督村集体负责?和财会?员执?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3、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

  4、协助对村集体财务进?审计。民主理财?组在履?职责中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为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有关?员应当及时纠正。  第??七条村集体财务收?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每?或每季度终了之?起??内和会计年度终结之?起?五?内,财会?员必须将经过村民主理财?组审核和镇经管站审查的账?,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公布的内容必须逐项逐?明细公布,现?及银?存款必须公布?记账,接受村民监督。  第???条健全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村集体要主动接受镇经管站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监督。每年?少要开展?次村财务年度审计或者必要的`专项审计。特别是村两委任期届满时,要坚持先审计后选举。村两委因故离职或被撤职或辞职时,也要进?专门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给纪检等有关部门。纪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区别情况,认真处理。做到查处?起,教育??。  第七章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  第??九条村级财务报表分为?份、季度和年报,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定期提供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三?条财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和承包合同(协议),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财务?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  第三??条村集体要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建?财务(会计)档案,实?统?管理,专?负责,做到完整?缺,存放有序,?便查找。  第?章附则  第三??条本制度?xxxx年????起施?。过去与本制度不符或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三条本制度由北景港镇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村组财务管理制度2  为进?步规范我镇村居财务管理?为,管好?好村级每?笔资?,切实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促进村居?部党风廉政建设?作再上新台阶,现就下原镇村级财务管理作相关规定如下,希认真执?。  ?、收?管理

  1、村级所使?的?切收款凭证,都必须是从农经服务中?登记领?的省监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省农民承担费?专?票据(电脑打印),使?时必须实?领?登记,?完销号换领。村不得私?购买通?收款收据。违者对相关

  责任?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必须及时送交镇农经服务中?代管,收取的现?、有价证券必须在三天内送交镇农经服务中?。

  3、村平时开?所需现?坚持先缴后付原则,实?收?两条线,严格禁?截留收?,坐收坐?,违者按违规?额5%处以罚款,由村主要负责?、村会计和相关当事?承担。

  4、严禁私设??库,严禁公款私存,违者视作挪?公款,并按发?额的5%对当事?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库存现?限额,村级库存现?不得超过2000元,超出限额部分的现?必须及时送交镇农经中?村级资?专户。  ?、?出管理

  6、村?部报酬包含基本?资、浮动?资和年终责任制考核奖?,实?总量扎?、标准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动的办法,由镇政府核定总量,各村按照内部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结算分配到?。

  7、村聘?的管理?员?资应在镇审定的?部?资奖?总额之内结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审批的?资奖?总额之外安排。违者,?经查实发现,在当年审批的?部补贴总额中全额摊销退归集体,并处村主要负责?和相关责任?5%的罚款。

  8、各种专项奖励和服务性补贴,凡发放到个?的,均必须提供相关?件依据,并报经镇统?审批后?可实施,报??账。村?部电话费继续按有关规定执?。

  9、报刊、杂志订阅费直接由市级专户拨付给征订单位。上级部门下达的党报党刊任务对照相关?件由镇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除此以外,村内不得私?公费订阅其他任何报刊,违者费??付,村不得报?。

  10、村级正常所需的单笔?额1000元以上的办公?品(帐据、村务、财务公开资料等)必须事先向农经服务中?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购买,村级不得擅?印刷物品。

  11、严禁动?财政转移?付资?、?事?议资?及其他村有资?购买礼品、纪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个?使?的物品,?经发现查实,?付款项由村主要负责?、相关责任?、经办?全额承担。

  12、开?审批权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党组织书记)??笔审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职?部会签;1000元以上的开?必须附村两委会讨论记录复印件。

  13、对5000元以上的建设项?实??项跟踪管理,必须经以下程序?可实施。  (1)实施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实施项?必须事先编制预算计划,履??项程序,经批准后?可实施。  (3)项?实施过程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并签字的监督记录资料。  (4)项?实施完毕,必须根据项?预算和承包合同进?验收。决算验收资料需经参加验收?员、村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审核签字后?可报批?账。  (5)万元以上?程项?及?宗商品采购事项,除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外,必须严格按照《下原镇?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适?规模、?法、和程序组织招投标,并签订明确规范的合同。如有违反,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4、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经税务及财政部门监制的凭证,普通收款收据不得作为开?凭证?账;?制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付款凭证或?出证明单,严禁?条制证。凡是?出凭证都必须户名、?期、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额等要素齐全,付款?、经??、证明?签字,村民主理财?员审核签字,加盖民主理财组织印章后由审批?审批,报农经站审核加盖凭证审核专?章?可?出。要素不全不得?帐,发现?次,对村会计?员及镇记帐员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5、每?发?的?切收?业务,必须在当?25?前由村经管员编制报账清单报?长签字认可后报农经服务中?备案,作为?帐的依据,否则不得?帐,发现?次,对村会计?员及镇记帐员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6、当年发?的?切业务收?和费??出必须当年结清记?财务账?(当年完?的?程必须当年验收、当年结算?账。其他赊?物品等事项也必须当年结清记?帐内),各村两委会及每个村?部个?必须履?承诺?续(以下?年度春节上班后?周时间为限),承诺本单位和本?经?的全部收?和?出已结清,承诺书进?财务档案。?2014年起,若到下?年度仍有本年度费?未?账的,其费??出?律不得?账,概由责任?个?负担;若有收?未?账的,据实补办?账?续,并严格追究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发?的费??出未?账的,全部必须由经办?书?说明情况,村居两委会集体讨论形成意见并签名,?长审核批准,于20xx年9?1?前报农经服务中?核实批准后?账。超过时间未上报或?续不全的,今后?律不得再予?账。经核查与当事?说明情况有出?的,?律不得?账,并严格追究当事?相应责任。

  17、杜绝村集体招待和?车费??出,?经发现,?律由经办?、审批?承担。征兵费?(含误?、交通、?宿、家访及出兵等?切费?)按?计算,送镇体检150元/?,送市体检600元/?,出兵1000元/?,限额(包?)使?不得突破。超过限额部分由经办?、分?村?部、审批?共同承担。若有特殊情况需出南通市外调,须报经分??长和?武部审核批准,发?费?另?结算。

  18、村级资?拨付?律实??现?结算,由村在申请拨付资?的同时提供资??付清册,镇农经服务中?直接打卡到付款?账户。  三、??管理

  19、完善??管理办法,努?推???招标、承包办法,减少和杜绝浪?、?情?,对必不可少的集体??必须在履?申报审批?续后,由??经办?及时登记“??记?单”,连同“申报单”于完?次?结报给村经管员;村按?登记汇总,按季结报?账,并报分管?长,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年终搞好结算兑现。对不按规定超期结报的,视情节给予当事?1—5%的罚款,在年终?资中扣除。任何?不得以任何借?虚?公??,?经发现按照相关财经纪律严肃查处。  四、债务化解

  20、村级原则上不得发?新的债务,对未按规定申报批准,私?向银?或个?借款举债发?的新?不良债务,按照新增债务总额给予村主要负责?5—10%的罚款,在当年审批的村?部?资总额中扣除,利息由当事??付。

  21、严格执?资?管理制度,实?计划使?,先批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禁?发?以“垫?款”等形式的变相举债和举新债还旧债的脱壳?为发?,违者视作违规举债,按第20条规定处理。

  22、对历年村??部的?资记?借款或投资帐户的必须从借款或投资帐户中剔除转?应付?部?资帐户,村不得?付利息,历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约定计息的今后?律按利随本尽的原则,参照银?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超额?付的利息由经办?、审批?各负担50%,在各??资中扣除。  五、财务公开

  23、各村要建?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监督组织(可?套班?两块牌?,可跟村监委会交叉兼职),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民主理财?组对全村村民负责,每?活动?次对村级财务活动进?检查、监督,对不合理的开??使否决权。村级财务收?必须经村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章,会计?可?账。村务公开监督?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开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六、审计监督

  24、镇农经服务中?相关?作?员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对村级资?收?、报账及账务处理进?指导、管理和监督,若因农经服务中??作?员把关不严、监督不?造成村级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相关?员必须承担相应政治的、经济的连带责任。

  25、由镇审计、财政、农经抽调?员组成审计?组,负责对村级财务定期进?审计。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责成责任?如数退还,涉及村?部及相关?员违法乱纪的,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的刑事责任。审计?作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将审计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提交书?审计报告,并按规定公布,接受监督。  村组财务管理制度3  ?、财务收?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续健全,特别对开?的发票要注明资?去向,拒绝?条?账。

  3、村内各项收??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预算?案》执?,做到先算后?,压缩开?,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30?,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制原则记?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结账?续,不得拖?。

  6、村?部年度?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部?资不得超过乡

  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付。但村内资?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的管理:救灾资?只得?于受灾村民?、?、住、?等??的?出,村委实?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不得克扣截留,巧?明?、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建设资?,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专账管理,专款专?,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

