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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11-26 12: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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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第 1 页 共 9 页 纪检组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一)局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二)局党组其他成员年底前向县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报局纪检组备案,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机关中层干部每年定期向局纪检组述责述廉,局党组将述责述廉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局纪检组评议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三)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作风方面的举报案件和存在不正之风的单位和股室,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竭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一)局系统各单位职能职责、业务经办流程、工作人员,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政务。

 (二)对凡未涉密的上级文件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开,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促进业务股室认真研读政策,精准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政策;同时使相关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第 2 页 共 9 页 (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考录(聘)、考调(遴选)公告和结果,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定点医院应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病退的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灵活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各类社保补贴标准,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应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着力聚焦重大事项,切实履行“监督、监管、监控”的纪检职责 (一)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聘)、考调(遴选)的条件设置、资格审查、笔试、阅卷、面试和资格复查以及档案审查,确保整个环节公平、公正。全程监督对我县新录用公务员和外地调入公务员的政治审查、档案核查,确保新录用的公务员政治合格,调入的公务员身份准确。

 (二)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新增加定点医院审核报批,确保其公正合理;同时局纪检组参与对定点医院的年度考核,监督考核的真实性。

  第 3 页 共 9 页 (三)局纪检组加强对干部的任用管理监督,系统内中层干部的任用和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提拔、转任提名推荐,局纪检组应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书面鉴定意见,并对任职干部进行谈话,督促任职干部签订领导干部履职承诺书。

 (四)局纪检组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进一步督促经办机构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社保基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全程监督全县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的集中审核和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格审核,确保惠民政策不走样。

 (五)局纪检组定期对全系统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六)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流动管理,督促相关股室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七)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全系统项目招标和项目实施,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八)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工亡认定的调查核实,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九)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就业资金各项补贴申报审核,确保公平合规。

 (十)局纪检组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在状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执纪问责。

 四、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的不良行为 (一)局纪检组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当好人力资源

  第 4 页 共 9 页 社会保障局的纪律“宣传员”,竭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社工作氛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建立局纪检组工作专栏,公示局纪检组组成人员、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宣讲人社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廉政教育,不断拓宽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形成全民监督的高压态势。

 (二)局纪检组要围绕民生资金使用,经办业务的重点环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业务“监督员”,竭力构建和谐人社工作环境。进一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惩防体系,把廉政风险排查、行政效能监察和局纪检组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切实加强对人社业务工作的监督,让监控全面覆盖,严防权力滥用。

 (三)局纪检组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定决心狠抓作风建设,切实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事业“护航员”,竭力维护人社发展大局。要坚决查处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绝不允许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和侵害群众利益。同时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业务办理中涉嫌违反人社政策规定的,一经查证属实,局纪检组将对经办业务股室发出整改建议,整改建议提出后七个工作日落实不到位的,局纪检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立案初核;情况严重的,严格倒查分管领导,

  第 5 页 共 9 页 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步将初核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察局,从根本上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全力堵塞权钱交易漏洞,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第 6 页 共 9 页 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抓住全省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试点县(市)的机遇,向改革要动力,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公共服务水平,整合现有农业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探索和推进我市农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二、目标任务 整合乡镇现有林业站、水利站、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乡镇管理为主、部门业务指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人员经费及办公业务经费由市财政按核定的标准预算到乡镇,乡镇拨付到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全市核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编制 110 名,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按副科级干部选配,编制内中心人员的职称由相关市直部门评定、乡镇聘用,工龄连续计算。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可适当交流。

 新成立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加挂原林业站、水利站、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牌子,内设林业、水利、农技、农机、畜牧办公室,负责对上的业务对接、项目争取和对下的技术服务,形成设立一个中心、统一加强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工作相对独立、开展综合服务的格局。通过组建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解决农业公共服务后继乏人、农业公共服务不到位、农安执法人员不具备身份、“以钱养事”人员退休后工资差距大等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第 7 页 共 9 页 1.将现有 10 个乡镇(处)林业站的人员编制、职能划入各乡镇(处)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鉴于全市林业系统混岗问题突出,在这次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时,林业系统暂时按现有模式运行。

 2.将现有 10 个乡镇(处)水利站的人员编制、职能划入各乡镇处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核编 19 个,实有 18 人)统一管理。

 3.将现有从事农技服务的 44 人、农机服务的 18 人等在职的 66名(含文化中心 4 人)“以钱养事”人员通过统一考试考核,优先招录纳入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编制管理,办理进编手续。在一年内即将退休的人员,可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4.将现有从事畜牧服务的 10 人、水利服务的 14 人、林业服务的 20 人等 44 名“以钱养事”人员继续保留为“以钱养事”身份,纳入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5.将现有各站、中心资产,由各乡镇(处)根据实际调整处理,现有 4 个农机服务中心资产,由市财政验资后,按属地原则划归乡镇使用。

 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组建,要求 XX 年 9 月底完成,10 月份确保正常运行,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政策,制定工作方案 1.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处)、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弄清有关政策,以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好相关人员宣传解释工作,形成人人参与改革、个个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第 8 页 共 9 页 2.制定工作方案。市委编办要制定好编制工作方案,将人员编制确定到乡镇,将职能职责确定到中心;市人社局要制定好招录考试工作方案;市委组织部要做好人员招录考核工作方案;市综改办要制定好经费预算方案;其他相关部门要制定好服务中心人员合理搭配分配方案,确保定编前先定岗。

 第二阶段:核编核岗,明确中心职责 1.核定乡镇编制。市委编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将全市 110 名编制核定到各乡镇(处)。市综改办根据各乡镇(处)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和核岗的“以钱养事”人数,将经费预算到乡镇,从 XX 年 10 月开始执行。

 2.明确中心职责。市委农办、市委编办根据市直相关部门提供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职能建议,综合各乡镇(处)的意见,由市委编办行文明确到各个中心。

 第三阶段:考试考核,确定中心人员 由市人社局负责,对现有农技服务中心 44 人、农机服务中心 18人包括文化服务中心 4 人做好招录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做好招录考核工作;各乡镇(处)和市直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配合,确保9 月底以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确保正常运转 按照“乡镇管理为主、部门业务指导”的原则,各乡镇(处)要安排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将职责明确到人;市直相关部门要指导各个乡镇服务中心建立业务工作制度;市委农办要建立考核制度,形成中心考核到人、乡镇(处)考核到中心、市委农办

  第 9 页 共 9 页 组织农口部门业务考核到乡镇(处)的考核机制。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这次改革顺利进行,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顺利组建,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副市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市委农办、市委编办、市综改办、市文化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处)也要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搞好组织协调。市委农办要搞好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工作推进高效有序,中心组建稳定和谐,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既定的目标任务。

 3.严明工作纪律。在深化农村综合体制改革、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违背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不准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不准各行其是,干扰改革;不准违背政策,跨越红线;不准突击花钱,开支非服务性经费等。违者将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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