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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行政记录培训报告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11-23 13:00:0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行政记录培训报告,供大家参考。

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行政记录培训报告

 

 俄罗斯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 行政记录培训报告

 20XX 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18 日,我参加了由国家统计局政法司组织的“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行政记录”培训团组,赴俄罗斯开展为期 3 周的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此次培训团由国家统计局政法司组织,共 24 人,其中国家统计局 6 人,地方统计机构 18 人,主要目的是学习俄罗斯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行政记录。在培训期间,我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听取各项情况介绍,积极与授课老师沟通交流,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一)行前准备。

  出发前,培训团邀请了国际司与教育中心的有关领导,就外事纪律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培训团成员进行了行前培训;由政法司负责人对培训团进行了专门谈话,要求大家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培训,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为保证培训团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培训团还专门成立了临时党支部,选举产生了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

 (二)培训概况。

 在俄罗斯期间,培训团组在沃罗涅日和莫斯科两个城市开展

 了培训活动。在沃罗涅日时,邀请了来自俄罗斯联邦驻沃罗涅日统计局、沃罗涅日国立大学、沃罗涅日国立林业大学等机构和学校的官员及专家学者,就俄罗斯政府统计机构的组织体系设置、经济发展史以及统计学科发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授课。在莫斯科时,邀请了来自俄罗斯联邦统计局、俄罗斯联邦驻莫斯科州统计局、俄罗斯友谊大学、俄罗斯人文大学、俄罗斯国立管理大学、俄罗斯经济发展部全俄对外经贸学院、俄罗斯国立研究型大学“高等经济学校”、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校等机构和学校的官员及专家学者,就俄罗斯统计法律、俄罗斯政府统计机构的管理体制、俄罗斯统计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中俄统计合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授课。

 (三)纪律状况。

 在俄罗斯期间,培训团实行严格的团长负责制,大小事项均需及时向团长请示报告;同时,将培训团分为若干小组,由小组长对组员的行动具体负责,确保不出意外状况。自己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规定的行程开展活动,没有出现不合规行为。

  二、俄罗斯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行政记录介绍

  (一)历史沿革。

 俄罗斯政府统计工作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1802 年,俄罗斯开始建立国家统计体系。当年 9 月 8 日,沙皇昭示各部提交书

 面统计报告,同月又向各州州长颁发了提交统计报告的详细要求。对各州统计信息的处理任务,起初交给了内政部新成立的贵族团。1811 年,警察总局专门成立了统计处,负责统计工作。1819 年,该处划归内政部办公厅,1852 年该处升格为统计委员会,1858 年更名为中央统计委员会,但一直到 1918 年,仍归内政部管辖。

 前苏联时期(1918—1991),中央统计董事会(即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统计工作。1930 年,中央统计董事会改成了国家计划委员会。1948 年,国家计划委员会成为苏联部长会议下属的一个独立机构,1987 年,更名为苏联国家统计委员会。1991 年苏联解体后,更名为俄罗斯联邦国家统计委员会。1999 年,有很短一段时间,改称俄罗斯联邦统计局,但地位未变。同年 12月,又恢复“俄罗斯联邦国家统计委员会”的名称。2004 年,在俄政府行政机构改革中,更名为俄罗斯联邦统计局,有 3 个月左右时间,隶属于俄罗斯联邦商务部。2004 年 5 月,俄罗斯联邦统计局脱离商务部,成为俄罗斯联邦政府直属局。

 (二)法律基础。

  在 1993 年 12 月 25 日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中,对俄罗斯联邦统计局的职权作了规定。宪法第三章“联邦政府的组织”第71 条规定:“气象服务、标准制定、公制度量衡、计时制度、

 测绘与制图、地理命名、官方统计和核算等”,为专属俄罗斯联邦政府管辖的事务。

 2007 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政府 282 号法令——“关于俄罗斯联邦官方统计核算和国家统计体系”,是现今俄罗斯最重要的统计法律。该法令对俄罗斯联邦官方统计核算和国家统计体系的法律监管和主要原则、联邦统计监测、官方统计方法论、原始统计数据与行政记录的提供、原始统计数据的保密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对于违反俄罗斯统计法律、不履行提供统计数据义务的调查对象,联邦统计局有权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于个人,最高可处以 5000 卢布罚款;对机构,最高可处以 15000 卢布罚款,如机构受处罚后依然出现统计违法行为,最高可处 70000 卢布款款。仅在 2015 年,联邦统计局就对 6 万多出现统计违法行为的机构与个人进行了处罚,罚款总额达 1800 万卢布。