  10、村内争取项?资?,严格禁?村内为他?提供?便,开具收款收据,借?村内集体银?账户过渡,进?存?和?出现?,套取国家集体资?为个?所有。  ?、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发票通过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开?应由村民代表?会或民主理财?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

  3、对村内各项开?发票?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记账、统?制度、统?审核、统?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权、审批权实?“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个??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季度与主管部门?员核对各科?账户余额,如有发?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收?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运?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纳?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收?的收缴程序,及时?额存?村账乡代管银?账户,强化管理,进?资?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作,?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作,必须按照《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出汇总,每季度?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平。

  4、财务?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全意为?民服务,做好本职?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情况。

  6、财务?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账外账,违者要进?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有知情权、审核

  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执?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民主理财?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四次季度财务收?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

  2、公开的?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等?便阅览的地?。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七、财务收?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以收定?,合理使?现?,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正常运转。

  2、编制收?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年度财务收?计划,量财?出,合理使?资?,做到增收节?,不得超年度财务收?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部?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管理制度进?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总额的30%,会议费开?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经营收?和其他收?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产性开?,讲究经济实效。  ?、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律由经营管理站统?管理,禁?村内购买?条收款收据使?。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开?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必须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出票据统?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进?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续。  村组财务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步规范村级财务?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财务收?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续健全,特别对开?的发票要注明资?去向,拒绝?条?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30?,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制原则记?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所取得村级收?必须在收款七?内由村报账员存?村账专户。收?包括:  (1)上级转移?付?于补助村级开?不?的资?;  (2)村级统?经营收?、发包收?、企业上交收?;  (3)资产设施租赁收?;  (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

    (5)?地补偿;  (6)变卖集体资产收?;  (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专项拨款及投?的资?;  (8)救灾、救济、扶贫款;  (9)各种代收、借?资?及外来投资和捐款;  (10)其它收?。

  5、村级?出实?报账制管理,?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印制的报账单、证明单、领条等,不得以不规范的凭证?账,严禁?据付款。

  6、村级各项财务?出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会计)到镇村账会计处报账。  (1)开?200元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审批(报账时有经办?、证明?和村主要负责?签字);  (2)开?200元—1000元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经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后审批(报账时有经办?、证明?、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和村?书、主任会签);  (3)1000元以上的?额开?由村理财?组审核并在原始票据加盖理财?组章后,经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后,由村主任和村?书会签报账(报账发票有村理财?组章,有经办?、证明?、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和村?书、主任会签)。

  7、村?部年度?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原则上村?部?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付。但村内资?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8、村?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9、市、镇拨给村级救灾资?的管理。救灾资?只得?于受灾村民?、?、住、?等??的?出,村委严格做到专款专?,不得克扣截留、巧?明?、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张榜公布?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10、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建设资?,事先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结算,专款专?,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  ?、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发票通过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200元内(含2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200元?1000元(含1000元)经驻村?部和?长审核后由村主任、?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后,经驻村?部和?长及村理财?组审核由村主任、?部书记会签。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开?,应由村民代表?会或村理财?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长及驻村?部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统?记账、统?制度、统?审核,统?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作。

  2、村集体资产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所有权、使?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须?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再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按期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季度与主管部门?员核对各科?账户余额,如有发?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篇二: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我敢肯定,?部分?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编为?家收集的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1  为了做好我镇村级财务?作,规范村级财务?为,严肃财经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村级财务的管理形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簿、凭证、现?、银?存款,由镇农经站代记、代管,其所有权仍属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级财务的账簿设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现??记账、存款?记账、财产物资登记簿、债权债务登记薄、内部往来登记薄。

  2、镇农经站设置总账、明细账、现?账和银?存款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账簿、收据、报表由镇农经站统?整理归档。  三、财务?员管理制度

  1、村级会计?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账簿,按要求向农经站报账、缴款、定期核对相关账?和盘点库存现?,做到镇村两级账账、账证、账、款账物、账榜相符。

  2、镇农经站要严格财务?续,农经站站长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收?、?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严禁?账。

  3、村级财务管理,实?收?两条线,绝对禁?坐?,凡发现坐?现?,农经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村级的财务收?凭证,每?必须到镇农经站报由账?次,同时核对账?、清点库存现?,做到镇、村两级账?余额等、库存符、?续清。报账时间:在每?的20?以前,如果业务量多时可随时来报。  四、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收?要严把审批关,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或领、付款?签字,必须有村?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必须有理财?组负责?签字盖章,同时还要有包村??部部签字。如有招待费、车费等特殊开?,除上述审签?续外,还需有镇纪委及镇主要领导审批。

  2、村集体?取代管资?必须先由村主要?部审批,镇有关领导逐级审核,再到镇农经站?取,?取?1000元以内,由镇农经站站长审核,?取1000-5000元资?由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核。  五、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度

  1、村党?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村级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离任时要接受离任审计。

  2、村?部不得代理会计办理财会事项,不得直接经?票据现?。

  3、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出必须全部纳?账内管理,绝对禁?以收代?、设账外账、??库等,  六、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设理财?组,由五?七名成员组成,并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公布当期村内收?和其他财务事项,接受理财?组?员审理监督。  七、现?、银?存款管理制度

  1、村会计保留周转?不超过1000元,其余资?全部上交农经站管理,村收??的现?1000元以上,当?内必须送交农经站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资?由镇农经站存?银?管理,?村?户,发?业务时镇、村同时登记账薄,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村财村有。  ?、票据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律?账,并使?由镇农经站领取的专?收据,禁?使?其他收据?账,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收据领取、收回严格按?续办理。  九、重?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村级的重?财务事项要按照村政事务“六步决策法”执?。村级重?财务事项包括:?中型固定资产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额的对外投资项?,?额借债,较?的财务项?开?,呆账、死账的处理,农业项?的招标发包?案,以及其它重?财务事项等,具体规定如下:

  1、村集体发包农业项?、村集体?型购置?出和其他群众关?的事项,必须民主公开,竞价投标。上述项?实施前必须先将?案报镇政府审批,实施时必须有农经站?员、包村包?领导参加,并签订有关合同,否则镇农经站不予报账。

  2、村?的?型购建?出报账,必须开据正式税票,同时还要有招标承包合同或复印件、?程预算以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必备的资料做为附件?账。  ?、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要按区纪委、民政局的要求公开账?,公开前要到镇农经站审核,否则?效。  ??、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村级应设?名专职或兼职保管员,并设财产、物资出库登记薄。村会计、保管员、镇农经站定期盘点财产、物资,发现亏损、盈余及时做出处理。  ??、实?“双代管”,镇、村两级财务?员,镇、村两级审签?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并实?责任追究制度。  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2  第?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强化村委的安全?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保障?民群众?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产法》、《安徽省安全?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产?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产?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安全?产?标责任考核分为?作?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作?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应急救援、建章?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上级?作部署以及安全?产?常监控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数等。  第四条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产责任?标或签订年度安全?产?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作?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安全?产?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的为安全?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安全?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灾的;

  5、村安全管理?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次死亡1?(含1?)以上安全?产事故1起;或发?其他安全?产事故造成重?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安全?产?作考核结果,纳?村岗位?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制图制度制造制度前厅制度  员?制度呼叫制度咨询制度  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村财务管理,进?步规范村级财务?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件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财务收?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续健全,特别对开?的发票要注明资?去向,拒绝?条?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30?,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制原则记?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所取得村级收?必须在收款七?内由村报账员存?村账专户。收?包括:  (1)上级转移?付?于补助村级开?不?的资?;  (2)村级统?经营收?、发包收?、企业上交收?;  (3)资产设施租赁收?;  (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  (5)?地补偿;  (6)变卖集体资产收?;  (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专项拨款及投?的`资?;  (8)救灾、救济、扶贫款;  (9)各种代收、借?资?及外来投资和捐款;  (10)其它收?。

  5、村级?出实?报账制管理,?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印制的报账单、证明单、领条等,不得以不规范的凭证?账,严禁?据付款。

  6、村级各项财务?出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会计)到镇村账会计处报账。  (1)开?200元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审批(报账时有经办?、证明?和村主要负责?签字);  (2)开?200元―1000元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经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后审批(报账时有经办?、证明?、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和村?书、主任会签);  (3)1000元以上的?额开?由村理财?组审核并在原始票据加盖理财?组章后,经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后,由村主任和村?书会签报账(报账发票有村理财?组章,有经办?、证明?、镇驻村?部及?长审核和村?书、主任会签)。

  7、村?部年度?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原则上村?部?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付。但村内资?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8、村?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9、市、镇拨给村级救灾资?的管理。救灾资?只得?于受灾村民?、?、住、?等??的?出,村委严格做到专款专?,不得克扣截留、巧?明?、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张榜公布?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10、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建设资?,事先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结算,专款专?,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  ?、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发票通过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200元内(含2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200元?1000元(含1000元)经驻村?部和?长审核后由村主任、?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后,经驻村?部和?长及村理财?组审核由村主任、?部书记会签。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开?,应由村民代表?会或村理财?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长及驻村?部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统?记账、统?制度、统?审核,统?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作。

  2、村集体资产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所有权、使?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须?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再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按期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季度与主管部门?员核对各科?账户余额,如有发?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村级财务要实?收?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运?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纳?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收?的收缴程序,及时?额存?村账乡代管银?账户,强化管理,进?资?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作,?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作,必须按照《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出汇总,每季度?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平。

  4、财务?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全意为?民服务,做好本职?作。

  5、财务?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账外账,违者要进?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执?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民主理财?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季度进?财务收?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

  2、公开的?式以村级公开公?栏为主,公开栏设在??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等?便阅览的地?。

  3、村级财务公开由报帐员照相报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存电??档备查。

  4、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4  ?、会?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以会计委托制为核?的“五统?”管理?作。“五统?”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使?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统?财务制度、统?审核记账、统?票据、统?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作。

  2、镇设?村帐镇代管办公室,?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情况。各村必须配备?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的要求建?账簿,设置会计科?,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地征?结算等?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部要?持财务?员履??作职责,保证财务?员?使其?作权利,任何?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续前财会?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清?结,每?5?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账?,同时盘点现?、存款余额。  ?、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量?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和?程实施,必须实?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情况进?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

  1、各类票据要有专?保管,建?登记簿,进?登记管理。保管和使?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使?“**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收款收据”,各村不得?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本。村报账员使?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完后,采?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存档保管。

  3、各村的?切?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制凭证统?使?付款单,?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证明?和审批?签名,并注明?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付,会计不得?账,对不符合规定?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产性开?严格执?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集体经济年收?情况按10%?例提取?于超额开?部分,并采取“?事?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中列?。  四、货币资?及资?账号管理

  1、严格执?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现?,不准挪?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条抵现?。

  3、村要加强库存现?限额管理,库存现?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银?,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出借现?,严禁挪?公款,各村(场)禁?另设??库和账外账。

  4、村?部因?作需要预借资?时,须经财务审批?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占?。

  5、村集体不得为个?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偿还。

  6、加强结算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款要采取切实可?的措施进?催收,并对账外拖?款及时纳?账内管理。对?时?法收回的,应订?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法收回的,经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须经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两个银?帐户,银?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过账,需收取?定管理费(按资?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财务开?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情况,按?集中村(场)?部审查?次财务收?,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的开?发票。

  2、村(场)财务实?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健全?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续,实?村(场长)主任??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六、收?报账

  1、村收?票据每?经民主理财?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个?内报账。凡?出发?后?个?不报账的,?特殊原因的?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切建设项?资??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续、签订书?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重?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集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担保。  ?、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农村?地承包法》、做好集体资产发包和租赁?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程建设项?等必须签订书?合同,合同?式叁份,双?各执?份,?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的?程发包建设项?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况。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交承包款或减免?续,并及时?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村民主理财?组必须经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产?。村民理财?组的成员?般3-5?,村两委班?不能兼任民主理财?组成员。民主理财?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期每?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明细、村?部?资补贴、基建项?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明细、重?基建投资和?型资产购置计划开?,必须经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报镇备案后?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内容须保留?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泛听取群众意见。  ?、审计监督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次全?审计,?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为,发现?起查处?起,违纪?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报表及档案管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地承包资料、有关?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不得私?拆封。

  2、镇经管站建?村级财务档案室,实?统?归档管理,?村?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可进?,并将查阅情况作书?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档案管理?员不得进?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监销。  ??、建?重?事项报告制度  村级财务发?下列情况之?的,应?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财务事项。  重要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在?头汇报的同时,并报送书?报告,审批同意后?可实施。  ?三、本财务制度?发?之?起施?,以前的财务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上级对村级财务管理有新的规定按上级?件为准。【村级财务的管理制度】相关?章:1.2.3.4.5.6.7.8.9.

篇三: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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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特制订了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本文是店铺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条例,希望能帮到你。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1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从源头抓规范,以监督促发展的要求,结合苏吉滩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实行村财乡管。就是在保证各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独立核算权、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我乡建立记账服务中心,确定专职会计,村级设立报账员,明确工作职能,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二、各行政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及直接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村民负责,对村财务有参与权和检查、监督权,对本村财务支出首先进行审核,并在票据上签章,后由村负责人签批后,到乡政府统一报帐,对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三、村级资金支出要根据经济的发展力量而行,严格实行“零债务”制度。凡以集体名义借贷款事宜,都要经过村委会研究、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主任审批后,报经乡记账服务中心审核批准,乡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完善监督机制。1、加强群众监督。坚持由村民理财小组对村

  级财务实行全程监督,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合法,村民若对本村账目有疑问,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村民理财小组介绍信,随时到我乡记账服务中心查询情况。2、乡政府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查,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多的村重点进行审查。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乡记账服务中心要保证上级拨付给村级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村级自有资金使用渠道正常畅通。

  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村干部或他人借用村级资金,更不允许将村级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处分。

  七、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监督,500元以上支出项目及金额提供祥细说明,以便群众看得清楚明白。公开的内容和项目、金额要与原始事实相符。村级救济(灾)收支和捐赠物资收支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群众公开。

  公开的形式一律采用在村务公开栏和专项公开两种方式进行。公开的内容至少保留15天。常规性公开工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专项收支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所有公开的内容一律留底稿待查。

  八、为使村级财务管理运作规范化,各村报账员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集体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上交记账服务中心,各村支出的原始收据,在由当事人、村委会成员签字并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村主任审批后,各村报账员到乡记账中心报送记账。

  九:本办法由苏吉滩乡负责修订和解释。

  十:本办法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相悖的,以上级有关法规为准。

  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财经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武乡镇农业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同)第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是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要适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特点;三是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四是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以下八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是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二是产品物资管理制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五是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六是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七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八是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合理;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

  第二章

  民主理财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以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其成员代表为主,有村干部共同参加的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组织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先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查,并经镇人民政府复核,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主要包括:1.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的资本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抽走的;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额借债;3.由于债务单位撤消,依照民事诉讼法确定无法追还,或由于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核销;4.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

  置、变卖和报废处理;5.大额对外投资项目;6.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7.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8.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9.其它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章

  财务公开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按月进行财务公开,业务量少的村也可按季度进行财务公开。

  第十一条

  进行财务公开前,应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核对。核实、核对工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主持,由村主管会计负责具体业务。同时要认真研究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公开重点。

  第十二条

  公开的内容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共同审核并签字后,提交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并报镇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三条

  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既要详细全面,又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筹资筹劳、集资款、水费、电费等。

  第十四条

  村级在财务帐目张榜公布后,村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

  第四章

  镇代管村级财务

  第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是指村集体的帐薄、凭证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代记、代管,现金、存款所有权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管理。

  第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管后,村级应保留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登记薄、债权债务登记薄、内部往来登记薄等财务会计帐薄,镇农业服务中心应设置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帐和存款帐。

  第十七条

  村级财务实行镇代管后,村级只设置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帐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并按区、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按时报帐。

  第十八条

  镇政府要配备具有一定财务会计知识的业务骨干从事代管工作。人员设置包括总会计一人、记帐员一至二人。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负责。

  第十九条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定期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镇农业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镇政府应建议村委会让其不得再从事此项工作。

  第二十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等。

  第二十一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按照规定设置财务帐薄、记载财务事项、管理现金收支和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和

  上级领导报送财务报表。镇代管村级帐目、资金,要手续清楚、会计核算及时、帐目清晰、责任明确。镇农业服务中心每月末(业务量少的村,可每季度一次)都要与村财会人员核对有关帐目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帐帐、帐证、帐款、帐物、帐榜五相符,如实反映村级财务状况,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二条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各项收入的管理。村级各项收入统一由村财会人员凭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的专用收款票据收取,不得使用其它票据。收入必须在5日内缴存开户银行,支出时再从银行提取现金,严禁在所收到的现金中坐支。村集体的资金收入不得坐支。镇政府要针对坐支和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收支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按时报帐等问题,建立约束机制。

  第二十三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严格有关财务手续。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入帐。对违反财经法纪、法规及区、镇有关规定的支出,应查明情况,提请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置。大额支出(一千元以上)与“三费”支出,须经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后,才能入帐,其中大额工程支出还要有招标承包合同、工程预算等必备的附件。不论是报销开支,还是

  支取各种款项,都要严格手续,手续不完备,出纳员不准付款,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用集体资金。

  第五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区、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派,开展专项、专题审计;可根据镇、村等有关单位的委托和要求,开展委托审计;可根据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常规审计。

  第二十六条

  区、镇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应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二十七条

  审计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八条

  区、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和提供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四)对正在进行的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有权制止;(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有权采取封存有关帐册、资产等临时措施。

  第二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后,应向其委派或委托的单位提出书面审计报告。重大审计事项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报告,应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审计部门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被