 (三)统计管理体制。

 俄罗斯实行中央完全垂直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联邦政府设有联邦统计局,负责领导全国统计工作,全权负责中央和地方的政府综合统计工作。联邦统计局在 85 个联邦主体设有地方分局,负责各地方的统计工作。联邦统计局负责各地统计分局的经费,其来源是俄罗斯联邦预算。各级统计机构人员的考核、任用都由联邦统计局统一负责。在联邦政府设定的机构框架和编制内,联

 邦统计局各级公务员的人数和工资,以及其他雇员的人数和工资,由联邦统计局局长决定。

 各地方分局接受联邦统计局的直接领导,按照联邦政府有关法律和联邦统计局及其分局有关法规开展工作,地方政府无权干预。各联邦主体不再设立自己的统计机构,统计工作由联邦统计局设立的地方分局完成。

 除联邦统计局外,许多联邦政府主管部门也设有统计办公室并开展统计工作。在许多专业统计领域,大部分所需统计信息,来自这些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记录或统计调查,如俄罗斯银行、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财政部、内政部、税务部、教育部、卫生部、劳动与社会发展部、自然资源部、运输部等。

  (四)俄罗斯国家联邦统计局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俄罗斯联邦统计局是在官方统计范畴内,制定国家政策和实施规范性法律条例职能的联邦部门。俄罗斯联邦统计局总部内共有 19 个司级部门:行政部门;统计调查和监测部门;综合统计和公共关系部门;国民核算部门;投入产出统计部门;价格和金融统计部门;企业统计部门;农业和环境统计部门;建设、投资、住房和公共服务统计部门;国内外贸易统计部门;服务、教育和文化统计部门;人口和医疗保健统计部门;生活标准和家庭调查统计部门;外国统计和国际合作部门;财务和经济部门;普查和整体性调查实施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信息资源和技术部门;资

 产管理部门。司级单位下设处室。

 俄罗斯联邦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生产关于俄罗斯联邦社会、经济、人口、生态和其他社会进程的官方统计信息。另一项职能是在俄罗斯联邦立法所确定的官方统计范畴内进行监管。俄罗斯联邦统计局的职能是由联邦国家统计局法界定的,这项法令由2008 年 6 月 2 日 420 号俄罗斯联邦政府令(以及修正案和附件)批准。

 此外,俄罗斯联邦统计局还负责以下方面:根据确定的程序,介绍发布官方统计信息;自主地采纳涉及联邦统计局活动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决定;根据确定的程序并且在联邦统计局权限范围之内,发展和维持官方统计方法论,并确保方法论符合国际标准和官方统计准则;协商由各统计部门生产和认可的官方统计方法论;与各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联邦统计工作规划,并对该规划的改进和更新作出建议,向俄罗斯联邦政府提出规划的建议草案;批准联邦统计监测表,批准填写这些报表的指导方针,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在制定联邦统计工作规划,为该规划的更新提出建议,以及批准联邦统计检测表和如何填写这些报表的指导方针时,在官方统计的范畴内进行行动协调;准备、实施全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并总结这些普查的成果,同时在方法论上给予支持;制定并维持确定的活动领域内俄罗斯技术、经济和社会信息的分类等。

 (五)俄罗斯联邦统计局地方分局情况。

 目前,俄罗斯联邦统计局在 85 个联邦主体中均设立有地方分局,这些地方分局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所确定的分支机构分配方案,分别位于俄罗斯联邦的每一个地区。其中圣彼得堡和列宁格勒地区设立了一个联合分局。联邦统计局地方分局履行收集和处理初步统计数据和行政数据的职能,目的是形成和呈现关于俄罗斯联邦相关地区内社会、经济、人口、生态以及其他进程的官方统计信息,并向联邦统计局、俄罗斯联邦行政区州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企业实体和市民等提供这些信息。

 各地方分局接受联邦统计局的直接领导,按照联邦政府有关法律和联邦统计局及其分局有关法规开展工作,地方政府无权干预。各地方分局具体工作由分局局长全权负责管理。地方分局局长由联邦统计局的局长任命或解聘,分局局长只对联邦统计局局长负责,基本无需考虑地方政府意见。联邦统计局地方分局下设地区办事处,这些办事处分别设在联邦主体首府以及联邦主体的部分大区内,均属于联邦统计局的派出机构。