  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民群众公布。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

  财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农村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农村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第三十三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领导不得兼任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人员。

  第三十四条

  对村级财会人员,实行凭证上岗制度。凡是从事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凭证上岗。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要通过区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会计证后,方能上岗,否则,不得任用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十五条

  农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本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镇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否则,追究财会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镇党委政府、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村干部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财会人员。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或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收支、用

  工和非法所得的收入,应根据审计机关的结论和决定,分别上缴国家或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第三十九条

  对处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作出处罚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其它有关人员,由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村干部不经财会人员,直接办理财务收支业务,坐支村集体收入的;(二)村干部及村财会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三)拒绝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提供帐薄、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四)阻挠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的;(五)抗拒、破坏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镇代管工作的;(六)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镇政府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

  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财会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级包括行政村和居委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村级财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的原则,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村级财务管理

  第五条:村级财务收支实

  行“村账乡代理”,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统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开设核算基本户。村级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按村设置账套,进行分类核算。各村设置报账员一名,并保持相对稳定。报账员由村支两委除负责人外的其他成员兼任,负责备用金的管理、收支票据的归集和报账。

  第七条:所有村级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核算范围。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统一经营收入,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补偿费,扶贫、救济等专项收入,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利息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村级支出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老干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支出。村干和村老干职数及补贴补助标准由县组织部门核定;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邮电通讯、差旅费、党报党刊征订等方面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取得村级收入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据,转账收入直接进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现金收入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必须缴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严禁坐支。收据由报账员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登记领取,定期核销。

  第十条:村级经费支出的报账审批程序为:原始凭证

  经手人签字→500元以内由村财务主管干部审签(500元以上的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签)→报账员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中心主管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中心主任复核、审签→中心录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记账会计记账。

  第十一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村级大小和经济状况核定村级的日常备用金限额,以备平时零星支出使用。备用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除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外,500元以下的支出用备用金直接支付,5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以现金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村级要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的管理,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对现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界定,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报乡镇会计核算

  中心以电子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各村必须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

  财。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7名村民代表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

  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村级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定期按规定为村级编制会计报表。村级会计报表包括:反映科目余额和收支明细情况的月报或季报;反映资产负债和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的年报。

  第三章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要进行经常性指导,严格按财务制度设置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对村级支出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村级按计划、按政策、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第十六条:县乡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村级经费,确保村级经费足额落实。

  第十七条:县监察、审计、农经和财政监督部门应对

  村级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村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季度对村级支出审核一次,并将村级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篇四: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XX村财务管理制度

  为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转市纪委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行村账乡(镇)代理,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行意见》和《XX村账乡(镇)代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1、村集体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委托乡镇村账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理。村财务管理机构设立财务负责人1名,报账员1名,如有特殊规定,报“中心”批准可增设助理睬计1名。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村民委员会重要负责人担任,若村已建立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负责人由社长担任。

  2、村财务负责人全面主持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重要职责:

  (1)贯彻贯彻村合作经济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主持制订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2)代表本村签订各项承包协议和其他经济合作协议,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经济协议的兑现、结算工作。

  (3)维护财经纪律,按照制度规定和财务预算,开源节流,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把好财务审批关。

  (4)支持并督促村报账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理并准时完毕各项财务收支结报等工作,对本村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总责。

  (5)定期组织财务检查,清理核对账目,盘点财产物资,收回应收欠款。

  3、村报账员具体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重要职责:

  (1)负责做好出纳工作。保管钞票、有价证券、银行结算票据和收款收据;对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符合规定,凭证要素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拒绝付款;认真登记钞票、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遵守钞票管理和银行结算条例,定期核对钞票和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2)及时整理好有关收付款凭单、附件和证明,填好出纳结报表,每月(每季)准时向“中心”报账。

  (3)记好有关财务备查簿。做好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的记录和债权债务结算工作。季未把应收款明细清单报村两委负责人和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

  (4)负责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各种承包协议的管理、结算、兑现、归档工作。

  (5)负责各类记录报表上报工作。

  (6)负责做好文书及档案工作。

  (7)定期向群众公布财务收支账目。

  二、财务预决算

  1、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年初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

  2、财务预算和决算重要内容涉及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行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终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预算和决算年度与会计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预算方案由村两委集体讨论提出,上报“中心”审核,再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中心”备案,并在公开栏公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追加预算外

  建设项目、大额设备购置或其他大额支出,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对原预算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和公布、报送、备案工作。

  5、财务负责人必须在财务预算指标内,依据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把好财务收支的审批关。

  三、货币资金管理

  1、本村货币资金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管理,其别人员不得经管货币资金。

  2、钞票收入,必须于收款当天送存银行,不准以存折形式存入银行。本村只能在本地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准多头开户。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七不准”原则。即: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擅自出借集体资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钞票。

  4、严格执行库存钞票限额制度,村库存钞票限额规定为3000元,超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钞票使用严格执行国家《钞票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钞票支付外,应按银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以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5、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空白支票凭证由村报账员保管,预留银行印鉴由“中心”代理睬计、村财务负责人、村报账员分别保管,其中村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代理睬计保管。

  6、本村使用资金,由村报账员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报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属平常资金使用的,开具钞票支票;属工程项目等较大资金使用的,凭原始凭证,开具转账支票,报“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四、财务审批

  1、健全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票据内容应完整、真实,经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签字或盖章,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批准签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财务负责人长期(指连续3个月以上)外出,应书面委托村委会其他成员行使临时财务审批权;若遇村财务负责人不履行审批职责,导致村财务无法及时报账,村民(代表)会议可在村委会其他成员中重新拟定财务负责人。

  2、审批权限。实行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和村主任联签制度。村1000元以下平常经费支出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至5000元的经费支出,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主任和村财务负责人审签;1万元以上的经费使用和支出必须在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主任和村财务负责人审批;村财务负责人的费用支出由村主任审批。

  3、村干部报酬和通讯设备及费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报酬或误工补贴标准、通讯费用标准等由村两委研究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列入当年预算。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公费配置移动电话、住宅电话和小汽车。

  4、差旅费实行一程一报,按规定及时报销。如无急事包乘出租车的费用不得报销。

  5、坚持取消村级接待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村干部到上级有关部门办事不得动用村集体资金宴请;严禁动用村集体资金以拜年、慰问等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送礼金、礼物等,否则所支的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负,并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

  6、违反规定擅自审批或付款的,由审批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导致集体资金损失的,由审批人或付款人负责补偿。

  五、收支结报

  1、本村财务收支实行月(季)报制,于每月(季)后3日内由村报账员到“中心”报账。

  2、财务收支票据一律经村务民主监督委会员审核,符合规定的加盖村务民主监督委会员审核专用章后,报“中心”审核入账。

  3、非出纳人员代收各种款项时,应在收款后3日内向村报账员结清。

  六、票证管理

  1、村集体一切经济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严禁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据发票收款。收款收据凭购领证向“中心”购领。

  2、收据规定整本连号不得拆开使用,开具完毕的票据要及时交“中心”登记核销,多本票据按领用先后顺序开具。

  3、领用的收款收据由报账员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遗失,作废收据不得缺联、缺份。

  七、财产物资管理

  1、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财产管理,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财产物资要建立财产、物资专用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各类财产物资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加强维修保养。

  4、健全入库、保管、领用手续,入库时应清点验收,出库时应经批准由领用者署名。

  5、固定资产的更换和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要经乡镇审查批准。属于不正常报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作价转让,做到合理估价,及时收回价款。年终做好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清理工作。

  6、财产物资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并要签订协议,贯彻负责人,按规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费,并上墙公布,接受监督。

  7、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所提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债权债务管理

  1、村集体发生应收应付经济业务应全额列入账内核算。村报账员要建立应收应付分户明细登记簿,具体登记欠款单位、时间、金额、因素等应收应付经济业务。

  2、村委会要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要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债权,并努力减少债务。

  3、村报账员应加强与“中心”会计沟通与联系,及时核对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每年至少核对2次,使两者账账相符。

  4、村集体的应收款项的确无法收回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报乡镇“中心”核销。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九、民主理财

  1、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负责本村民主理财工作,其具体理财职责是:监督财务制度的实行情况,重点检查财务预算、收益分派、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工资的拟定,承包协议及其他经济协议的执行和实行情况;检查库存钞票、银行存款及村财产物资管理情况;查阅审核财务账目和群众反映的有关财务问题;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本村拟定每月(每季第一个月)5日为理财日,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审核村准备结报的有关票据,对有异议的票据,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由村委会主任或经手人作出解释;若对村委会主任或经手人的解释,不能通过的,村委会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无异议发票应及时盖上监督章,并做好理财记录。

  3、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对的行使职权,不得借民主理财之机,妨碍影响财务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如遇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不对的履行职责,致使村民主理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村账不能及时上报“中心”的,村党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

  改,拒不改正的,村两委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罢免其成员资格。若村民代表会议不能罢免其成员资格,村两委可书面报告乡镇村账代理工作联席会议批准,村账先报“中心”入账,以后再进行集中理财或审计。

  十、财务公开

  1、内容: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工程项目承包、村干部报酬、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收支、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生产直补等情况实行明细公开或专项公开。公开内容由“中心”提供并盖章。

  2、时间:拟定每月(每季第一个月)15日至20日为公开日。

  3、形式: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积极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公开形式,推行网上定向公开。

  4、程序:由村报账员定期向“中心”领取财务公开表,经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后,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并做好财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财会人员管理

  1、村报账员要实行持证上岗。未取得上岗证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内必须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准许其上岗,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村(社)的报账员。

  3、村报账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受村两委换届影响。无合法理由,不得随意解聘或撤换。村报账员在年度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中被评为称职者可连聘连任,累计2次评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4、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由村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若村两委联席会议存在较大争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可经公开考试选拔拟定人选。拟定的人选报乡镇“中心”审核后备案。

  5、村报账员的报酬与福利待遇原则上享受村重要干部同等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XX

篇五: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16篇)村级财务治理规定篇一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公司治理中心财务治理工作,准时、精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供应真实、牢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治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章》、《政府财务治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治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视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治理目标的实现。

  2、堵塞漏洞、消退隐患,爱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标准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牢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其次章

  货币资金治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别、制约和监视。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2、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准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第三章

  现金治理

  第八条

  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治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准时交存银行。

  第九条

  必需在《现金治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酬劳、依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应当加强现金的治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现金收入应准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

  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展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

  实际库存相符。出纳人员要仔细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四章

  银行存款治理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全部货币资金都必需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局部外,都必需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准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对核对过程中发生的未达账项,应查明缘由。

  第五章

  固定资产治理

  第十六条

  单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需要部室编制规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购置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根据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统一负责选购。数额较大,应由三人以上选购小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择优购置,增加透亮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视机制。

  第十九条

  会计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

  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必需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其次十条

  各部室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室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当保管使用,指定专人负责治理。发生丧失要查明缘由。

  其次十一条

  各部室需要修理、更换的固定资产,应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再进展修理、更换。对的确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准时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二条

  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准时报告领导。如发觉财产丧失、损坏,要查明缘由,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赐予必要的惩罚。对在清查中盘盈盘亏的财产,查明缘由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展账务处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治理

  其次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

  1、购入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购入本着节省、有用、分批的原则,防止铺张和积压。

  2、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门做出规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选购。

  3、一次性购入金额、数量较大的物品,要签订购入合同,合同的签订要通过总经理睬议讨论打算。

  其次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治理

  1、办公室购入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依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实物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2、部门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经批准后,保管依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3、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明细账,并依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记账薄。

  第七章

  应收款项治理

  其次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因场地租赁而发生的向场地租赁单位收取的场租收入和宣传费收入、职工个人往来欠款。

  其次十六条

  财务人员应于每月底对应收款项进展清理核对,并向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经营部经理上报《应收账款明细表》。帮助、催促经营部门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对各应收款项予以催收、核查。经营部门收回的现金、支票要准时上交财务,由财务人员办理银行结算手续。

  其次十七条

  职工出差、办公事需借现金周转的,本人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赐予办理。长期欠款不还或挂账不清,不予办理新借款。业务往来单位的业务人员特别需要借款时,必需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本单位有关人员代办,并负责收回借款。

  其次十八条

  职工个人欠款应于出差回来、办完公事后五日内办理报

  销手续,没有用完的现金应退交财务。特别状况,不得超过半月,超过半月在考绩工资中扣除本人20分。差旅费的报销由经办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报销单据,交财务人员审核后,经相关领导审批前方可报销。

  其次十九条

  关于经营部、公司营业款结账工作程序

  1、经营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财务室备案。

  2、经营部、公司各自指派专人负责,依合同内容、金额登记备查簿,依据结款状况准时登记备查簿。

  3、月末由财务向总经理、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经营部、公司供应本月及以前月份《应收账款明细表》。

  4、每周一经营部、公司将本周经营收入状况报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

  5、两个月未收回的款项由财务分别报各经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限期催收,并相应扣罚相关部门的考绩分数。

  第八章

  合同治理

  第三十条

  经济合同是制约和标准甲乙双方经济行为的契约,凡公司与外单位发生的租赁、广告、演出等业务必需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必需遵守《合同法》,所列条款要科学严密。

  第三十一条各部室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需报总经理审批后加盖行政章生效;经营部、公司签订的会议或演出租赁协议,由经营部、公司负责人签留意见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审批后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必需二日内交财务备案。

  第三十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款按所签合同执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该工程负责人报送经工程工程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和预算定额核算的工程价款结算表,按结算程序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办理结算手续。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留足审定值的3%—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不少于一年),其余款项进展支付。

  2、设备等选购合同的支付和结算。合同签订有预付款的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验收凭据,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并留合同价款的3%—5%,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九章

  税务发票和内部票据治理

  第三十三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保管

  1、财务要加强货币资金票据(发票、门票和电影票等)的治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置、印制、保管、领用、注销,并设登记簿进展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2、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治理。银行预留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会计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印章和票据。

  3、应确保各种票据的完整无缺。

  第三十四条

  发票的治理

  1、发票领用、保管

  ①由出纳领购、保管、整理、缴销;会计设登记簿进展登记;

  ②发票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③发票的开据原则上应在结账同时开据并由经办人签字。公司经营部门人员外出结款需供应发票的,由经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开票手续,并于15日内完成款项结算工作;2、发票开据、作废

  ①发票要序时、序号开具,不得虚开、代开、跳号、开大头小尾发票;

  ②发票作废时必需一式三联加盖“作废”戳记章;

  第三十五条

  支票治理

  1、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凡领用支票必需履行手续,出纳员登记、经办人签字。

  2、领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写领用申请单,领导批准前方可领取支票。支票结算完毕后,由经办人将票头和经领导审批后的发票交出纳注销支票,未经出纳注销的支票由领用人负责。

  3、签发空白支票必需填写日期和用途。作废支票必需加盖作废章,妥当保管。

  4、接收业务单位转账及现金支票,出纳人员应准时办理转账业务,不得由他人代办。

  第十章

  财务开支治理

  第三十五条

  财务开支审批原则和治理方法

  财务各项开支必需坚持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实行大额财务开支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总经理批准;小额财务开支由部门经理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审批或审批的治理方法。

  第三十六条

  费用报销手续

  1、各项费用开支必需有合法的票据,票据反面由经办人签名并列明事由,大额或内含多项费用支出应附相关发票附表,由财务人员审核,第十八条

  购入的财产必需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负责人、审批人四者在原始凭单上签字后,财务方可赐予报销

  第十一章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六条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仔细学习并严格执行《会计法》。

  2、负责各种业务核算及账务处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分类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会计账薄要按月结账。

  3、按时编制会计报表,按规定要求供应有关数据,为领导决策供应依据。

  4、定期与出纳及相关人员核对有关账目,帮助、催促经营部门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对各类应收款项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计提各项税金,确保税金准时足额缴纳。办理税务有关事宜,供应税务部门所需各类纳税资料。

  6、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准时办理财政的资金拨付工作。

  7、对指定保管的印章应加强治理,不得作为他用。

  8、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安全工作。

  9、协作好各部门工作。

  10、完成领导布置的临时工作。

  第三十七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工作,登记现金、银行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调整表”和“出纳报告单”。

  2、出纳要随时把握银行余额,准时向领导反映,保证资金的支付。

  3、支付款项时必需复核票据数额的精确性和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拒绝办理。

  4、治理好空白发票、支票及有价票据,负责票据的领购、保管、整理、缴销。

  5、依据办公室下发的人事通知,按时编制和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台账。

  6、办理税务和银行有关事宜。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三十八条

  保管岗位职责

  1、办理物品入库验收、登记和领用出库手续;2、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和耗材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根据常备物品的用量状况,向部门申购人供应需求建议。

  4、对交还的物品,分门别类,分别上账入库。

  5、负责库房物品的存放安全,严防物品霉烂变质及发生火灾、失盗、爆炸等事故,定期对库房进展清理,保证库存物品堆放有序,领用科学。

  6、对库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供应使用建议。

  7、对各部门、各岗位设备专人治理清单做备份治理,并就相应的资产调整事宜对清单做增补、删减。

  8、每年依据固定资产账及设备专人治理清单对公司资产进展盘点、清理,并就设备、资产的报损修理事宜提出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级财务治理规定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治理,标准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进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务治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治理的根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视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治理根底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治理制度,仔细做好财务收支的规划、掌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治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准时性和精确性。

  (四)监视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协作综合治理部定期进展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治理是公司经营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治理中心对财务治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仔细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隐秘。

  其次章、财务治理的根底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治理,做到制度化、标准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行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需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