 为了提高联邦统计局地方分局的效率与协作,联邦统计局领导成立了联邦统计局地方分局负责人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联邦统计局领导所管理的永久性建议机构,按照负责人委员会条例所指定的程序来进行活动。负责人委员会的构成,以及参加该委员会会议的规则是由联邦统计局领导规定的,并且由联邦统计局规

 章确定。此外,依照向联邦统计局领导的请示,联邦统计局地方分局可以在相应的联邦区域内,组织联邦统计局地方分局负责人区域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联邦统计局分支机构负责人所管理的永久性建议机构,位于相应的联邦区域的中心,并依据联邦统计局领导所建立的程序来实施活动。

 (六)部门统计与行政记录应用。

 根据 2009 年 11 月 29 日 282-FL 号联邦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官方统计核算和国家统计系统”,官方统计是由统计机构生产的,包括联邦统计局和其他联邦政府部门,俄罗斯银行。他们在联邦统计局的协调之下,在联邦立法所确定的活动领域内实施统计核算。现在除了联邦统计局,官方信息是由 62 个部门和机构生产的。

 联邦统计局领导并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工作。联邦统计局通过联邦统计工作计划、统计局董事会和统计方法理事会等机制,对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协调。联邦统计局组织开发并维护联邦统计信息的技术分类、经济分类及社会分类。联邦政府各主管部门必须执行联邦统计局批准的官方统计方法。

 此外,联邦统计局是统一跨部门统计信息系统(UNISIS)的协调者,该系统是由政府法令建立的,包含了来自所有部门和机构——统计机构的官方统计指标(来自于联邦统计局的 1700 多个指标,以及来自其他部门的 2000 多个指标)。作为协调者,

 联邦统计局登记那些应当被包括进该系统的官方统计指标,协调其他部门的指标,以及对官方统计信息的生产和更新、遵循统一元数据创建方式等内容进行监测。

 联邦统计局通过同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各地区行政当局订立双边协议,实现双方信息共享。多数协议执行情况令人满意,联邦统计局能够在国民经济核算、企业名录库等方面较好地利用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记录。

 (七)俄罗斯联邦统计调查组织实施。

 俄罗斯联邦统计局的专业统计分工较细,主要包括国民核算、工商企业统计、综合统计、生活水平统计、劳动统计、普查和人口统计、服务和交通运输统计、贸易统计、金融统计、农业和环境统计、投资建筑业统计等。

 各级统计机构搜集统计信息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是大中小型企业报表,有年报、半年报和月报,一般小型企业只报送年报;二是行政记录;三是对小型企业和家庭开展的抽样调查;四是普查,包括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等。

 俄罗斯联邦统计局每年召开全国统计局长会,由联邦总部各专业人员和各地方分局局长参加,一起讨论制定联邦统计工作计划,经由联邦政府批准实施。联邦统计工作计划规定统计调查任务的内容和时间,还包括向调查对象收集数据,地区数据处理、报送,以及联邦总部数据汇总并向用户提供各类宏观数据等方面

 的内容。

 联邦总部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统计调查的指标、报表和数据加工处理方式等方法制度,统一开发统计数据采集和处理工具。地方分局按照联邦总部的统一要求向调查对象收集数据,录入、审核,并在统一的平台上向联邦总部报送数据。地方分局在不违反联邦总部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方式等。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联邦总部批准,也可为满足地方政府需求开展一些数据的调查和收集,但其主要工作是完成联邦总部布置的任务。

 三、收获与启示 通过俄罗斯统计机制、统计法治和行政记录培训班的培训,我有如下收获启示:

 一是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严格的执法是法律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当前,俄罗斯统计工作还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问题,如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调查对象填报数据不真实准确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俄罗斯联邦统计局将加强统计执法工作作为破解难题的关键途径,通过执法强化统计法律权威,推动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数据。从 2015 年俄罗斯联邦统计局执法情况看,罚款总额虽然不多,但处罚的调查对象数量较大,通过广泛的统计执法,使履行填报统计数据义务的观念在社会各界落地生根。借鉴俄罗

 斯经验,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工作,使统计法真正硬起来,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

 二是要稳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俄罗斯统计管理体制的鲜明特色就是实行中央完全垂直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联邦统计局派驻各地的地方分局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均由联邦统计局负责。实践证明,这一体制对于保证俄罗斯统计工作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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