篇六: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搞好财务工作。

  二、坚持一支笔审批报帐和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的原则,切实履行财务人员的工作职权。出纳和会计有权拒绝白纸条入帐和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收未经经手人签字和领导审批的票据。财务人员应主动当好村民委员会的参谋,经常分析财务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三、不得以白纸条作库存现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将村集体现金以个人名义借贷,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员会借支现金。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核会计的财务收支单据,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印鉴的单据,会计不得入帐。

  五、财务人员应如实提供财务发生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和审计核查。

  六、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人员要做到财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目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审计。财务收支情况须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卷归档

  Whenyounolongerworryaboutyesterday,itiswhenyoubegintolivehappily.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2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集体生产性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实行上线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严禁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向群众筹资,加重农民负担。

  3、专业承包合同收入的资金:无论是公地、园林、房屋,还是其它集体资产,只要是承包经营,就必须签订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费,壮大集体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来投资和拨付资金(包括捐款、各种赞助款、补助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交存农经专户管理,不得随意乱花乱用,做到物尽其能,财尽其用。

  5、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准隐瞒虚报,更不得设置帐外帐。

  6、各种结算类资金: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款项,往来

  款项,积极催收欠款,清偿债务,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财务收支由村报帐员具体经办,款项的拨付有政府乡长审签,支出票据由村主任审批,大额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乡经管站统一管理帐务的记载和核算。同时,实行全乡统一报帐日,对村社收支凭证进行报销。

  二、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各村现金由村报帐员(文书)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经管现金。

  2、向单位和个人收款,必须开据统一收据,不得用白条和以表代据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据必须及时销号交存。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4、备用金实行限额,村一级不得超过500元,社一级不得超过200元。

  5、村级建立现金日记帐,准确核算现金收支,及时清点现金,并在每月报帐日和乡上进行帐面余额的核对。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必须使用统一收据,即财政统一的收据和经管站监制、提供的票据。

  2、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丢失和拆本使用,收据存根必须及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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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3村级会计岗位职责

  下面就是村级会计岗位职责等等的介绍,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按时报帐记帐,并做好各类细帐的登记工作。

  二、如实反映村级经济情况,定期公布帐目,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及时提供张榜公开有关资料。

  三、认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年终搞好决算,遵守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掌握好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四、对村级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历年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员会印章。

  七、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级代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练掌握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

  (三)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账凭证、准确记账,做好村账会计核算业务。

  (四)按村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

  和年终决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五)按月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财政所长)汇报收支执行情况。

  (六)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按规定及时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会计工作职责

  一、负责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收支凭证的真实性和手续的完整性进行把关,履行好“双核一批”手续。

  二、负责按上级要求认真搞好种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的基础资料采集和信息管理,抓好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政策落实,搞好基础资料的登记、农民自筹资金的筹集;指导规范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协助有关项目建设的手续完善和资金使用监督。

  三、负责转移支付的“三项资金”、“一事一议”、河塘清淤等财政奖补资金、涉农项目的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协助负责本村“三资”管理工作,履行好财务报账员职责,保管好相关章印,登记好资金拨付台账。

  四、负责本村各项基础资料的登记统计,对人口、耕地、水面等情况准确登记统计,并真实反映。

  五、负责本村文书会计档案管理。对当年的上级文件,各类合同,各种报表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乡党委、乡政府和村党总支、农业支部、村委会及上级统计、农经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村级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督办岗

  1.将本部所属工作细分到各经办人,落实本部门员工责任,全面完成财务部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负责本行会计主管的考核管理工作,并督导事后监督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会计事后监督工作质量和人员的考核管理。

  3、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本行的财务会计工作,努力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对账务不规范,不安要求执行的经办人员有权给予处罚。

  (二)资金管理岗

  1、及时了解利率变动情况,了解我行每日头寸,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配合经理完成资金上存和支取的具体实施。

  3、负责本行同业往来、资金运营工作,及时汇报经理,做好同业往来、理财业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岗

  1、围绕提高我行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分月、季、年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拟定本行的年度财务收支、资金需求、费用列支等计划,根据本行财力和发展情况,编制财务预、决算报表。

  2、保存我行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同时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本行各种分户账、登记账、报表及凭证等会计资料。

  3、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数额,监督有关人员对财产、物资的正

  确使用,参与对财产物质的清查核定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严守财务机密,积极协助配合其他员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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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

  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

  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人以上的村限额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

  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

  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

  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县委农村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Communicationistheconcentrationofmanagement.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5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3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制定办法如下:

  一、完善代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镇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含村、居委会,以下同)财务会计委托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进行代理。

  二、规范财务管理

  (一)统一开设账户。村级资金由镇财政所开设的村级财务代管中心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分村核算。上级部门单位下拨村级的各项资金和村级各项收入都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存储、结算。

  (二)严格票据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和“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往来结算收据’’,禁止使用其它收款收据,严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代开收据。票据管理员须建立票据管理台账,对票据的领、缴、销、存等情况进行登记,严格管理。

  (三)规范报账程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报账员。

  村级各项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应及时将原始凭证按村财务管理制度报账;村报账员应及时将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向镇代理机构报账。

  (四)年初必须将全年收入支出情况作出预算方案,以报告的形式向镇财

  政所汇报。

  (五)建议村级报账员和出纳员分设,报账员负责条据收集和初审,出纳员现金管理。

  三、规范收支行为

  (一)规范收入管理。

  1.村级向上级财政、上级部门争取的各项资金以及各项捐资等,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入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账户。

  2.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或盘活、重新利用的,必须坚持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签订相关合同(提交一份至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备案),在全村公示公开,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私自交易。

  3.村级收入严禁坐收坐支。村报账员应将收取的款项及时存入村级代管中心账户。

  (二)规范支出审批和管理。

  1、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内的村备用金金额为10000元,3000人(含)以上的村备用金金额为0元,用于支付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村级零星开支;单笔超过1000元(含)的必须实行打卡转账支付。

  2、明确分级审批原则。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支出,由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单笔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由村支两委成员共同商定集体审批;单笔超过10000元(含)的支出由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集体审批。

  3、专项支出规范管理

  (1)村组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按党委、政府最新文件发放,村级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乱发滥发。

  (2)村级行政公务坚持实行“零招待”,不得在其他项目中虚设开支,冲抵招待费。

  (3)村级公用经费实行“定性、分类、限额”的原则,包括办公费、宣传印刷、会议、协调等列入会议开支专项。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内的村每年不超过5万元,人口在3000人(含)以上的村每年不超过8万元,居委会每年不超过3万。

  4、规范村级项目建设

  (1)村级项目建设在实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后,坚持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原则。

  1、事前申报,村委会如实填写村级项目建设申报表。写清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施工工期、资金________、现场责任人等。报镇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进入实施阶段。

  2、事中监督,镇村级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了解项目实施的真实性,监督工程质量和工程标准。

  3、事后验收,除村级自行组织验收外,0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镇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现场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表。

  (2)组级项目建设。

  1、组级项目建设资金是全额村民自筹的建设,村级原则上可以不进行管理,但要引导组级自主实施,自我管理。

  2、组级项目建设,当年度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的,村支两委必须强化监督管理,监督项目有无建设的必要、监督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监督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凡组级当年度建设项目没有通过村级监管的,坚决不准下拨财政资金。

  (三)规范村级财务报账程序和报账资料

  1、报账程序

  1、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村级零星开支,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

  2、单笔超过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支两委成员共同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

  3、单笔超过10000元(含)的支出,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支付款项的程序执行。

  2、工程项目报账所需资料:1四议二公开(0元(含)以上,公开公示需保留电子档)2预算清单3工程承包合同4验收单5决算清单6开工前、中、后的相片(需保留电子档)7税务发票。

  (四)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各村对闲置村集体资产可按照相关政策坚持四议两公开后有效盘活处置,处置所得收入原则上优先用于原小村的债务偿还及基础设施建设。

  (五)规范村级债务管理

  村级财务要防范债务风险,对本年度的建设要坚持量体裁衣、量入而出的原则。资金未落实的不能上马,有可能新增债务的禁止动工,村级财务不能形成新的债务。对之前形成的往年债务,要积极争资,积极处置闲置资产,有效消化债务。以村为单位出台3-5年消化村级债务的规划方案。每年不低于20%。

  (六)村级财务严格禁止的内容

  1、严禁在村级账目中虚设工程,虚列开支

  2、严禁在村级开支中列支党报党刊以外的报刊杂志征订费用。

  3、严禁在村级财务中发放党员会议工资、会议补贴、会议礼品。

  4、严禁任何个人以“引资费用”或其他名义将上级财政拨款或项目资金按比例返还进行列支。

  5、严禁白条、审批手续不全、报帐资料不全的条据入账。

  6、严禁未经村支两委监管实施的项目,将财务资金、上级拨款支付给各片各组及任何个人。

  7、严禁未经程序处理处置闲置集体资。

  8、严禁除五保、低保、贫困户等原因,将村级财务资金发放到个人,如出现资金流向个人,对书记一律免职。

  对以上严格禁止发生的财务行为、条据现象,各村总支书记、财务负责人要切实把关遵照执行。纪委要查就查这些内容,一旦发现严肃追责。

  (七)规范记账程序。镇统一配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记账员和审核

  员,记账员编制记账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登记明细账和总账,编制财务报表。

  (八)规范档案管理。

  村级财务档案资料由乡镇代理机构统一保管,年限为15年。超过15年的村级财务档案资料由乡镇代理机构移交镇文书档案室集中保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将财务资料留存村级保管。镇代理机构要设立专门档案保管室,配备专用档案柜,每村一柜,分村保管。记账员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对所经办的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及时分村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立卷归档。除村级财务清理或有关执纪执法机关依法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按照“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提出申请→档案管理员初审登记→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镇分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调阅会计档案一律在镇代理机构进行,外借会计档案一般不得超过3天,遇特殊惰况必须提前审定。

  四、严明工作职责

  (一)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负责保管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管理各项票证、财产物资;登记现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实物明细账;办理收支结算,审查原始凭证;按月定期将收支原始凭证送交村监委会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报镇代理机构入账;按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表资料进行公开公示;协助村支两委搞好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分解、落实。

  (二)村级监委会工作职责:对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实行监

  督;对村级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村级财务定期组织清理(每年3月31日前清理上年度村级财务);建议村支“两委’’就有关问题召开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对违反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出的决定、决策和报销凭证提出修正建议;受理群众举报,开展调查了解,发现错误及时提醒纠正或解疑释惑,发挥联系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镇党委对村支“两委’’成员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和廉洁行为。

  (三)镇记账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督促各村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按时做账,按月报表,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把好入账凭证要素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报账员落实;指导村报账员做好财务结算、核算、报账等工作;检查各村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盘点现金、核对余额、检查重要凭证使用情况;协助各村制订各项财务计划;整理记账财务资料及时归档。

  (四)镇财政所工作职责:镇财政所负责资金拨付审核工作;对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对村级大额资金的转账支付进行审核;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票据“领、销、存”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

  (五)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财务结算、核算、报账等工作;代理村委会处理村级财务记账、算账、报表;监督管理村级现金开支,特别是大额或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验;保管村级财务档案;参与村级财务预、决算方案及财务制度的制订和监督。

  (六)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职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工作

  开展监督检查,对村级大额开支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对村级财务清理和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镇政府工作职责:负责研究部署本区域范围内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督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建设。

  五、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实行公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镇记账员统一制作反映逐笔逐项收支的财务公开表,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13号)明确的村级财务公开程序,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地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年4月、7月、10月的20日前,应将村级财务进行集中公示。

  (二)严格财务清理。每年3月31日前,镇代理机构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上年度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在村级“两委”的组织下,由监委会具体实施,独立开展财务清理工作。监委会可以视情况选取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作为财务清理工作人员。村级财务清理不得再以民主理财小组、清账小组等名义进行。镇记账员负责提供财务账簿、凭证、报表等财务资料,并进行业务指导。清理结束后必须形成详细规范的财务清理报告,及时将财务清理结果张榜公开。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黄沙街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焱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鹏飞副书记

  副组长:刘勇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陈亚徽张红罗天保吴冬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二)黄沙街镇“两清理两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鹏飞副书记

  副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罗天保易晓勋罗贤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两清理两整顿”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处理闲置资产、处理特殊矛盾特殊问题。

  (三)黄沙街镇村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罗天保谢岳军张红易晓勋郭晖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村级建设项目监督、审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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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6一、实行经济核算及公开监督

  1、会计核算(包括科目设立)按潮阳区会计制度执行,同时要做好当年收支预算计划,加强财务管理,如实、准确、及时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2、村委会的收支要日清月结,坚持做到账证、账物、账款、账账、账

  表五相符,逐月由监督小组审核,并列榜上墙公布;年终收益分配方案应通过“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3、对渎职、失职或违反财经制度,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现金管理及审批权限

  1、财务开支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一切收支由分管财经领导一支笔审批,审批权限为500元以下,超过限额的由班子会议审定。重大项目开支,由村“两委”干部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向支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所有开支凭证都要注明开支原因,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印齐”,如违反审批权限及程序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款限。

  2、严格执行现金借支手续。任何人不准以集体名义代为私人或其他单位担保贷款;集体资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须按规定手续报批,经审批人批准方可支借,借支人应在限期内返纳清结。否则,审批人要承担责任追讨。集体大宗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公益事业性资金投入,须进行可行性分析,有计划预算,按工程进度比例付款,付款时须履行审批手续。

  3、本村委会的征地补偿款和接受捐赠举办公益事业的款物,要分别设立专门和科目账,按有关规定和专项需要列支,实行专款专物专用。

  4干部(包括退休)的工资待遇要根据镇党政有关文件确定的人数和报酬标准支付;军烈属统筹金和差额补助按政策规定支付。

  5、出纳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况下,现金库存不

  得超过5000元,余下当天存入银行。

  三、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或文书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公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村干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资金。

  四、财产管理

  集体所有财产要造册登记、专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时保养和维修,逐年按规定合理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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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

  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________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元(含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

  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

  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

  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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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________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

  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培训】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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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硰,实行“村帐乡镇记”、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

  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贡秡的15%、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__X。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__)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

  (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

  (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

  (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__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____,总人口在150____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__人以上的村限额__元;

  (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__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__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审用A集体绡兡,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

  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攡据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A昡统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

  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

  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

  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A期桱桱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

  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桰朡;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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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

  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

  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____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

  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篇七: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财会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级包括行政村和居委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村级财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的原则,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村级财务管理

  第五条: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村账乡代理”,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统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开设核算基本户;村级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按村设置账套,进行分类核算;各村设置报账员一名,并保持相对稳定;报账员由村支两委除负责人外的其他成员兼任,负责备用金的管理、收支票据的归集和报账;

  第七条:所有村级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核算范围;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统一经营收入,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补偿费,扶贫、救济等专项收入,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利息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村级支出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老干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支出;村干和村老干职数及补贴补助标准由县组织部门核定;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邮电通讯、差旅费、党报党刊征订等方面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取得村级收入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据,转账收入直接进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现金收入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必须缴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严禁坐支;收据由报账员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登记领取,定期核销;

  第十条:村级经费支出的报账审批程序为:原始凭证经手人签字→500元以内由村财务主管干部审签500元以上的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签→报账员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中心主管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中心主任复核、审签→中心录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记账会计记账;

  第十一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村级大小和经济状况核定村级的日常备用金限额,以备平时零星支出使用;备用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除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外,500元以下的支出用备用金直接支付,5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以现金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村级要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的管理,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对现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界定,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以电子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各村必须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7名村民代表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

  制度的执行;负责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村级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定期按规定为村级编制会计报表;村级会计报表包括:反映科目余额和收支明细情况的月报或季报;反映资产负债和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的年报;

  第三章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要进行经常性指导,严格按财务制度设置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对村级支出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村级按计划、按政策、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第十六条:县乡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村级经费,确保村级经费足额落实;

  第十七条:县监察、审计、农经和财政监督部门应对村级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村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季度对村级支出审核一次,并将村级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篇八: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由于国家的分权制度,很多事情需要从中层向下进行分配和管理。而在农村中,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规范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全文,共计。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安全,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了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农村村级组织。

  3、村级财务是社会公共财产,归全体村民所有。

  4、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管理意识和法制意识。

  5、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村委会。

  第二章

  村级财务主管单位

  1、村委会是村级财务的主管单位,负责村级财务的管理、监督、审计和公开。

  2、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

  3、村委会应当使用村级财务进行农村公共事务的开支。

  第三章

  村级财务管理职责

  1、村委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并实施财务预算,定期向村民大会报告村级财务情况,并高效地进行财务支出。

  2、村委会应当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大会公开。

  3、村委会应当开展村级财务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4、村委会应当定期组织村级财务培训,提高村干部的财务管理水平。

  5、各村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清廉、公正、公开。

  第四章

  村级财务内容及其管理

  1、村级财务内容包括村级公共事务经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非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支。

  2、村委会应当编制村级财务预算,并依法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3、村委会应当合理安排村级财务支出,遵守财务预算制度,公开财务支出情况。

  4、村委会应当保管村级财务票据和会计账簿,并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5、村委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村级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五章

  村级财务监督和公开

  1、村委会应当建立完善的村级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

  2、村民有权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并可以向村委会、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3、村委会应当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包括财务收入、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等信息。

  4、村委会应当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向村民大会报告村级财务情况,并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村级财务制度的调整

  1、村委会应当根据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进行村级财务制度的调整和完善。

  2、村委会应当根据财务情况和村民的实际需要,调整财务收支的重点和方向。

  3、村委会应当在调整村级财务制度时,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适当的决策。

  第七章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1、乡(镇)政府和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发布评估结果。

  第八章

  附则

  1、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3、村委会有权依据本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解释。

  4、本制度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结束语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健全,不仅是村民共同利益的体现,更是政府推进农村发展的有力保证。通过本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可以有效地对农村财务管理进行监管,推动财务事务健康发展,为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篇九: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精心整理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加快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财农字[1996〕50号)等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达到“财务收支透明化、票据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全程化”。

  第三条

  村级财务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会人员

  第四条

  村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但可以兼任其他工作。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不得任本村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

  会计、出纳和保管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学习,能胜任业务工作。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会计、出纳。如确需变动的,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乡农经站考核同意,再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注: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替代,下同)讨论通过,镇政府批准,报市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立即向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或镇乡农经站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条

  村财会人员离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村主要负责人、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镇农经站派员监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职。

  第八条

  村会计享受与村其他主要干部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

  财务预决算和重要项目报告

  第九条

  要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预决算。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必须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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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单项预决算。

  第十条

  年初财务预算方案由村两委会提出,提交村社员大会或村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农经站备案。年终要进行财务决算和分析,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议结果,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决算。

  第十一条

  对重大项目实行报告制度。大额工程项目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经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的承包方式,承包指标和5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须报镇农经站审查备案。

  第四章

  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以及各种帐簿的设置、启用、登记、结帐、交接,应符合现行会计代表制的规定。

  第十三条

  出纳要按月或定期把原始凭证交会计登帐,会计要定期核对收支、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情况,做到相互配合、互相监督。结报时要使用现金结报单,随带并审核“诸暨市村级经济合作社收款专用发票”存根和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

  第十四条

  村财会人员要及时记帐,近期结帐,做到帐证、账实、帐款、帐帐、帐表五相符。年终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承包欠款、末收水利电排费等应收款项和末付村干部误工补贴等应付款项纳入帐内核算。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实行帐款分管制度,一切现金收支均由村出纳员负责,非出纳员一律不得经管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

  第十六条

  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预留印鉴,支票必须由出纳、会计(或财务负责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将集体资金出借给外单位和个人,本村农户发生特殊困难,确需何帮助时应由村集体讨论,采用一次性补助的方式予以解决。村集体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十八条

  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款项。因公外出需预领现金的,须经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批准。公务完毕返村后,其预领款在七天内必须结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第六章

  开支审批和收支结帐

  第十九条

  村级一切财务开支必须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原则上一次

  (项)开支额500元以内的,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签字审批;500至1000(含1000元)元的开支应先由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签字审核,再由社长签字审批;1000至10000(含10000元)元的支出,在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的基础上,先由经济合作社副社长签字审核,再由社长签字审批,会议研究情况要记录备查;10000元以上的支出在村三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的基础上,提交社员代表会议(或社员大会)讨论批准,然后由经济合作社副社长签字审核,再由社长签字审批,会议研究情况要记录备查。

  第二十条

  凡是支出票据,必须写明用途或事由,并有经手人签名,证明人作证,审批人审批,做到报销手续开全。审批人(社长)自己经手的支出票据,除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外,须由村其他一位主要干部审批。

  第二十一条

  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内不结报的票据,无特殊原因的,不得审批报销。收入款项必须在当月内结清人帐。

  第七章

  票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所有收款事项,均须使用市统一印制的“诸暨市村级经济合作社收款专用发票”(简称“专用发票”),严禁使用其他收款收据。

  第二十三条

  “专用发票”由村会计或出纳向镇农经站购买,每次一般限购一本,并实行验旧换新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专用发票”必须连号连本使用,作废票据要全份保存,并应注明“作废”字样。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年本应对未使用完的发票在监制章处作“V”型剪销作废。

  第二十五条

  “专用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十五年,保存期满,按会计档案销毁办法执行。

  第八章

  财物保管

  第二十六条

  产品、物资由保管员保管,会计入帐核算。产品物资入库时,须经保管员验收,并由保管员填制入库单送交会计入帐。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制出库单,领物人签名(或盖章),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出库,出库单也应送交会计入帐。每年年终对产品、物资应进行清查盘点,帐实核对。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总帐帐户和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对竣工基建项目要及时验收决算,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集体统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制定管理职责,落实专人保管。承包项目内的固定资产,。发包时应编制清单,经双方签名盖章后,列为承包合同附件,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损坏维修、失少赔偿的经济责任;承包期满时,要检查盘点,发现失少损坏,由承包者按合同规定赔偿。集体暂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出租,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失少损坏由租用人负责赔偿。集体确定不需要的固定资产,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合理折价变卖。其中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应报镇农经站审查同意。

  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以保证对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价值的补偿。计提折旧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二十八条

  财产物资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签订协议,合理收取承包金、租金和占用费,协议由镇农经站统一鉴证。

  第二十九条

  土地资源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应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决定,由此而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公积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根据可能和需要增加对公益事业的投入,不得转作分配,不得移作他用。

  第九章

  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各种承包必须全部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条款齐全,内容完整,手续完备,并由镇合同管委会或农经站鉴证。

  第三十一条

  承包合同的制订必须坚持公开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承包金额、承包方式、投票形式须经村两委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二条

  定期承包合同时履行情况,到期做好结算兑现工作。

  第十章

  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

  第三十三条

  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主要领导、村财会人员和社员代表3至7人组成,村主要领导任组长。由社员代表组成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为3至7人,其中组长1人。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财务监督小组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名单报镇农经站备案。村两委会成员、财会人员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第三十四条

  定期开展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召集的民主理财活动,对本村的收支票据逐笔审核,对符合制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的凭证由村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加盖村财务监督章,对手续不规范或开支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退回有关人员。有异议的村财务监督小组有权上报镇裁定,并由镇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纪委监督落实。

  第三十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要对村的收支帐目、债权债务、财产物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以及各种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作一次全面清理。村清财(小组)成员可与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一致。

  第三十六条

  设置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帐目,实行财务公开。村财务收支按季公开,上墙公布的时间统一确定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村级财务年度请财结果上墙公布,确定统一公布日为下年3月28日。

  第三十七条

  财务公开要按市规定格式和程序公布。公布底稿要经村社长、会计(或出纳)、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和镇农经站人员审核签字,并由村。镇农经站各存一

  份。上墙公布稿应由公布底稿内容一致。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

  第三十八条

  会计年度终了后,财会人员应当将财会、经济合同(协议)等资科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第三十九条

  财务档案应严格按规定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报镇农经站批准。

  第十二章

  奖励和处罚

  第四十条

  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并取得显著成绩的财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一条

  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不宜担任财会工作的,报镇农经站和镇人民政府予以撤换。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由市农经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单位财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处领导班子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

  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单位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处领导班子明确一名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批工作,重大的财务支出等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第六条

  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加强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

  财务股内部要认真落实会计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检查等)。

  第七条

  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实行印鉴与支票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的经手人、证明人、批准手续要齐全。

  第八条

  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通过银行收支款项,不得坐支现金。按月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

  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全程参与和监管。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大额财务收支、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等重要事项,事前必须向纪检监察人员通报,接受他们的督促和检查。

  第十条

  财务股统一扎口管理本单位票据,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票据所收款项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保证票据和款项的日清日结。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支出实行分类审批制度:

  日常财务支出事项:各项支出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再办理。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物品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名,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报主任审批。

  重要、大额的财务支出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财务主管对其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再报主任审批。

  第十二条

  重要财务支出决策事项的具体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

  固定资产: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政府中心工作: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2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第三章

  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三条

  推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事项,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财务公开的内容:资产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情况,一次性发

  生的大额财务支出事项,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事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招待费、招商经费、交通费等重要支出情况,奖金福利的分配和发放情况,与其他单位发生的借贷往来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财务公开的形式,包括通过单位职工会议通报、书面公示等,对应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公开。对财务公开的资料实行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章

  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招待费用的管理。明确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填写“来客就餐接待单”(包括接待事由、就餐地点、就餐时间、标准、陪客人数、经办人等),经主任审批后安排就餐。来客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并及时结算,将“来客就餐接待单”作为招待费支出发票的附件。

  第十七条

  招商引资费用的管理。招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支出要与招商成果相挂钩。对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要单独核算,严格把好费用开支关,支出发票要合法、真实、具体,做到支出手续齐备、用途清楚、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齐全。

  第十八条

  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九条

  车辆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派车核准制度,按照里程油耗进行考核,单位职工因私用车经批准需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单位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时,要参照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专人保管,并建立领

  用登记台账。

  第五章

  账户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开设账户必须报经财政局、人行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及时划转账户余额,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

  第六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帐,保证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台账。

  第二十三条

  资产的调拨、转让、报费要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出租资产要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或竞争性谈判,并及时、足额收取租金,按规定上缴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二十四条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五条

  加强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严格控制库存现金数额,不得“白条抵库”。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和具体实施由处财务股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处以前所制订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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